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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6篇(装修合同民事起诉状案例范文)

2022-11-25 13:15:00合同

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6篇(装修合同民事起诉状案例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6篇(装修合同民事起诉状案例范文),供大家参阅。

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6篇(装修合同民事起诉状案例范文)

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1

  甲方:xxx

  乙方:xx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4日签定的《装修施工合同》即日终止。

  二、 甲方支付的设计定金人民币1000元,首付工程款18550,两项合计人民币19500元。

  三、 乙方前期工程费用如下:

  1. 水电安装工程:11182.77;

  现已完成工程按总价11182.77*80%=8946.00元

  2. 设计费:123平方米*25元/方=3075.00元;

  3. 拆墙及清运费:527.15元;

  4. 材料搬运费:330.00元;

  5. 兔宝宝材料约6620元;

  合计人民币共:19500元;

  四、 前期工程的水电、板材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水泥、沙石及砖块材料由甲方房子承担支付,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工程的款项收取和退回。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2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

  2.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的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作(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人工费和辅材费)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金额大写:

  1.5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备注:工程施工中若遇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均按实结算。

  1.6 甲方负责物管的装修抵押金。

  1.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遇装修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其它方式: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

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4

  甲方(业主)(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

  》 装修工程合同的附件。

  1、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2、 的内容和范围

  1. 达标2. 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3. 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要求,4. 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xx)国家验收标5. 准(参见本合同6. 第二条《本合同7.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8. 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9. 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6.0.1 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 日内进行,10. 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11. 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12. 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

  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13. 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14. 监督检测(验收)过程,15. 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6. 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17. 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18. 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19. 到场的,20. 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21. 检测验收照常进行,22. 测量结果视同23. 双方认可。

  24. 验收证书:由合同25. 第4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26. 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27. 如无充分理由不28. 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29. 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30. 指31. 定的检测(验收)证书,32. 不33. 达标34. 的,35. 乙方必须在( )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36.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37. 包括: 。如第二次检测仍不38. 能达标39. 的,40. 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41. ; □解除装修合同42. ; □扣装修款 %共计 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43. 第二条《本合同44.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45. 检测费用支付:应由 方一次性垫付,46. 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47. 由甲方承担;不48. 达标49. 则;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50. 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12.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射指数(iγ) ≤1.0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 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a类 b类

  内照射指数(ira) ≤1.0 ≤1.3

  外射指数(iγ) ≤1.3 ≤1.9

  注: a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

  3.1.3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

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发包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通信地址 : 甲方联络电话 :

  乙方(承包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通信地址 : 乙方联络电话 :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4、装饰施工内容:参阅附件《清包施工项目表》

  5、承包方式为乙方清包工,合同工程款以总价的方式计算,总工程款中包含所有《清包施工项目表》中的项目费用。

  6、工程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 )

  7、若甲方在签约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实另计。

  8、施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装修材料,并应按时运达,乙方在甲方把材料运达后当即办理验收手续(检验质量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如甲方供应的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当即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果是甲方引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由甲方负责,如果是乙方引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由乙方负责,在明知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如果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相关材料问题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申请下一周所有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和相关材料的`要求。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申请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须提供大致精确(+/- 3~5%)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费用和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人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乙方应保证工程期间在本小区内没有其他工程(甲方认可的除外)。

  7、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材料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合同余款中扣除,当合同余款不足于赔偿时甲方有权就此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未能达到乙方申请材料时所写的要求且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二项第8条优先),工期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双方应提前商定验收日期,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6、工程竣工: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三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内容除验收工程质量还包括工程用料是否全部用于本工程,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及时改正并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7、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相邻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因乙方施工不当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相关修复和赔偿。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和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施工中作业人员发生人身和财产伤害应由乙方负责。

  10、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乙方自备自理。

  11、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由于作业人员不文明施工或野蛮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甲方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不得拖延。如果产生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2、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物业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如果产生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果产生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分四期支付,付款方式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人民币 )。

  第二期:工程完成80%后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人民币 )。

  第三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人民币 )。

  第四期:甲方入住2周并确保装修质量可靠后支付乙方¥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千元整)。

  2、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完毕,甲方结清所有款项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塘、拖延甲方的合理的维修项目。

  3、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6

  合同编号

  发包人: 中国工商银行崇左工行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人:广西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王清乐 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发包人(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崇左工行

  承包人(全称):广西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

  1.3 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发包人指定施工所需的瓷砖、铝扣板、人造石、涂料、木地板等五项装修主材(见附件1),承包人施工所需装修主材须在发包人指定主材供应商处提货,价格不能高于发包人指定的最高限价;其他装修材料应使用发包人指定品牌(见附件2),材料质量达到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

  1.4 工程工期天,开工日期: 年月 日,竣工日期:_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叁佰肆拾肆元伍角伍分(¥147344.55元)。

  第二条 发包人代表

  本工程发包人代表为 。

  第三条 工程现场质量监督

  本工程由发包人设置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具体负责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本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为 。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 种方式提供:

  (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再工程价款内)。

  第五条 发包人义务

  5.1 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5.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5.3 负责协调好施工队与邻里之间、装修施工队与录像监控等其它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5.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施工期间发包人如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5.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六条 承包人义务

  6.1 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合同签订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公安部门申请开工的材料报甲方办公室(具体报送材料见附件3);

  6.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6.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护好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4 及时协助配合发包人做好监控、空调等相关设备或设施的安装;依据工程进度适时通知材料供应商备货送货及消防、110联动报警、科技等工种进场施工。

  6.5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6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双方商定工程变更采取下列第(1) 方式进行: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或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的,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执行。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办理,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发包人工程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价、当地公布的市场价孰低执行。发包人在施工中未对工程量提出增减,而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以施工图纸标注的工程量为准,发包人不再增减工程总价。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待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对材料的使用负最终责任,不按规定使用发包人指定材料的,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第九条 工程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9.2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9.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 当地质量监督站 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安防、消防部门进行安防、消防项目竣工验收;

  (2)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发包人进行装饰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表。

  11.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

  三天内组织验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1.3 由于工程存在隐性暇疵,发包人在工程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经使用

  后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发包人设计标准,影响发包人正常使用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复和更换相关符合发包人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维修和更换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相关内容。

  11.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按附件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本工程合同生效后,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12.2 工程款结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2.3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所有工程价款必须转到承包人在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

  户名: 广西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2102123019221111155

  开户行: 工商银行崇左市支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3.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计元/天。

  13.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返工修理和更换符合发包人质量标准的设备和材料,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工期不顺延。

  13.6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 计元/天。延误的工期超过累计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几项具体规定

  15.1 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2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正至 点 ;下午点至点(若因其它原因需暂时停工的,发包人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6.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16.3 竣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且通过发包人的检查验收为准,因质量不合格的返工日期也包含在内。

  16.4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第三人权益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16.5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本合同签定工程不得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