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工作报告 > 正文

关于返乡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3篇(农民工返乡情况调研报告)

2022-11-02 15:46:15工作报告

关于返乡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3篇(农民工返乡情况调研报告)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返乡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3篇(农民工返乡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阅读。

关于返乡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3篇(农民工返乡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返乡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1

  关于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人:****** 指导老师:****** 时间:2010年8月20日 地点:*******

  一、调查情况介绍

  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也一直很关注。此次假期,正好创造了我与农民工接触的机会,在于他们聊天的过程中,我进一步了解了民工的不易与艰辛。

  本次调查的范围是:在我县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调查的对象是:随机找到的农民工,进行个人问卷调查。

  二、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调查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和就业情况以及他们的生活质量状况。包括就业保障、工资待遇状况、子女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社会保障等其他方面情况。

  三、调查的具体情况及分析

(一)基本调查情况

  以下写一下我调查中的部分人:

  1、男,30岁,未婚,户口所在地是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淮宁湾镇。务工地是榆林市子洲县家园工地,学历是初中文化程度,家庭成员有父亲、母亲和他,其哥哥已经成家,妹妹已经出嫁土地拥有状况为原来拥有土地,但因为建路占用已经卖出。该人的工种是工地水泥工人。谈话时,问到就业保障问题,他说,只要那个地方有建设之类的,他就有事情做,不过很幸运的是,我县这几年来一直 在建设当中,所以工作也比较忙,现在不担心找不到事情做,这样很好,并且工资待遇问题也很不错,可以照顾到父母。虽说是工地,但是安全设施和卫生条件都相当不错,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安全隐患,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保障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是替我们民工着想啊。

  2、男,42岁,已婚,户口所在地是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何集。职业是施工人员,学历是高中文化程度,家里有3口人。谈话时,当问到子女教育问题时,他表示特别高兴。他说,当初进城打工时,最犯愁的就是女儿的上学问题。没想到与教育局的领导讲清楚我们的情况后,他们当即表示愿意接收,并且不收借读费。现在,女儿已适应了学校的环境,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对于孩子上学问题是每个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还好我县教育局在学生人数逐渐增加这样的压力下克服种种困难,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予以合理安排。

  3、女,34岁,已婚,户口所在地是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裴家湾镇。务工地是榆林市子洲县某理发店女工,学历是初中文化程度,家庭人口是4人(儿子读中学,女儿读小学)。谈话时,谈到子女教育问题时,她说,儿子女儿都学习不错,每次都是班里的前几名,人缘也都很好,和别的孩子玩得很好,很合得来,没有说是因为从乡下来的而受到别的孩子的歧视,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益的,而且儿子还被评为“三好学生”呢,作为母亲有这样优秀的孩子,我感到很骄傲。

  4、男,42岁,已婚,户口所在地是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务工地市铁路宿舍生活区等,职业是电工,学历是高中文化程度,家庭人口为3人。谈话时,问到农村人和城里人平等的问题时,他说,不平等啊,人家就觉得你是农村来的,人家是城里的,就是有歧视的。在社会群体的构成关系中,地缘关系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连接方式,地域认同是中国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在外出流动的过程中,除了户籍身份排斥外,农民工还面临着从农村向城镇、从小地方向大城市的那种地域排斥。我们的工作条件也是不平等,用工太乱,在我们打工的那里,经常发生对于我们权利的侵犯的事情,太让人气愤了!

  5、男,38岁,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1990年第一次外出打工。现在为油漆工。家庭人口数是4人。谈话时,问到权利有没有得到保障,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的时候,他说,其实什么都还好,过日子嘛,何必计较的那么真,浑浑噩噩也 2 就那样过去了,关于权利保障问题,我觉得还好,有时候得一些,有时候也就是一些,这是必然的事情,生活嘛,看开些就好了。

(二)调查分析

  关于此次调查,针对我自己对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做了有关的分析与说明,如下:

  1、关于子女教育问题

  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2、农民工维权的问题

  虽然农民工为城市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但这个群体的正当权益却屡遭侵犯,由此引发的劳资冲突等社会问题,日渐形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保护力度不够。农民工在城市大多从事的是那些脏、累、难、险的工作,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劳动条件差,缺乏起码的劳动保护。工伤、职业病和自然疾病对农民工的健康构成了很大威胁。

  工资待遇低。由于我国在制度上将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分割成二元劳动力市场现状的存在,农民工和城市居民所享受到的待遇是不同的。受自身素质限制,农民工只能从事那些就业门槛较低、劳动强度大、工资水平低的工作。

  社会保障权利缺失。农民工作为非城市居民,城市职工普遍享受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大多数农民工不享有,他们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而且当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生活遭遇风险与困难时,也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他们提供援助和保护。

  合同签订率低。一些企业为减少企业成本,通常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发生劳动纠纷后,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当遭遇工伤时,农民工往往是“责任自负”。

  所以,农民工的处境问题,已经日益引起社会关注。与改革之初农民工刚刚进入城市之时相比,近年来政府和社会对待进城农民的态度有了不小的转变。为此我们应切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同时,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也加以高度重视。第一,要做到外出农民工的有序管理。在输出地,实行外出农民工准出证制度,记载外出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计生、遵纪守法等内容及联系方式。接受一定的法律知识教育,应成为颁发准出证的前置条件。在用人单位,实行劳务用工备案制,即持有外出务工准出证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后,必须在当地劳动部门备案,以此作为农民工办理暂住证的依据之一,也是劳动部门开展劳动监察的内容之一。待条件成熟时,可建立劳务用工信息网络,使输出地、输入地都能准确把握劳务人员输出、输入基本情况。第二,要加大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性工作,也是维护健康的劳动关系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用工方,劳 4 动、经济主管等部门要定期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并将其遵纪守法等情况作为企业诚信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褒优惩劣,提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对于农民工,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承担起来,以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只要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法律意识都提高了,侵权现象就能得到有效遏制。第三,要构筑跨地区的法律服务协调机制。综观全县为农民工开展维权活动情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受制约因素多(如人力、财力严重不足,到外地取证难等),收效不明显。农民工出于对在输出地聘请法律服务人员所需经费过高的考虑往往也放弃维权。为加强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权方面的作用,我们应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农民工发放法律服务卡,所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实行联动,劳务工输出地、输入地相关机构有义务配合、支持。这样一方面减轻了维权的经济成本,另一方面由于输入地法律服务机构的积极参与将提高维权的效果。至于提供支持、配合一方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由接受支持、配合的一方从法律服务费中进行支付。第四,要解决与农民工密切相关的工伤保险。应该建立针对农民工的以普遍性为原则的工伤保险制度。农民工的保险关系应等同于城镇正式职工。否则,农民工即使参加了工伤保险,也还会因流动性强而随时中断保险关系,亦无法随着工作区域的改变而继续这种保险关系。而且,相对于事后补偿的制度而言,更应该强调事先的宣传和预防工作。政府的劳动监督部门应加大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及事故多发或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的监督力度。应采用现代的、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以预防为主,而不是“事后处理”型的管理和监督。第五,要逐步考虑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有的地方出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体现了政府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关注。但是建立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难度很大,因为他们的流动性很强,而且现在过高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会提高农民工就业单位的人工成本,从而直接影响到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所以,对于养老保险,有必要设计两个以上的方案供有稳定职业的农民工和无稳定职业的农民工自主选择,否则,养老保险可能演变成一种不确定的强制储蓄,从而失去这项政策的意义。政府在实施此类政策之前,还可以先对农民工进行适当分类,对达到规定居住年限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单位的农民工,给予享受本地区居民权益的资格条件,并正式纳入当地的养老保险体系; 5 而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则另定方案加以解决,并视情形逐步纳入。第六,要为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援制度。为了缩小社会的不平等,促使农民工真正融入当地社会,应启动农民工遭遇天灾人祸时的紧急救济、特殊情形下的贫困救助、合法权益受损或遭遇不公待遇时的法律援助等社会救援制度。在建立这种制度时,有效的选择应当是政府和民间结合,即除政府承担相当的责任并直接主导外,还需要发挥民间慈善公益机构的作用。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地区差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社会保障制度不可能一下子从二元化而转到一元化,其间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多元化时期。在此期间,各地方政府应适时分层分类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经济条件好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一视同仁地将其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经济条件暂不允许的,应将与农民工生存状态最为迫切的项目(工伤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等)最先出台,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第七,要下大力完善配套措施。农村政策不合理,农民不合理地流向城镇,不但增加城镇的压力,而且农民工权益保护也将是空谈。因此,对农村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控制农民生产资料价格,对农资生产部门进行扶持;鼓励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减少农业管理成本,加强农业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措施只能以立法的形式通过宏观调控予以实现。着力发挥基层政府的服务功能,限制缩小其管理功能,农业才可能按市场要求合理布局,真正向现代农业方向迈进。同时,国家也要改革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各项不合理的制度,城市必须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的限制,禁止对农民工的歧视性待遇。

  四、调查总结

  鉴于上述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要强人强市强省乃至强国,教育的重要性仍旧是不容置疑的。而且通过这次亲身的暑假的实践调查活动,真正的了解到,解决农民工问题是现在建设中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富于劳动力将逐渐转移出来。如果现行法律政策没有重大调整,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上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也将长期存在。据有关“权 威”方面的调查说,我国农民工数量已超过2亿人,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人多了,事也就开始多了。于是各种和农民工相关的问题就来了,听得多的莫过于被拖欠工资,生活含辛茹苦之类的,而那些皆大欢喜,高高兴兴地场面通常只有在他们受尽了委屈之后才会有的,人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难道农民工所期待的“玉”就非得经过艰难困苦不可?在过去的时候有三座大山压在全中国人民的肩头,但到了现在,那旧的大山没有了,却又有新的三座大山开始压在了我们的农民工身上:改善住房条件成了农民工最迫切愿望;打工赚的钱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过高的生活成本;教育开支成为大多数农民工家庭最大的一笔支出。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不仅是政府的工作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劳动无贵贱,多换位思考多谢关心与宽容世界会更美好。

关于返乡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2

  关于返乡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

  数理学院09数2周永权 摘要:农民工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由于他们职业与身份的不一致,在工作及工作以外的生活、消费、从事的工种等诸多方面遭受着不平等的待遇,其劳动保护权益,工伤保险权益、养老保险权益、医疗保险权益、失业保险权益等社会保障权益均无保障,急需在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同时给予农民工足够的重视。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权益制度创新

  一、农民工的形成和生存现状分析

(一)农民工形成的历史渊源

  始于1978年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把农民从“共同贫困”的凝固状态中解放出来。以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微观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解放。1984年中国农业大丰收,第一次出现卖粮难,它意味着农业生产容纳不了如此众多的剩余劳动力,进城又被严格限制着,就在农村社区范围内自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地办起乡镇企业。于是,就有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民工”。

  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扩展到城市,城市二三产业获得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再加上粮食、副食品的购销逐渐放开,于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农民工”大量出现了。“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

(二)农民工生存的现状

  农民工作为城市人口中的边缘群体,进城之后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因而以下问题是首先应该关注和考察的内容:

  1、收入状况 :收入水平是决定农民工在生活状况如何的最基本因素,是衡量农民经济层面适应度的最重要的指标。经过调查,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的月收入情况为:2000元以上只占5%,在600-1000元之间占了46%,`而城市在岗职工2003年月平均收入为元,2002年月平均收入为1821元。可以说农民工可支配收入与城市在职工差距更大,这是农民工在经济上适应度较低的根本表现。

  2、消费行为:消费结构是衡量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从被访农民工中,主要支出是:食物占82%,寄钱回老家占53%、人际交往占50%,交通占42%,租房占28%,由此可见农民工以生存消费为主,消费层次较低。而根据《北京统计年鉴2004》的统计资料表明,食品占32。81%,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占18。29%,衣着占8。44%,相比之下,城镇居民食品支出的比例较低,娱乐教育文化、衣着的支出比重较大。这说明相对城镇居民而言,农民工们更偏向生存型消费。农民工的生活水平较低,仍以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为主,学习新知识、技能,进行投资的意识与经济能力很弱,从而也反映了他们对城市社会较低的适应度。

  3、生活方式:由于农民工的劳动强度普遍较大,劳动时间较长,闲暇时间少,基本上处于一种工作、吃饭、睡眠这种原始、简单的生活状态,与一般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相去甚远。

  4、农民工每天的劳动时间:从调查中得知,农民工的工作强度是大大超时的,符合劳动法一天工作8小时的劳动者仅占26.5%,也就是%的农民工都属于超时劳动,得不到像城市居民那样正常的休息和娱乐,他们为了生存不停的工作!

  5、就业受到限制:以户口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使城市的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成了正规和非正规两种,城市管理者为了限制外地劳动力与城市工人的就业竞争,采取各种各样的政策来限制进入城市的外地劳动力数量(其实,很多研究已经证明了农民工进城没有形成对城市工人的就业竞争压力)。

  一些外地劳动力流向较集中的城市,要求外地劳动力必须领取“五证”,即暂住证、出租房屋安全合格证、就业证、婚育证、经商许可证后,方有进入该地劳动力市场的资格。但是,要想做到“五证齐全”难度很大,由此达到了限制外地劳动力进入的目的。

  6、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笔者此次的调查问卷中统计出60%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此外,不少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劳动合同只有职工本人签字,单位经办人签名,没有单位公章,有的只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还有部分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后不交给劳动者本人。由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间存在不平等,一些合同订立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在许多企业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职工规定了许多应该履行的义务,而对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则规定得很少,不少企业的劳动合同甚至缺少基本条款,如工作岗位、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劳动合同非但没有成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反而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

  农民工所从事的多为脏、累、重、险的工作,工作条件相对比较恶劣,涉及农民工的工伤及其他职业伤害事故不断见诸报端,在缺乏有效制度安排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有关的赔偿问题将引发无尽的纠纷,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对农民工来说,这一制度不仅保证其一旦出现职业伤害事故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而且由于建立起了针对城市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机制,用工单位将会更加注意用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其结果将有可能大大减少农民工的职业伤害事故。而政府要做的则主要在于设计特定的制度,并将之作为一种优效品强制推行。应采用现代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以预防为主,而不是“事后处理”型的管理和监督。

(二)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

  从笔者的调查中有60%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规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前提。所有用人单位均须与所雇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医疗和大病保障制度

  患病是农民工最为惧怕而又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尽管从年龄结构看,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以年轻力壮者为多,但患病仍然是难以避免的。在缺乏保障机制的情况下,患病尤其是大病不仅为农民工造成身体痛苦,而且会导致失去工作,从而失去经济来源而陷于贫困。为更大范围内分散农民工的风险,应该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大病医疗费用部分社会统筹的保障机制。其筹资机制由个人缴费和地方财政的一定支持来构成。个人缴费和财政支持的比例应该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制定。

  所形成的基金会由有关的社会保险机构专项管理。凡参加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的农民工可持大病治疗卡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最终实现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的并轨。

(四)根据农民工的不同情况,将其纳入有差别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全国已有许多城市出台了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体现了政府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关注。但是仍有大量农民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应该说建立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难度很大,因为有的农民工在城镇工作生活了较长的时间,并且拥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住所。有些则刚刚进入城镇,工作和生活的流动性很大。因此,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建立有差别的社会养老保险方案。

  参考文献:

  1.卢海元著:2004年1月出版,《走进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经济管理出版社

  2.杨立雄:2004年,《“进城”,还是“回乡” ?---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选择》,《社会》,2004年第3期

  3.李玉荣、周晓辉:2004年,《农民工权益受损导致其对社会的低信任度 》,《兰州学刊》,2004年第3期

  4.樊小钢:《论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农业经济济问题》,2003年第11期

关于返乡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报告3

  关于返乡农民工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

——从卷铺盖回乡到再次就业,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轮回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摘要:去年10月,火车站、汽车站陆续出现了大批手提肩扛行李的返乡农民工。从上世纪80年代务工经济发端以来,打破候鸟般迁徙规律,农民工大规模提前返乡,这还是首次。

  今年10月,火车站、汽车站也同样出现了不少拎着行李外出的农民工。不同的是,他们中的许多人新学了一两门手艺,面对新的机遇信心更足了。而在广大农村,许多农民工在家门口实现了创业、就业,按时上班、回家,外出打工失去的天伦之乐得到了满足。

——中国农业全搜索推出“农民工返乡生存现状调查:我们的这一年”专题

  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多数人的生活都在变得更好,唯独农民工的生活、居住条件似乎从来没有改善过。

  20多年前,农民工开始大批进城打工的时候,他们睡在火车站,睡在马路边,居住在脏乱差的城中村里。如今,晚上到首都北京的大街上走走,在环路边的草坪上、人行道上,在西站、南站的候车厅里,甚至在天桥上、桥洞下,依然有一些农民工打着铺盖席地而睡。都市的流光溢彩、繁华热闹,似乎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场景,看了让人不免有些心酸。

  农民工返乡潮,一度成为2011年底最受社会关注的“三农”焦点。去年10月,发端于美国的国际金融危机开始向实体经济蔓延,并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工资发不出,农民工要卷铺盖打道回府;

  现状一:本地务工遭遇薪资反差 农民工渴望自主创业

  山东惠民县的一个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民京(天津)电子公司的金经理却为招不到工人而失望。他此行要招100个电子组装女工,但报名者只有8人,其中有几个还嫌待遇低。他说:“因为不少农民工还在观望期,就业预期并没有因金融危机而降低太多。”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人黄洁表示:“鉴于危机影响和地区发展差异,返乡农民工还是应适当降低薪资的心理预期,以便更容易找到工作。”在大批返乡失业农民工寻机再就业时,也有部分农民工借返乡之机转型,寻找自主创业商机。

  在宁波做建材经销的河南固始县李畈村农民工冯长发最近举家返乡。他说:“虽然在外打工15年了,但大城市有户口门槛,外出务工迟早要回乡创业,不如借生意不好时回家。”

  据固始县劳动部门调查,像冯长发这样选择回家创业者占返乡农民工的4%左右。这些农民工大多务工时间长,有一定积累,有一技之长。

  在安徽肥东县新安村,春节刚过,由返乡农民工王定和创办的坤达公司已经机声隆隆。王定和说,公司从事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生产,已吸纳300多名返乡农民工就业。

  该村农民工蔡庆斌在上海打工10多年,因为行情不好,他转让了汽车装饰门

  店返回家乡。蔡庆斌看好现代农业前景,打算在家乡承包水塘或土地,搞规模养殖或特色种植。他说:“全国在搞新农村建设,中央强调发展现代农业,我想借政策东风二次创业。”

  现状二:返乡农民工心怀“四盼”各方面需要多管齐下

  返乡失业农民工有“四盼”,一盼得到真实有效的用工信息,二盼得到实实在在的技能培训,三盼帮助解决返乡后的生计问题,四盼为农民工自主创业大开方便之门。

  安徽肥东县小包村农民工邵晓华从杭州失业返家后,最苦恼没有就业信息。四川一些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则呼吁国家加大农民工培训投入。目前一个农民工的免费培训费一般为200元,缺口太大,特别是对一些缺工的技术培训,国家应加大专项投入。

  一些地方劳动干部还提出,为解决部分农民工因失业造成家庭困难,国家除了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外,还应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等政策。山东曹县劳动局长孟祥刚说:”为解决农民工就业难题,国家已出台不少政策,但关键还在落实。”如今的现状:让农民工安居乐业

  一年过后,在政府的领导下,中国经济社会大船乘风破浪,平稳且高速行驶在自己的航道上,许多人的生活、事业轨迹因此划出了一条条精彩的航线。

  我国目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总数已经超过两亿人,他们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可或缺的力量,如果农民工不能很好地融入城市,永远只是城市的“临时工”和“编外人员”,这样的城市化不能算真正的城市化。

  这几年,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让农民工在社保、医疗等方面加快与城镇普通市民接轨,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但在住房问题上却办法不多。居无定所,成为阻碍农民工加快融入城市的一大障碍。

  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安心,安居才能真正融入城市。农民工能否在城镇长期有序稳定居住,事关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大局。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对于在城市里已经生活多年,并有愿望留在城市里的农民工而言,由于他们收入较低,工作流动性较强,要在城市里有一个温暖的家,仅靠自身能力并不够,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从目前的实践看,正在大规模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应当是支持农民工改善住房条件的最好方式。最近,重庆、北京等地出台政策,取消了公租房的户籍门槛,提出只要在城市里有稳定工作且没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申请公租房。这就为农民工申请公租房扫除了最大障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城市的包容性,还有利于激发农民工的劳动热情和主动精神——即提高生产力,值得叫好,也值得其他城市借鉴。既然能在其他方面给予农民工普通市民的待遇,住房问题上,也应当可以。

  公租房向农民工敞开大门后,申请者数量一定会增加不少,公租房的建设数量也要相应增加,管理水平也需要相应提高,甚至还要探索开发一些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公租房品种。因此,这也是对城市住房保障能力的一次考验。

  同时,也不应该忘记那些仍然租住在城中村的农民工。这些城中村如果一拆了之,农民工很难再租到这么便宜的房子;如果任由其发展,又有可能变成贫民

  窟。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既明显改善这些地区的居住环境和面貌,又能继续让农民工租到便宜的房子,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无论通过哪种方式,要帮助农民工改善住房条件,都有不小的难度。但看看我们身边的农民工们,他们拿着很低的收入,却几乎承担了城市里最脏最累最辛苦的工作,为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他们理应被当做城市的普通一员看待,理应分享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让这些最辛苦的人有一个温暖的家,即便多付出一些,即便要克服更大的困难,也是应该且必须去探索的。

  百年来,“庶民者,国之本”。民,国家的根本,百姓幸福了,国家强大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