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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6篇(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2023-06-02 18:15:42工作总结

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6篇(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通过写工作总结可以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这样才是最有价值的总结,那么写工作总结应该注意什么要点呢?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6篇(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以供借鉴。

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6篇(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医疗卫生事业是关系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领域。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即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纠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1 深刻认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了反腐败斗争六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一些干部高级干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一些损害群众的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医药卫生已经成为案件多发的新领域。医疗卫生行业的问题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群众高度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医疗卫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已经成为我们党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医疗卫生行业要充分认识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卫生行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卫生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卫生行风状况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单位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有的虽然有制度办法但落实不够;诊疗行为不规范、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等问题禁而不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还存在反弹现象,形式更加隐秘;有的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宗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不认真落实医院管理制度和诊疗操作规范,影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这些问题如不解决,严重损害医疗卫生行业形象,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医疗卫生行业的建设和发展。

  3 突出重点,扎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医疗卫生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着力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惩治腐败,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途径,为医疗卫生改革提供有力保证。

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预防腐败。推进医疗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教育、制度、监督等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在统筹推进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要“惩防并举”全面贯彻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惩治于已然、防范于未然。二是要“重点突出”,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以规范和制约权为核心,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三是要“同步推进”,将惩防体系建设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使体系建设任务有机融于各项业务工作,在实践中完善体系,通过体系建设防范业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教育要结合医疗卫生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在党员干部中扎根,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针对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以法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把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作为干部应知的内

  1容进行任前学习和考核,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效果;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让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使教育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一是要深入开展理想宗旨、职业道德、人文医学和正面典型教育,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精益求精的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重服务、讲奉献、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二是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医疗卫生行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强化法律意识、纪律观念,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依法依纪廉洁从业。三是进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醒和震慑作用,增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诚信守法的自觉性。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规范医疗行为。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落实到医疗工作中,以方便、高效、温馨为原则,改善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设施,合理调配科室布局和就医流程,缩短病人等候和各项检查预约、报告时间,全面推行规范服务用语,切实履行首问负责制,杜绝生、冷、顶、硬、推现象。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收费管理。认真落实药品、医疗技术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三合理”制度,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使患者真正享有知情权,自觉接受病人监督。

从源头治理行业不正之风。随着深化医改的措施的推出,为行风建设源头治理创造了条件。一是推行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规范服务流程、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而且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临床如今可作为调节或司法判决的技术标准和依据。二是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这是从根本上扭转以药养医、医药补医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行风问题的有效途径。三是积极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为医院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只有扎扎实实的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才能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2

  区供销社纪检监察工作在区委、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进全区供销系统的改革与发展,维护供销系统的安定团结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㈠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供销社根据隆发[xxxx]33号文件,撤销中国共产党xxx区供销社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xxx区供销社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中国共产党xxx区供销社党组。纪检监察工作在认真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区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就必须要经常性的加强学习教育,警钟常鸣,从而筑牢领导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传达学习贯彻xx同志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区纪委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在此基础上,还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好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违反 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政纪处理的暂行规定》。用两个《条例》和《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规定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行为,促使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2、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认真开展多种教育活动,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一是加强对系统内的党员干部的宗旨教育,从思想上解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的问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经得起权力、金钱、秘书园地更多精品原创文章美色的考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报刊资料、影像、警示教育片等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召力,真正使宣传教育起到鼓舞斗志激励人、纯洁心灵塑造人、警示教育挽救人、条规教育约束人的作用。

  3、积极向党委建言献策,对全区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的安排部署,并于年初制定了《xxx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及《xxx区供销社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和各支部签订了《xxx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强调要求全区供销系统的各项改革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发扬民主的原则,决不能借改革之机,损害职工的利益,从而使供销社纪委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在企业改革、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接待、班子的选拔任用等方面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4、协助供销社党组和理事会抓好涉及“三农”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工作。这一年发展专业合作社17个,

  综合服务社30个,农产品协会2个。

  5、认真学习《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四项制度,并监督实施。

  6、区供销社组成考核组,认真对下属7个企业党、政领导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考核结果都在90分以上。

㈡把以人为本作为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核心

  认真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把惩治和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改革与完善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建立健全廉政勤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作用,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㈢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在廉洁勤政方面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机关干部职工,企业领导始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抽出时间到下岗、分流和离退休职工家嘘寒问暖,去困难家庭中走访了解,送温暖,给真情,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

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在查办案件中全面贯彻落实“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办案方针,保证办案质量,体现出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教育失误者,追究诬告者,惩处腐败者,坚持反腐倡廉的正确导向,营造有利于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信访渠道,做好基层接访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特别是在奥运会召开前期,多次到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职工中走访慰问,畅通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下岗、企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思想工作,从而达到了沟通情感,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安定团结。确保系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供销社纪委共计接待来访人员120多人次,主要反映的是10月1 日以后死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差额、离休干部的房补、下岗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怎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协助辛街、老营十户办理土地证,协助处理瓦房房产处理遗留问题等。对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都一一做了口头答复,

  没有出现复访现象和群体性事件。为维护供销系统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㈤政务公开有序开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年初,供销社纪委在以前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不足之处并增加了新的公开内容,从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间,监督评议等制度都有了新的完善。全年实行政务公开10次,干部履职考核1次,调资公示1次,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公布1次,抗震救灾捐款情况1次,党委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对象公示1次,每个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公示4次,困难职工情况调查表公示1次。

  总之,xxx区供销社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供销社党组的领导下,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着监督上的薄弱环节,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查缺补漏,争取把供销社的纪检监察搞得更好。

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3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确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有关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纪,违纪必究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原则;

(三)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原则;

(四)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 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对领导班子违反《规定》和《实施细则》行为的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取消单位评先资格、整顿调整领导班子。

  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和《实施细则》行为的组织处理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取消评优资格、调离原岗、责令辞职、免职。

  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以上的组织处理的有关资料和手续装入该干部廉政档案。

  第四条 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规定》和《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的处理。其中诫勉参照《科级领导干部诫勉制度》规定的程序,由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党政机关进行。

(一)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视,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

(二)对本系统、本行业、本联系单位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单位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不重视,对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的;

(三)不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注意改革管理制度机制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

  第五条 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规定》和《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取消单位评先资格的处理;问题严重的,对该领导班子进行整顿调整。

(一)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实施细则》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没有分解下达责任目标或没有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实施的;

(二)根据有关规定,应该制定的本系统、本行业、本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组织制定或不予督促落实的;

(三)对所辖行业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的;

(四)不严格按照规定录取职工或选拔任用干部,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的。

  第六条 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规定》和《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的处理。其中诫勉按照或参照(医疗卫生单位行政首长问责制)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党政机关进行。

(一)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按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的部署、要求和本系统、本行业、本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进行具体布置安排,不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的;

(二)对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不组织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不督促落实的;

(三)不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或不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不纠正存在的问题的。

  第七条 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规定》和《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诫勉、取消评优资格、调离原岗的处理。

(一)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不认真处理,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解决,不重视案件查处工作的;

(二)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进行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以致其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第八条 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和《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有关责任人辞去职务,或者对其免职。

(一)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不问不管的。

  第九条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或者授意、指使下属人员搞不正之风的,视情节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者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

  第十条 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 在决定重大项目的投资、招投标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第十二条 对违反录取使用职工或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重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者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委以重任或予以提拔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第十三条 对为骗取荣誉或物质奖励,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规,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多报、瞒报、编造、篡改有关数据或资料的,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第十四条 对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党风廉政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第十五条 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规定》和《实施细则》,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或者错误,受到批评仍拒不纠正处理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

  领导班子出现前款所列问题的,除对其中负有责任人员予以追究外,还要对该领导班子进行整顿调整。

  第十七条 其他违反《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一)已履行职责,其责任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出现问题的;

(二)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地阻止、控制危害结果发生、扩大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重处理:

(一)推卸、转嫁责任的;

(二)明知错误,仍不采取补救措施,放任危 害结果发生或致使扩大的;

(三)责任范围内多次发生重大问题的。

  第二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工作问题与个性问题、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在追究分管副职直接领导责任的同时,要追究正职的领导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恶劣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恶劣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第二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追究责任,需要给予领导班子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处理或者给予领导干部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的,可由党委、纪委、行政事业单位党组织报请有关机关同意后直接实施或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实施;其他组织处理措施由各级党组织移交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局机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玉环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4

  思南县卫生监督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总结

  2010年,思南县卫生监督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纪委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抓党风、促廉政、务真求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支部廉洁自律情况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今年年初,制定了党建目标计划,与每位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全体干部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无”责任书,各项责任书的签订强化了党员干部克已奉公、廉洁勤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也为党风廉政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健全了领导组织,完善责任体系。首先党支部建立强有力的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在工作中有明确的分工。主要领导对支部廉政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负责监督支部成员的廉政建设。支部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上下互动,相互监督的组织管理体系,为支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增强廉政意识,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学习了党风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支部和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通过深入细致的学习,1 使支部成员全体党员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央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的职责。只有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勤政意识、创新意识,才能真正实践好、落实好、发展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前,个人利益放在后,通过学习,支部成员增强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党性意识、自律意识、监督意识,进一步巩固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以权谋私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在廉政建设上,始终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搞好自我监督、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同时,认真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监督、身边同事监督,并积极投身到“两风”建设之中,在思想上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做到了自觉抵制消极落后和庸俗思想,自觉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讲学习;在工作上做到勤政廉政,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生活上远离低级趣味的东西和封建迷信活动,做到淡薄名利、俭朴生活。

  二、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我所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全体干部

  2 进行政治学习,认真落实周一的学习制度,适时组织干部观看电教片并参加区机关工委安排的党课学习。一年来,累计开展政治学习20多次、组织干部参加了党纪政纪、意识形态教育、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知识的考试1次,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会后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职工写出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年来,我所领导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特别是监督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现象。

  三、加强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情况

  在内部管理工作中,通过建言献策等形式,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把工作人员饱满的激情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工作人员们各项合理化建议也总是及时得以采纳,目前已基本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工作、学习氛围。

  四、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情况

  党支部一班人深深懂得一个单位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于人的素质、人的思想状况和人的精神面貌。支部始终抓住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主线,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积极

  3 引导工作人员树立了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一年来,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写入党申请书的同志,通过上党课、谈心、交流思想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他们全面学习党的知识,引导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组织他们参加相关活动并结合本职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一年来,我所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收到了良好效果。全年没有出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事件,没有任何腐败现象发生,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各界反响良好,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各项制度执行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廉政机制,力争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5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8月10日至12日,市党风廉政巡查组对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存在内部管理松散,管理模式、理念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现象。局党组高度重视检查组的反馈意见,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提出了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经过近三个月时间的整改落实,作为建设对象的43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理念得到更新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往往是决定该单位各项工作的关键因素,是影响到基层工作的核心因素之一。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往往由于基层繁忙的医疗工作而忽视新的思想理念,管理模式等理论内容的学习,没有达到新时期的新要求,从而造成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管理的落后以及工作效率无法得到有效提升。通过此次党风廉政建设,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积极加强了自身管理理念方面的学习,更新了自身的思想认识,努力迎合新时期对于基层医疗服务的新要求。

  二、问题缺漏及时发现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公共服务机构,是树立卫生事业形象的重要窗口,所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是否完妥是卫生工作的一个重点。在此次整改中,针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各

  单位认真的梳理了自身的工作,及时发现了一些在平时工作中存在但被忽视的问题,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医疗服务工作。各单位在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之后,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使基层医疗服务工作得到了一次新的发展。

  三、民主建设落实加强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局机关提出的要求,实施了以下几项关于民主建设的措施:一是制定了“民主决策,权力制衡”的方案,加强各单位的民主程度,完善民主制度。二是加强自身财务管理,指定专人审核财务,费用支出在单位负责人签批、经手人签字的基础上增加审核人员(纪检员)签字。此外,要及时上报院长工资详细清单。三是加强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公开透明,各单位设立政务公开栏和财务,将有关事项及时公示。通过这些措施,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民主建设,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基层的民主制度。

  四、管理制度修订更新

  多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制度都过于陈旧或者制度不明确,不完整,造成管理上的松散,管理模式滞后,影响到日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这次党风廉政建设中,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均重新修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员工工资分配方案,对不合理的、过时的、没有可操作性的制度重新修订,建立健全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从多层面规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实现基层单位的科学管理、有序管理、高效管理。

  经过这次落实整改,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

  政建设,在各单位内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的良好氛围。对于基层的医疗卫生工作来说是一次发展的契机,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领导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单位之间活动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行动迟缓,一少部分人认识不到位,廉政文化建设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到位等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营造党风廉政氛围,加大对廉政文化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通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的更新教育,职工学习心得交流等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继续落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民主建设,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使两者相互补充、进互促进,达到提升医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规范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龙泉市卫生局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6

  会东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一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二○一一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发改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2011年度“帮联带”新农村建设及“上层建筑”工作实施、考核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了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局于年初成立了由局长张玉开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启云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发改局党组的安排,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制,脚踏实地的工作,进一步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有效保证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打造廉洁型、效能型机关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以来,我局检查出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以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为重心,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内务建设,结合单位实际,继续完善《首问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1

  职责分明,按程序办事,用制度管人。

  三、深入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规划和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省委、州委、县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通过学习培训,使得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二是深入剖析,查找问题。进入分析检查阶段,我局大力开展干部职工自查、制度缺陷自查。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改进自身问题。三是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首先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集思广议、反复讨论,寻求最佳解决办法,最后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的股室或个人。

  四、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管理,扎实做好政务财务工作

(一)严格管理,杜绝不良行为

  全体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按对服务对象的承诺,为领导服好务,为基层服好务,为群众服好务;严禁参与赌博,尤其是不准与服务对象赌博;严禁吃、拿、卡、要行为。狠刹吃喝风,公开承诺不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二)做好政务及财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政务公开方面,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领导机构、职能职责、办事指南等内容。结合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明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单位每个职工都挂牌上岗。财务公开方面,厉行节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定期在财务公开栏公布收费标准、财务收支、四费支出情况,自觉接受接受广大干部群众。

  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各类矛盾和纠纷,针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理的原则,做好排查和处理工作,分析查找原因,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责任和任务,妥善予以解决。

(二)纠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认真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批转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若干意见》,严格执行农民工资保证金制度。

(三)村民建房整治工作。做好对村民建房的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两证一书”制度,严把证件办理关。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