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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格式22篇 分包资料格式必须与总包相同

2023-03-02 00:00:00合同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22篇 分包资料格式必须与总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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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格式22篇 分包资料格式必须与总包相同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 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注册商标住址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注册商号住址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年月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 则

  2.(1) 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 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 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1) 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 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 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 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1) (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 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工地施工与通道

  5.(1) 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

  分.

  (3) 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开工与完工

  6.(1) 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 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 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 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 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 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 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指示与决定

  7.(1) 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 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 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

  b, 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 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 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 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 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 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 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

  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2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签订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收费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收费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收费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保险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保险。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保险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保险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上述总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经由上述总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由上述分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3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天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方式计价,每吨元/吨。

  合同总价款为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如达不到本标准,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自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份。

  ⑶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

  ⑷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八、材料供应:

  1、主材由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方负责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计算,废料归方。

  十、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元预付款,工程进行过半时甲方支付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付方工程总价款%的损失费。

  十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完成后自行终止。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施工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二)

  发包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固定经济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工程中工程分包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合同依据:甲方与(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商)签订的。

  2.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甲方下达开工指令之日起执行。

  3.承包范围:工程中工程,具体以甲方项目部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书面要求为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增减乙方工程量。

  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小型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进度、包工期、包材料卸车、包二次搬运。

  5.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系统或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时间以甲方的施工进度网络表规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本工程提前完工不奖励;但因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视为违约并给予赔偿,乙方不得以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作为免除其因延误工期应承担的责任的理由。因工程总承包商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工期滞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工期顺延。

  6.工程价款:结算价款。施工用水电费按定额机械中所含的电费扣除。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认可)的工程量为准,且工程量必须经由甲方授权的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若更换项目经理,必须有后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单。

  价款的内容:价款含人工费、材料费、垂直与水平运输及无损探伤和热处理机械外的中小型施工机械费、管理费、施工机构转移费、利润、政策性调整、各种保险、各种税费、医疗费用、乙方临建、乙方风险、现场因素等全部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结算方式及付款:

  7.1结算办法: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25日乙方将月完成工作量报表经甲方施工、安全、质检等部门签字后连同验收单报甲方项目部计划部门进行结算,由甲方项目部财务部门一个月内支付本月量70%的工程款,因乙方报表或工程总承包商月进度款拖延,甲方付款相应推迟。若工程总承包商对甲方工程竣工结算推迟或甲方已完成工程竣工结算而工程总承包商未付清工程款,甲方对乙方的付款相应推迟。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项目部计划部门将所有结算资料报甲方本部经营部审核,审核后再支付工程价款的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预留(该保证金没有利息),工程保修期满时支付。

  7.2税金:工程价款中计取建筑业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按照国家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

  8.现场保卫:甲方负责公用设施的保卫工作,乙方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保卫工作。

  9.材料、机械的供应:

  9.1工程所用材料由甲方供应部分,乙方在开工前按施工图和相关定额提前7天报材料使用计划,经甲方审批后由乙方在甲方现场仓库领用至施工地点。如果超出核定用量,超出用量部分的材料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按市价扣除,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得到补偿。

  9.2乙方对已领出的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被雨淋湿、不得乱扔乱放、不得私自携带出厂、不得浪费、不得随意送人,一经发现,除按规定进行罚款外,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抵扣相应的材料费用,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得到补偿。

  9.3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部分,材料质量应满足工程要求,并具有检验合格证。购买前应经甲方认可方可采购和安装,否则,乙方应负由此造成返工及器材清除出场的一切费用及因此延误工期工程总承包商要求赔偿的损失。

  9.4甲方按图纸量及20__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计算,核准后提供给乙方工程所需垂直、水平运输机械和无损探伤、热处理机械、乙方包以上机械以外的其他中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按工程总承包商要求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处理与工程总承包商的有关往来交涉工作。

  10.2负责施工技术交底,质量验收及现场的施工调度。

  10.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设备技术资料,不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向第三方转借。

  10.4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电源点。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最终按定额含量和单价扣除水电费。

  10.5负责解决乙方施工用场地。

  10.6负责工程款项的拨付工作。

  10.7负责安装、土建之间的协调工作。

  11乙方职责:

  11.1按合同及甲方的要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人员。

  11.2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11.3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1.4负责办理施工期间的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

  11.5负责交纳除建筑营业税外的各种税费。

  11.6及时向甲方报送甲方要求的各种技术资料。

  11.7服从甲方的调度。

  11.8若在两个月内甲方未付工程款,乙方应保证连续施工。

  11.9按甲方要求组织、安排、发放施工人员的服装、劳保用品、安全设施及施工用工器具。

  11.10负担自身人员的药品及医疗费用。

  11.11负责施工人员及携带工器具的转移费用。

  11.12负责自身临时设施的搭建及完工后的拆除,承担其费用。

  11.13承担给第三方造成污染的责任和费用。

  12.工程质量、验收及安全:

  12.1工程执行质量标准、规范执行标准:电力行业现行或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共同商定的有关标准/法规。工程质量及移交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以及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所签合同(包括附件)和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当设计图纸和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所签合同有矛盾时,以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所签合同为准;当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所签合同对某项验收没有说明时,执行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师和甲方指定的标准。

  12.2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接受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师及甲方、设计院代表和有关工程计划、设备安装代表的指导和质量检查监督,如发现缺陷时,乙方应及时修复,直至合格为止。

  12.3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及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即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4施工过程和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分清责任,属于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叫乙方返工,由此发生的返工损失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5施工安全: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体检,乙方应根据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工程总承包商、工程项目部所有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和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一切乙方人员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和造成第三人的损失,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施工前需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件二)。

  12.6质量保证期: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的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一)。

  12.7质保金返还:质保期满,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如有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则甲方根据实际损失扣除;如该质保金不够偿还乙方施工质量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2.8技术及质量要求:具体技术及质量以甲方项目部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书面要求为准。

  13.甲方承担的风险

  甲方工程中与本工程有关的情况:

  13.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13.2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核成分爆发后的有毒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13.3由飞行器及以声音或超声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13.4暴乱或骚乱及次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乙方的雇员及甲方或由于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14.乙方承担的风险

  乙方的风险是指除第13.款所列甲方承担的风险以外的所有风险。

  15.罚款:

  15.1如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单项工程施工任务,乙方应承担该单项结算价款2%的违约金。

  15.2如因乙方施工中施工失误造成甲方损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6.现场管理:

  16.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加由甲方召开的计划调度会,按时汇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对各方配合要求、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等问题。

  16.2对乙方参加工程的各类人员,凡因个人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影响或损失,与外单位配合不好,扯皮、推诿、刁难,不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积极配合。

  16.3凡是已取得工程总承包商或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乙方必须执行。

  16.4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保证工作场地清洁整齐。

  16.5双方在现场必须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工作,卫生保健工作,杜绝人员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17.合同执行中的终止:

  17.1甲方出于下列原因,可以有绝对的自主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7.1.1开工之前的终止:开工指令发出之前,工程总承包商终止与甲方的合同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17.1.2开工通知后的终止:开工通知发出后工程总承包商终止与甲方的合同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有权接受相当于下述金额的补偿外,无进一步的追索权。

  17.2当甲方终止本合同后或终止本合同部分项目,则乙方应立即中止与本合同有关的对甲方所作的全部工作或部分工作。

  17.3因乙方违约的合同终止:

  17.3.1根据甲方发出的正确通知,下列情况属于违约:

  (1)乙方拒绝或不能按时执行工程中的重要部分;

  (2)乙方拒绝或不能提供足够的熟练工人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工作。

  (3)乙方无视或故意违反法律或有司法权的任何公共部门的法令。

  (4)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行为。

  17.3.2无论何时,本合同因乙方的违约而终止,乙方不会得到更多的补偿,直到工程完工并被验收,乙方无权得到更多的付款。

  17.3.3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不影响乙方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17.3.4甲方有权根据其实际情况终止本合同。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不向甲方索赔。

  19.合同失效:甲、乙双方财务往来结算完毕时合同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纠纷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纠纷,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合同的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地:平顶山华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或平顶山市湛河区。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甲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三)

  立协议双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规范,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胜利油田锦华西区一期98#楼的所有室内抹灰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人员安全,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锦华西区一期98#楼所有室内抹灰工程。包括:砂料过筛、拌料、粉刷前墙体浇水、安装墙体节点防裂网、成品养护、楼面清理(除塔吊、搅拌机外所有需要的小型工具自理,)。

  二、双方责任

  施工前甲方负责提供技术交底及各楼层、各户开间尺寸平面图。乙方签字认可后将按此图控制各户开间尺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三、工期:

  工期从粉刷之日起算,所有工作量必须在天内全部结束。如不结束,我项目部将按每拖延一天罚人民币伍佰元。拖延一周以后每天罚人民币伍仟元。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确保自己所粉刷的墙面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和《建筑房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墙面不得出现纹缝、空鼓起壳、起砂、开间尺寸偏小等现象。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成品检查将进行逐户验收,有不合格及时返工。

  五、工程分户验收: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每天跟踪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浪费材料。工程交户验收时,将由甲乙双方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监站以及各住户进行分户验收,必须保证全部验收过关;若出现质量问题,住户不接受,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不超过十天)与住户将问题解决:涉及返工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住户验收合格。

  六、文明施工:

  乙方进场人员必须严加管理,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事情,如:打架斗殴、偷窃、酒后闹事及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确安排,打架每人每次罚款500-1000元,偷窃按其价值的10倍赔偿并开除。生活区卫生及设施由乙方负责。

  各种抹灰材料要爱惜。严禁材料浪费,工程中所浪费的材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材料两倍的价钱,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做到工完料净、机械及料斗整洁。施工现场及楼面在粉刷结束后不得有任何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七、安全责任: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违者罚款50元;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0元并驱逐出工地;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机械、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牢固树立好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意外事故,一切经济赔偿、连带经济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八、价格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按实际抹灰成品面积每平方米7元结算。施工期间付部份生活费,按实际工程量的30℅支付,施工按时结束后,经房开公司、监理公司、项目部初检合格总工程量80%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合格交户后凭所有住户签收的合格单一个月后结清。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质量不合格等事项而引起工人故意闹事停工或中途(抹灰未完成)撤出工地,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所有涉及民工工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涉。另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乙方施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执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罚,如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上诉东营市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处、财务处各执一份。

  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4

  为严格施工现场临电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安全用电相关规定,现特制定安全用点协议如下:

  1、 本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严格技术规范,遵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

  2、 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提供施工用电计划,用电量及详细用电设备表。

  3、 分包单位应配备专职电工人员,所有证件应齐全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 用电配备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专箱专用。

  5、 所有手持电动工具插头应齐全,电线不许私自接长,最多不可超过5米。

  6、 通风用轴流风机、电换气扇,必须使用防爆型。

  7、 施工照明建议使用36v安全电压。如用碘钨灯,要求灯与铁支架间加装绝缘板,要有接地线,高度≥2.4米。

  8、 电焊机必须采用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有防护罩,一次线不超过5米。二次侧30米且双线到位,焊把应装线鼻子。

  9、 手提式电箱,线长不得超过30米,箱内开关齐全,漏电开关的漏电电流≤15mA,插座应完好无缺。

  分包单位领导必须重视安全用电,维修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熟悉自己所用设备的性能和维修。工作期间注意安全、防火、防触电,严禁工作期间喝酒,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尊重相关检查人员。

  项目部

  临电负责人:

  分包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5

  甲方:

  乙方:

  壹、工程名称及施工项目:东三县零星工程 徐州移动G94期新建基站线路工程

  贰、 施工依据: ..

  1、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相关部颁标准;

  2、省通信工程建设相关标准;

  3、计文件、设计会审纪要、甲方具体相关要求及设备供应商具体技术要求。

  叁、 施工地点:临沂 ..

  肆、分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分包主要工程量:

  施工期限:

  1、本工程为 4 部分分包项目,工期为 150 天,根据双方商定的原则及现场勘察的情况,本工程开工日期定为 07 年 1 月 5 日,完工日期为 07 年 5 月 5 日。

  2 、如因设备、主材、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开工或开工后受不可抗拒因素及自然灾害影响,工期顺延。工程开工后由乙方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不得顺延。因现场的施工条件不具备或其他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工期可顺延。乙方工期手续以书画形式,征得甲方项目经理的批准。

  3、因施工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作相应调整。

  4、延误工期,每天扣罚乙方承包施工费元。

  伍、 双方主要职责: ..

  甲方:

  1、处理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项目执行中的协调工作;如:联系签订合同、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费用结算等相关事宜。

  2、负责施工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工作;

  3、提供相关资料如竣工技术资料整理辅导工作;

  4、乙方如发生严重安全或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

  乙方: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一份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组织人员名单、工器具清单、车辆、仪表清单及通信工具。凡从事登高、电力作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服从甲方项目经理的管理,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严格遵守甲方工程管理规定,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办理隐蔽工程施工签证、验收手续和提供竣工资料。自接工程负责提供一套建设单位认可的竣工技术文件。

  4、负责做好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的验收、清点、保管及工余料的清理和移交等工作。

  5、依法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身、车辆、器材、在用设备和通信安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质量事故和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负责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公路、农田、青苗、绿化、林园、市政等外界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为便于联系沟通,做好协调,双方项目施工代表工作职责如下:

  甲方指定 周刚 项目经理,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办理随工、监理验收签证,组织阶段验收,商定工程变更,具体处理工程中有关问题。

  乙方指定 高翔 为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体处理工作中相关问题。

  7、乙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满足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返工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进行施工,相应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

  陆、 验收办法及保修期: ..

  1、按照部、省相关标准和规定以及建设单位制订要求进行验收,其中,隐蔽工程采用建设单位随工、监理现场验收、签证的方式。

  2、组织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派代表参加。建设单位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和工艺问题,属乙方的责任应按规定标准进行返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3、按照有关规定,本工程实行1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属于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乙方应承担保修工作。

  柒、 费用及结算: ..

  1、程施工费按综合工日/计算。按建设单位审计工日,本工程款为59308元。

  2、乙方前期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先行垫资。

  3、乙方分包款在建设单位工程款到帐后天内,由甲方做好结算,考核,预留

  4、如乙方完成工程情况不好,视情节轻重结算费用每工日下调1—3元。

  5、分包款按建设单位工程款到帐比例支付。

  6、如若在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7、 结算时,乙方提供具有税务专用章的正式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采用由甲方代扣..

  捌、 其他

  1、协议: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主要工作量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给第三方。

  2、保密条款:除法律规定的要求外,合同自签署之日起贰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将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对纠纷实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5、本合同经竣工验收合格,费用结算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6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分包人)

  甲方因临安市20xx年县乡公路病(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经业主批准,需将本合同段的部分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分包人情况

  (一)分包地址: 临安市锦城街道大学路135号 法人姓名: 张小杨

  (二)分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小杨 技术负责人姓名: 张继平 职称: 助理工程师

  (三)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见附表。

  第二条:分包工程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分包工程名称:临安市20xx年县乡公路病(危)桥改造工程

  (二)分包工程地点和范围:向阳桥、张弓桥等桥梁

  (三)分包工程内容:具体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四)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分包合同有关款项

  (一)有关款项约定无

  (二)分包价款

  1、分包合同价为大写: 伍佰玖拾壹万肆仟肆佰柒拾整 (按工程结算价扣除税金及项目直接支付费)

  2、其他:无。

  第四条:合同工期和要求

  (一)根据甲方的总体计划要求,乙方分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合同工期4个月,自20xx年9月20日开工,至20xx年1月20日竣工。

  (二)甲方总体计划作出调整时,乙方应作出相应的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于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按照业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顺延。

  (四)甲方根据乙方工程的内容和进度,将有关施工图、技术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在20xx年 9 月 20 日前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质量保修

  (一)甲方按照现行的国家验收办法、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图等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向业主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委派质检员对乙方的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质检员。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先由乙方质检员自检符合要求后报甲方质检员检验通过,再由甲方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签认,通过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要承担的责任。

  (三)乙方的各项试验和检测内容应到甲方的试验室或甲方认同的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完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检测的频率、方法、操作规程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等同于业主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间发生在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变更和质量事故处理

  (一)工程变更的处理方式及费用按照业主与甲方签订的相应条款由甲方统一办理。

  (二)乙方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和事故,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一)有关款项的返还方式与时间

  1、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无;

  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无;

  3、保留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无。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动员预付款为零。

  (三)工程款最终结算支付,按招标文件计量规则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甲乙双方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并扣除应扣款项。支付所需的有关资料由乙方准备,计量支付报表的格式统一按业主规定的要求执行,逾期责任由乙方自负并顺延至下期结算。价款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取得业主的支付款后的七天之内,并以银行支票方式支付。

  (四)税费等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或分包,否则将无条件被认为乙方违约,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监理工程师或有关部门的极大不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除上一条款外,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甲方认为合理的一切措施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乙方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及流动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

  2、进度滞后该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线下线以下的;

  3、不按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

  4、不遵守监理规程和甲方的管理,不能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

  (五)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 500元/天的拖期损失金。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九条:保险

  (一)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投保并承担费用。一旦发生事故和损失,乙方应按要求和程序采用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乙方有责任提供理赔所需的基础资料。甲方获得的理赔金额扣除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后,补偿给乙方,乙方得到补偿后还不能弥补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除上一条款险种外,其他保险由乙方自行投保并承担费用,其中,高危等重要项目,乙方必须进行投保。

  第十条:工程管理其他内容

  按招投标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业主与甲方签订的相关条款已有的,按其办理,未涉及的,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精神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四)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五)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无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才生效。

  (二)合同终止日期: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一)分包人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分包工程量清单(附表)。

  (三)拟投入机械设备(附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四、 施工工期:从年月日到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行提供电动工具、手动工具工具耗材,运费及垂直运输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接工程后不准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甲方如发现乙方分包或转包施工,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进度等全部法律及经济任。

  六、 验收方法及标准:

  1、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样板为生产标准并以此为验收依据,并应符合相关企业、行业或国家的有关标准,乙方同时提供原厂产品质保书,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施工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2、材料到场后,甲方对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工程承包范围及项目内容和建设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验收依据,合格率达到100%,并确定实际工程量。

  七、品质要求及单位价格:工程单价为 元/㎡。

  八、预计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 元。

  九、 付款方式及时间

  ①材料、工人同时进场,甲方付乙方工程款

  ②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③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④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⑤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⑥剩余工程款待装饰工程全部交付验收后, ,期满后无息一次付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照本合同规定及乙方提供的样板为验收标准,按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若存在质量及施工进度上的延误,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工期损失,逾期每天承担违约金 元人民币。

  2、如不能完全符合品质要求将由供方无偿重新供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 乙方责任

  ①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是由精干技术人员组成;

  ②乙方应自行负责本工队工人在此工程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及由于供方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安全,发生的上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处理且承担一切费用;《装饰工人施工合约》作为本协议的必要附件。

  ③乙方应旅行应有的义务负责劳务工人的工资发放、交通、食宿及相关的保险等事宜;

  ④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自觉遵守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等规程,否则因违反有关规定所受安全部门和监理部门处罚或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公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生效。

  十四、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可上诉 仲裁委员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部执一份。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8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浙江 省《建筑安、中国水利水电

  第十二工程局《工程外包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局对本合同发包方的授权委托,对

  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造价

  1、工程名称: 码头 工程

  2、工程地点: 江南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为该工程业主结算支付价的94%(甲方收取5%的上交公司管理费和1%的企业所得税)。

  6、乙方承担费用:

  ①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

  ②按甲方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以3人计)向甲方上交工资附加费;

  ③甲方为施工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现场办公费用;

  ④竣工资料整理、验收移交、结算催款等发生的费用;

  ⑤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外的所有税金,包括合同印花税、公证费等)。

  第二条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 1 套及有关施工文件(甲方留施工图纸2套用于施工管理,竣工图由乙方解决)。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施工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4、负责同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商、签证等一切工作。

  5、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

  乙方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做好施工一切准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3、遵守政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意识教育,拟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对本方职工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一切与设计、监理、业主的书面联系均须通过甲方,由甲方负责联系。

  5、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按标准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方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8、乙方应投保工程一切险及

  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2、主要阶段控制进度要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预应力方桩打桩及水上灌注桩的施工。

  3、乙方按月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4、当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进度;当主体工程连续14天达不到已批准的施工计划平均日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在现场的设备、周转材料无条件留下。并对已完工程按单价(或总价)的80%结算。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竣工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完工验收。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其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业主要求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设计、本合同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做好质量的检验(三检制程序)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重大事故的处理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本合同的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6、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否则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处理,并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产生的相关费用。

  7、其他质量及技术要求: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 安全施工

  1、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 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伤及伤亡事故发生。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经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工程量的确认。业主确认的工程量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工程量。

  3、工程价款的申报:乙方于每月____日前将工程进度报表及中期支付证书报甲方(每月____日为统计工程进度截止日),由甲方在2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条件后由乙方将竣工决算资料报甲方,由甲方在10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

  4、工程价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的月进度工程款结算,在甲方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后5天内办理;甲乙双方的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业主的竣工决算经审计、批复后的10天内办理。

  5、工程价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后5天内同比例支付给乙方;月进度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后5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为按收到款推算出的工程款的94%,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质保金、退还工程预付款、业主或甲方代付代扣款(如有)、罚款(如有)等;竣工决算后的余款及质保金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后的10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度按双方竣工决算而定,如业主分期支付,甲乙双方也按此比例办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不得突破甲方已收到业主工程款的94%。

  6、工程质量保修金。业主扣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由乙方承担,在业主退还甲方后的10天内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其材料价格风险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不调价。

  2、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规范要求采购,接受甲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和指导,并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复验报告,对材料的质量负责。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及时提交试验资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3、乙方委托外单位进行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测等,确需由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合同时,甲方对订立合同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和协助乙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按约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出现设计变更,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

  3、出现设计变更或业主、监理现场指示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时,乙方应在5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由甲方整理后上报监理、业主核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一旦发生,甲方有权直接处理,同时对乙方处以所拖欠工资总额3倍的罚款。

  2、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当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或工人,在工程管理和施工方面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可以建议更换人选,乙方应考虑甲方意见,并作相应的调整。

  4、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5、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每逾期一天,支付 10000元日 的逾期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1%,从工程款中扣除。

  6、安全处罚:死亡一人,乙方交纳伍万元违约金;重伤一人,乙方交纳壹万元违约金。

  7、在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承包能力、乙方对甲方发出指令的执行程度和态度等,作出终止合同、更改施工队伍的决定。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滞后等原因造成甲方声誉受到影响或业主、监理单位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发出书面指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5~20万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9、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 乙方必须是甲方的工程合格供方,并服从甲方管理。

  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交94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自负。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

  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

  240天

  1.5.1开工日期:

  20__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

  20__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 20__年11月05日至20__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

  元/m3;内转: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

  元/m3,

  内转按

  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 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

  (提供份数:

  份)

  第3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 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 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0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部分工作量的施工。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通信工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 期:

  4、施工范围: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中相关工序确定的范围施工

  5、主要工作量:见附件三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的施工费分包合同价款预算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最终结算以客户方(“客户方”指与甲方签订主包合同的签约方)审定后的工作量为准。

  三、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的包含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的工程款后,通知乙方。

  2、乙方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工作量结算单”和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工作量结算单”和正规发票后,将相关费用汇至乙方账户。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竣工验收证书及全套竣工资料正本一份,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应的工程款后,支付乙方除保修尾款外的最后一笔工程款。

  4、乙方账户信息:

  开 户 行:银行地址:户 名:账 户:

  5、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发生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如人员工资、补贴、差旅、人身意外保险等。

  6、若根据本合同“乙方职责”和“违约责任”条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

  四、甲方职责

  1、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结算方式的规定执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相应工作量支付乙方承包款。

  2、对乙方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进行审核备案,同时视工程进度对乙方进行施工检查、指导。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指导意见,对甲方提出的施工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地整改。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令其返工整治。如乙方不听劝阻或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拒付工程款、终止本分包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完成工程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措施视情况甲方可选择适用一种或多种。

  4、对于乙方不履行合同职责义务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和终止本分包合同。

  五、乙方职责

  1、编制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并交甲方审核备案,并要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计划送交建设单位。

  2、乙方应负责线路沿途各方面及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组织好施工现场人力、物力的调配使用 ,并要对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完全责任。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在履行合同期间,造成的工程区域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严格执行国家对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和施工噪音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负责现场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同时按有关具体规定进行处臵。交工前清理现场,要达到无污染,无垃圾。

  5、负责设备、材料的清点、保管和使用。工程结束时,应将工程余料、设计中的备、附件、维护料等清点后移交建设单位处理。

  6、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与各方联系,汇报工程情况和进度,办理签证、结算和工程移交等。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满足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所有合理要求,并承担施工单位应承担的 全部责任和义务。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会审纪要的有关规定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并定期汇报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如确有必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 经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统一批准后方可实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技术资料必须按建设单位方要求的统一标准编制;并提供给甲方工程所需完整的竣工资料正本一份。

  9、乙方在代维和保修期内必须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10、对于工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

  六、工期顺延

  如遇下例特殊情况,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

  1、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必须在开工前递交书面报告,确认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情况)。

  2、在不包料的情况下材料、设备未能及时到货而无法保证施工需要,或因发现短缺、损坏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施工的。(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书面报告。)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4、乙方未能履行职责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而且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工程说明文件和国家要求的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所有返修工作并且费用全部自付。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统一标准提供全套竣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纸正本一份,交付甲方。

  3 、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自建设单位终验合格之日起由乙方负责保修。如在保修期内甲乙双方因故停止合作,乙方应继续负责并完成保修工作。

  八、违约责任

  1、由于天灾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工程损失,按国家相应的规定办理。

  2、因乙方违反施工规程或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损失金额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并扣除相当于损失金额30%的处罚金,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3、因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纠纷,纠纷未最终确定责任方时,甲方有权视情况暂扣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款项。

  九、合同补充条款 (如下空格不够可另加页)无

  十、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其它条款不清原因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它

  1、合同正本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办理补充手续。

  3、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和保修期满结算后终止。

  4、和本合同相关的一切函件,均向双方在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发送,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自对方确认收到传真件之日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发送的,自快递发送5日后,视为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1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2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签订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收费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收费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收费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保险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保险。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保险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保险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上述总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经由上述总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由上述分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安保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应履行如下条款: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劳务分包队伍保卫部门应对所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负全责,保证实现无重大治安责任事故。

  2.接受总包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治安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3.劳务分包队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4.劳务分包队伍应定期将所属外来务工人员状况向地区派出所申报,及时办理暂住证件,并将有关材料上报总包单位保留备查。凡在施工现场施工的劳务工人必须三证齐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劳务工人。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出入证、戴好安全帽、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

  6.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现场规定做,不得无故制造噪声,无事不得随意到居民区走动。

  7.劳务工人宿舍实行挂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宿舍的治安、消防、卫生管理。劳务工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8.加强宿舍卫生管理,保护公共财产,门前实行三包,不得私留外人住宿;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不准酗酒滋事;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双方队长罚款贰百元。

  凡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4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基础、主体清工大包,(塔吊、配电总箱除外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劳务作业范围:该工程基础、主体框架,既钢筋、模板、砼、二次砌体、后浇带、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含(拆除)等。直至质检站验收优良。

  第二条、实行劳务承包。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负责相应的劳务管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工程劳务量清单或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四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4.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4.2适用标准及规范:

  4.2.1现行的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4.2.2其他标准及规范:无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正式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的施工蓝图2套。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代为复制,复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第六条、施工前期工作

  6.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均执行大合同。

  6.2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执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须经现场代表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并办理签收。必要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7.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和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担供指令,批准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终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驻工地代表无订约权。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性质文件的权利。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责。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8.2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且采取紧急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由责任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或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班子,设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9.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9.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犯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9.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

  9.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10.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0.4接到图纸 7 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附件设备总用量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审定后的预算价一律不再调整。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一个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阶段计划,必要时按项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计划(所有计划均应附材料、设备用量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若乙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提交劳务预算书或材料计划或作业计划,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10.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的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10.6做好放陈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 进行妥善保护;

  10.7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第十一条、劳务费金额:

  第十二条、财务付款

  12.1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项劳务费用及款项均以业主已支付该款项为前提;

  12.2阶段款项(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0.000后,发包人审核已完成量,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以后每月按完成形象进度的60%付款,主体结构封顶过春节工人返家付款85%,如不过年,主体经质量监督站验收后付至85%,下余的1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12.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短期银行承兑汇票。

  12.4所有资金必须由劳务分包人(公司)专人办理并盖有(

  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收据有效,否则总承包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完工结算

  13.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一式八份,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定案后返回给乙方三份;

  13.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进行审查,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一次审计定案后30天内办理定案手续;

  13.3结算审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核实乙方的劳务内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预算人员审核后按当地规定计算出工作量并按合同的约定计算出价款,交项目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动力、财务等部门和项目经理会签,经公司分管部门和领导初审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终审。

  13.4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 B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

  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

  C、审定的劳务预算加(减)现场有签证、变更等;

  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13.5计算规则: 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13.6劳务费标准: 基础、主体按148元/m,零工按50/工日包括土方清理、垫层、筏板基础等零星用工,多项一次性补款肆万三仟捌佰元整 。

  13.7劳务费内容: 乙方施工全部内容所需的劳务;定额综合工日包干但不限于现场保卫;乙方自带机械的维修;材料的装卸、材料的场内转运及堆码;周转材料的清理、维修、堆码、场内转运;安全防护用工;生活区卫生用工;文明施工;

  13.8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 确认的劳务签证,按合同约定调整。

  13.9当地政府按规定收取乙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为甲方代交时,在支付劳务费时扣除;

  13.10甲方和乙方结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甲方每次付给乙方款项后乙方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能到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何办公室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罚乙方10万元人民币。若发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

  13.11乙方必须每月给工人结算工资,每年年底给职工结清工资,列已付未付工资,并向甲方报月表和年度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给职工支付工资,甲方有权按报表支付给工人,同时扣罚乙方结算款项。

  第十四条、劳务作业期限

  开工日期:计划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计划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施工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时完工。如补救无效,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工期延误

  不可抗力和规模扩大、标准提高、结构更改重大设计变更或业主原因、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发生上述情况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窝工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承担其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劳务工作质量

  16.1质量等级: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同时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无偿维修,若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日内没有进行积极维修,甲方将组织维修,并按实际发生额从乙方结算或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质量等级以山东省济南市质量监督站签发的工程质量监定书为依据。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甲方原因不到质理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及管理实力,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6.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优良等级的违约责任: 乙方承担其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无条件自费返工该工程质量标准,若因返工延误工期由则仍执行第十五条。

  16.3达到优良等级的奖励: 不奖励

  第十七条、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须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7.2隐蔽部位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12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进行剥落和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17.3中间验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验收。

  17.4交工验收:乙方承担任务全部完成,经初验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约请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验收,经验收优良,评定的质量等级。交工验收书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

  18.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18.2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承担相应费用;

  18.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紧急补救

  无伦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现场管理

  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甲方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按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现场美化,做到工完场清,保护现场整洁。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整改,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21.1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设备、仪器及构配件由甲方负责供应。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21.2甲方供应的材料为了方便使用,货到后乙方即办理领用手续,工地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21.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领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乙方保证全部材料耗用量不超过预算额定材料量,并力争节余;甲供材料节余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7乙3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使用浪费,超过定额消耗部分(钢筋按图纸用量),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费的承担;

  21.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对乙方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不含地材)全部交还甲方办理退库手续,有用或可变卖的边角余料交还甲方后,按市场价的30%奖励乙方;

  21.5小零星材料必要时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购部分材料费用按定额消耗量和甲方与业主结算的同一价格并入劳务费结算。

  乙方对代购材料的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有关证件提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品。

  第二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22.1本工程需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塔吊、龙门架、脚手架杆、扣件、脚手板、钢模板、竹胶板、木方、总配电箱及其他成品模板与支撑全部由甲方提供;

  22.2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养、保管。乙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作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利用率不低于60%。劳务作业任务完成后要完好幸免还给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2.3甲方提供的脚手架料和成品模板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计划地合理使用,加快周转,尽量减少投入量和缩短占用时间。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超过允许损耗部分要照价赔偿。乙方不得改变用途或用于其他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发生上述情况,每次给以乙方1000元的罚款,乙方并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铁丝、钉子、螺栓穿孔埋管、二级配电箱、小电缆、电锯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双面胶、隔离剂、振动棒电机、手推车、灰斗、水桶、刮杠、靠尺、灰板条、镐、锹、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具用及工人手头工具等由乙主自带,费用包括在劳务费中。

  第二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方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视业主赔偿情况适当考虑乙方的损失。

  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业主确定情况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业主不承担部分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确认。

  第二十六条、争议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工程地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B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以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等级,安全及现场管理达不到有关规定与合同约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约定承担责任罚款外仍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其他使用权合同无行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约定,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换数额: 该违约项造价的5%

  损失的计算方法: 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

  第二十八条、其它

  2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8.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办妥手续,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材料员或(设置管理员)、质安员等五人以上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进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

  28.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8.4乙方必须给其管理人员和工人在进场之日办理出入证,并将每个人的身份证和职务、工种、年龄、性别、籍贯等造册报甲方备案。无出入证或身份证和名册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须清退出场,乙方人员进退必须在当天办理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29.1合同生效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2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第三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执一份,乙方收执一份;

  第三十一条、附加条款:

  1、若因乙方的人员、机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另行组织人员等措施,直至更换劳务队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退场;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确保达到山东省或济南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2、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于分包人违反相关规范、规章、规定的行为,在承包人提出书面后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实行经济处罚,并减少支付相应工程价款。

  3、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须配备完整的项目管理班了,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参加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确保为乙方合同制工人,并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站要求及工程要求,并承担该项费用,施工期间向甲主提交现场施工工作的劳务用工及劳动用工保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为了共同做好联防治安工作,给现场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施工环境,乙方凡是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登记花名册一式二份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批准确的人员方可参加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将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资表或季度工资表报甲方备案,乙方进场后半月内与项目管理中签订社会治安保证书,并自行负责办理暂住证。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工人的一切经济(含工资)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关系与甲方毫无关系。

  7、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区电费2500元,如超出电,乙方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5

  承包方(甲方):责任人:分包方(乙方):责任人: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应当规范、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那么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某些条款遗漏,或者设计不严谨,造成不必要损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拆旧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

  2、拆除标准:

  3、承包方式:

  3、材料归属: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______方所有,由______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双方商定项目总金额:____________元

  2、结算方式:拆除范围内建筑物,完成及其他清理工作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职责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5、受到甲方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完成后,按期支付价款。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6、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其责任。违约方应赔付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另交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有关工程量变更及单价调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失承担,相应工期,竣工验收条件、方法、标准,结算的条件、标准,质保金比例、支付,违约责任等必须与总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特别要坚持大多数分包合同的结算必须在总包合同结算之后进行,降低资金支付风险,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总包单位额外损失的发生。

  建议在起草或者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以防止风险出现。

  甲方:住址:联系方式: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住址:联系方式: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6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_____,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_____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_____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_____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_____,该_____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_____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_____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_____,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_____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_____。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_____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_____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_____

  第一部份:分包人_____

  第二部份:总包人_____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签订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双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_____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_____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_____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_____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_____。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_____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_____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_____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_____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面递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面递交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7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_____》,甲乙就__________工程的泳池工程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总价:

  3、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天。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存放物料的地点,确保存放设施的安全。

  2、甲方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水、电。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按时交付图纸,完成技术交底。

  4、竣工时,及时完成验收。

  5、及时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责任

  1、认真研读图纸,不得轻易对图纸进行修改,若须修改,应与甲方协商。

  2、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

  3、每三天,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知识。

  4、工程完工时,及时向甲方发竣工通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分五次付清,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的备料款。

  2、乙方完成工程的30%,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________元。

  3,乙方完成工程的60%,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________元。

  4、乙方完成该工程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95%,剩下的5%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

  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的标准。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须及时返工直到工程合格,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迟等各项损失。

  六、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______年,期间乙方应无条件负责保修,甲方支付保修价款,若乙方不履行保修责任,则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缮,费用由乙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的,因提前____天告知守约方。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附则

  1、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2、协议各条款均经双方认可,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尚未涉及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8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分包合同。鉴于总包商已同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就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_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工签订了合同。鉴于分包商愿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了价,鉴于总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注),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下列文件应是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_____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条款。

  3.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5.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报价表。

  二、定义

  1.“总包商”:系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系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将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给别的任何专业公司或机构。

  3.“总包商的工程师”:系指由总包商指派的监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员。

  4.“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条“工作范围”规定而要执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国境内,根据业主的技术规定,建设_________工程项目,如图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浆材料、钢筋,并运送到工地。

  3.为所有熟练和非熟练工人及行政人员提供住宿、膳食、供水、卫生设备、交通费用和社会_____。

  4.运送由总包商提供的材料:总包商在BKB库房中的塔架、导线、绝缘材料、五金构件、接地材料,包括从总包商在BKB的库房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并负责卸车和保管。

  5.分包商应按总包商提供的纵断面图和测绘图确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总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应测量检验,以保证塔架的位置和线位方向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取得总包商批准后,应对测绘图作相应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熟悉业主技术规范的分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并承担属于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与分包商有关的全部责任。

  五、劳动力

  分包商应:

  1.自始至终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人,以满足总包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方面,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

  3.支付工资并服从当地关于对工人报酬的一切规定。

  4.为其雇员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总包商和_________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需的有关其雇员的一切情况。

  6.对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或风险,自费为其雇员和工人提供_____费及工人补偿。

  六、法定责任

  分包商应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遵守_________国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如果其雇员中有人对雇主给他们的报酬不付个人所得税,分包商也应对此完全负责。

  2.根据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其雇员支付各种国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应服从所有适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_________国的法律、地方法及规定。

  七、与业主谈判

  除总包商的工程师授权外,分包商任何时候均不能与业主接触或谈判。

  八、维修保证期

  分包商将从接收补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所有工程,不会由于其雇员的工艺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质量差而发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责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应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各种人身伤亡或财产(非工程部分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属于分包商和其雇员所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要求诉讼费、指控和其他费用的责任。

  十、_____

  1.工程_____:总包商应按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自费对永久和临时性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进行_____,这应包括分包工程在内

  2.第三方_____:包括分包商在内的第三方_____,将由总包商承担,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费用。

  3.工人补偿:分包商应自费负责其工人的_____,包括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

  4.对以总包商名义的_____单中的索赔补偿的确定,分包商应在3天内备齐各种有效的证单。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_____偿付的各种损失和费用,分包商应对此承担责任。

  所有扣减款额应记在分包商的帐上。

  对属于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总包商的或租给总包商的全部机动_____运输设备和工具,如未计入总包商的_____单,分包商应自费_____。

  十一、运输

  分包商应提供该分包工程施工及运送其人员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运输_____。

  十二、工具及设备

  该分包工程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设备、拨具、张紧装置、操作线、传动滑车等、分包商应自费提供。

  十三、总包商材料的交付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应注意该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燃料、润滑剂等,在_________国市场可能会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时,分包商应自费安排从其他国家获得这些材料,从而保证该分包工程不间断地进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该分包工程价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约数,变化范围在±_________%之内,则单价不作任何变化。

  如果变化值超过±_________%,应按总包合同一般条款中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区

  总包商应取得由业主写给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介绍信,为分包商选定建立其宿舍区的场地。函件所花费用和有关宿舍区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十七、总包商的监督

  总包商将指定一位或几位工程师监督该项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员应对其承担义务。

  十八、许可证和执照

  总包商应帮助分包商获得分包商雇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居住证和劳动证、该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口许可证,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资进口许可证,要获取由业主写给_________国有关当局的证明信。办理这些函件所花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开支均应由分包商承担。

  十九、竣工及惩罚

  根据双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时得到材料,分包商就应按下列规定日期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

  (各分项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二十、分包商的过错

  如果总包商认为分包商未能认真或迅速地进行施工,或没有准确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视总包商工程师所发布的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理的书面指示,或违反合同规定,总包商可以向分包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职、疏忽及违约行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执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总包商将有权雇用其他人并立即对被忽略部分的工程进行施工。另一种方法是在不损害总包商其他正常权利的情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总包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总包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关的),并对设备正常磨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考虑分包商对这些设备所拥有的任何权利。此外,对按分包合同规定应属分包商的那部分余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总包商有权保留并要求不付,或根据已完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这项工程或实施其中的一部分,费用如超过应属分包商的余款,那么分包商应承担这部分超过的款项

  二十一、进度报告

  分包商应按总包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周和每月的进度报表。

  二十二、厂商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分包商应呈送用于该分包工程的水泥、钢筋、砂、砾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厂商证明及试验报告,并取得总包商对此批准。混凝土试块的报告单应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请单一起呈送。所有试验及试验报告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条款

  总包商应按如下规定向分包商付款

  1.预付款,其金额为分包合同价总额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银行开具的等值银行预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内,付给分包商;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

  2.每月完成的并经业主验收的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凭暂时验收证书。

  4.分段工程占分包价的_________%;凭最终验收证书。

  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额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国的当地货币: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当地货币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国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过电汇付给分包商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汇费应由总包商负担。

  预付款将用美元支付,预付款中超过_________%的美元数额应从前三次的进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验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应符合业主的要求,如相应的规范和在现场协商中作出的决定,总的原则应该是总包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所作的决定是最终的,但一旦发生争议,则业主代表的决定应为主导意见。

  二十五、税捐

  分包商应对所有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税捐的付款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税款。

  二十六、履约保函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分包商应根据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银行开具的无条件履约保函,额度相当于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号法律(_________国对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总包商受_________国_________号法律保护,并享有第______条,______条款所规定的免税权,这些免税权也适用于分包商。

  二十八、争议的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文件和图纸

  在收到最终付款之时,或在此之前,分包商应向总包商退还所有总包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此处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于除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时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总包商或业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资料。涉及本协议目的的除外。

  三十、素混凝土

  技术规范第9节中所要求的素混凝土(混合比1∶3∶6),应视为已计算在分包合同的单价中,对这种混凝土规定的条款,分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十一、总包商材料的延迟交付

  如总包商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因总包商延迟交付材料而造成分包商现场工人和设备窝工,同时也不能将其人员和设备投入其他工程的施工,此时总包商应按价格表所规定的日工资(计日工资)标准,付给分包商窝工时间费用。延迟交付材料少于三天时,按本条规定,分包商不能提出赔偿要求。

  三十二、分包商应负责清扫公用道路,并铺筑供其_____及设备出入公用道路的临时通道。分包商应谨慎小心,以免引起财产或农作物不必要的损失。

  总包商(盖章):________ 分包商(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20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 经协商,甲方将 分包给乙方施工。

  二、 乙方应按甲方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完成施工任务,质量达到验收规范要求及甲方项目经理签字验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及人身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 工程款:合同签定后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生活费;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按比例发放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保修金结清余款;保修期结束结清全部工程款。

  四、 工期:达到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

  五、 承包方式:单项工程轻包。

  六、 甲方责任: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关系、各工种间配合及材料提供,按时支付人工费。

  七、 乙方责任:

  1、 服从甲方人员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人进场,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开工前召开安全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3、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对未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4、 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施工现场材料要堆放整齐,剩余材料要及时返库。

  5、 每天中午及晚上收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将建筑垃圾堆成堆,由公司派专人清理出施工现场。

  6、 注意成品保护及各工种间配合。

  7、 电工及电焊工须持证上岗,并将技术等级证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8、 对工人进行素质教育,文明施工,树立公司形象。

  9、 自行配备各种生产工具,定时维修,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其中,电动工具自备由墙壁插座到施工处的插头、插座及电线。

  10、 每项单项工程结束后,先由班组长组织工人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不符合要求处及时修改,直至验收合格,项目部签发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11、 工程结束后,由班组长把各自完成项目的结算清单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到项目部,由技术员核对工程量及单价,项目经理及工长复核签字后,报到总经理处结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21

  依照《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分包包范围:__________

  四、工期:__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工期:__________天

  五、合同价款:__________本工程采用方式计价,每吨元/吨。

  合同总价款为

  六、质量要求: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如达不到本标准,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自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__________

  1、甲方责任:__________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份。

  ⑶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

  ⑷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__________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八、材料供应:__________

  1、主材由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方负责提供。

  九、材料消耗:__________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计算,废料归方。

  十、施工与验收:__________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结算方式:__________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元预付款,工程进行过半时甲方支付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付方工程总价款%的损失费。

  十三、其它:__________

  1、本协议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完成后自行终止。

  十四、补充条款: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_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施工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22

  项目承包单位:___________

  项目承包单位授权负责人:(下称甲方) 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劳务班组分包负责人: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杨威 (以下简称为“项目承包单位授权负责人或甲方”)与工程劳务班组分包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为“合同”),双方就劳务班组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班组分包负责人情况

  (附双方负责人身份证、常驻地址、电话、按指纹)

  2、班组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_#楼室内精装修工程_____

  提供劳务分包班组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至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_______ 天,如因不可抗力、总包、甲方原因需要工期顺延时实际工期相应顺延。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5、协议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6、标准规范:按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

  7、总包合同

  7.1当劳务分包班组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可向劳务班组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 (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复印件供查阅。

  7.2劳务班组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劳务分包班组所需图纸可向承包人借用(每套图纸押金200元,无损归还时退回押金),图纸劳务班组分包人可自行复印,相关技术标准、图集自备。

  9、项目经理

  9.1项目承包单位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为: 王占伟 ,职务: 甲方现场项目经理 。

  10、甲方义务:

  10.1、组建与现场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管理班子;

  10.2、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现场作业所需的水、电供应、施工道路畅通、材料垂直运输的要求);和总包方沟通办理工人、设备入场所需的手续(包括各种工作证件、材料设备入场登记);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测量、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施工及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按时提供图纸深化和变更资料,及时提供甲供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10.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及监督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

  10.7、负责与总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乙方(劳务分包班组负责人义务)

  11.1、根据本合同劳务分包的范围进行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开工前需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原件供查验;人员变更时需及时(提前2天)报工程承包人相关资料。

  11.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月或阶段提交施工计划和劳动力保障安排措施,经工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1.4、自觉接受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其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上岗情况)并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设备,按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标准化工地要求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签证资料,配合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办理交工验收的资料;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部分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乙方所需施工工具均由乙方自己提供,由甲方购买的相关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上料并负保管;如有工程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及其他设施,乙方应合理使用并负保管不得损坏;

  11.9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10在开工前向工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工人宿舍、生活用电用水,如果有交验要求和保护责任的:使用前自行验收,并承担损坏修补责任和费用;

  12、安全施工与检查、事故处理

  1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2.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查验。

  12.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3、保险

  13.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提供购买保险凭证。如因未购买保险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也可为乙方代为购买保险,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安全措施、操作规范都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的部分,赔偿剩余部分甲方有权从后期工程款里直接扣除;如果乙方的安全措施、操作规范不符合甲方要求,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所买保险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后续的善后处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相应的处罚。(工人在上班时间、施工现场之内发生意外方可判定为工伤,下班时间或工地以外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乙方工人在现场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甲方的各种处罚。

  13.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4、材料、设备供应

  14.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2 天内,向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应按乙方供应计划要求,组织货源并及时提供;货到施工现场需要乙方卸车、运输、入库、上楼的,乙方必须及时组织劳动力进行配合,如因乙方配合不及时不到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14.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14.3由乙方负责承担的低值易耗性材料(见附表);

  14.4由甲方、总包方供应的材料除正常图纸排版损耗以外的部分(或见甲方与总包方的材料损耗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相应的处罚;

  15、劳务报酬

  15.1本分包合同为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后期不再调整,工程量以实结算。

  15.2本工程施工为 工种单项承包,计价标准为:

  原顶面乳胶漆 元/m2(工艺描述: )、墙面壁纸粘贴 元/m2、(工艺描述: )墙面胶乳漆 元/m2(工艺描述: )、石膏板吊顶胶漆 元/m2(工艺描述: )、公共部分墙面胶乳漆 元/m2(工艺描述: ),含基层处理、上料、食宿、工具(耗材)等自理。

  16、工程量的确认

  本工程采用实际确认的工程量来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月25号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由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对乙方进行确认;针对乙方未经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认可的、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不予计量。

  17、劳务费的付款方式

  l 7.1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月25号报当月产值,月进度款按当月产值的 65% 发放,发放日期为次月10-15日;劳务费发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工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在发放劳务费之前甲方不提供任何工人食宿费用,此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最终竣验收合格交付总发包人之后,一次性付至总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80%的劳务费,结算完成后支付95%的劳务费,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之后无息支付。

  17.2本合同因工程变更调整而追加的劳务费、点工费,在工程决算审计确认后,随决算款同期支付(包括质保金)。

  18、施工变更

  18.1施工中如因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对原工作内容的变更,乙方应按照要求,调整施工计划,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但误工费(如发生)的计取以发包方(业主)书面签认为准,此部分费用不随进度款同期支付,在整体工程审计结算后一并支付。

  18.2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3因劳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9、施工验收

  19.1乙方应配合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的;

  19.2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相关损失。

  19.3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因甲供材质量缺陷维修由甲方承担所需材料费,乙方承担其他费用。

  20、违约责任

  2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未对乙方技术交底的;

  (2)工程甲方(或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强制要求乙方作业人员违反质量及安全标准施工的。

  20.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额 0.1%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导致甲方受到总包人违约处罚时,乙方应无偿修复并无条件承担该部分罚金;如因此延误进度款支付时,乙方劳务费相应延迟,乙方不得要求提前支付。

  (3)因工程总包人原因导致本项目工程款延误支付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款项催付工作,妥善安排所属工人的生活,不得聚众闹事,围堵项目部及破坏、盗抢现场财物和设施;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除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外,还需承担每次10%的罚金(按本合同结算额计)。

  21、争议

  21.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调解仲裁无效的,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1.2发生争议后,双方都应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2、合同解除或终止

  22.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总包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22.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2.3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

  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双方协商订立清算补充协议。

  23、合同份数

  23.1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24、补充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安全补充协议》。

  25、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签字/指印) 劳务分包班组负责人:(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暂住地: 暂住地:

  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姓名 开户行:

  电话: 指定账号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年__月__日

  备注: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签字后后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