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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合同范文3篇 最新地板砖施工合同范文

2023-05-28 16:39:00合同

关于施工合同范文3篇 最新地板砖施工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施工合同范文3篇 最新地板砖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阅。

关于施工合同范文3篇 最新地板砖施工合同范文

关于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XXX镇XXX村村级道路

  2、工程地点:蓬溪县XXX镇XXX村水泥路面途经该村五、

  六、七、九社,终点为邻遂路路口到加工房止。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工程为水泥路面,要求路面平整。水泥路面以宽度3.5米、厚度20公分为准,混泥土标号为C30,水泥路面选用325型号的和平水泥或者金九水泥;铺垫连沙石厚度10公分、宽度

  4.5米,需要连沙石400方;路基以有效路面4.5米为准;涵洞共有两处,要求管洞长7米,口径32公分;邻遂路至村道路路口处降至邻遂路到村道路斜面平行,要有直线距离;刘代银屋后需降坡度一米,宽度6米,长30米,土方用来填梁琼容屋后和张菊生田坎处;张菊生傲田和唐秀华垭口田两边做堡坎,路基宽以现有的实际路面为准,做堡坎的材料用块石。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 天,(雨天除外),200 年 月 日开工,于200 年 月 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

  乙方派出代表在施工时对材料和路面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足或者路面没有达到标准,应及时提出。

  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利。

  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

  (2)乙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在短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按照双方协商的要求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对该村路面的施工。

  (3)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 %的违约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存档一份。

  2、合同双方及社员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社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施工合同范文2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状况,双方在友善、友好的状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资料:

  打井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施工。

  2、工程总造价(大写)

  3、工程资料:

  ①甲方约定乙方打井深度暂定为米,根据钻水取样若取水样本达不到饮用水标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增加打井深度。

  ②暂定每米按500元标准计取打井费用。

  ③根据甲方确定的打井位置,如乙方遇到石砾性地层造成乙方钻头损毁的,由甲方承担钻头购置费用。

  4、工程付款方式:签合同当天首付65%元,元。

  5、工期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

  7、工程结束后____日内结清余款。

  8、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带给取水设备一套,其中深水井泵元,井房一套,金额元,计入工程合同总额计算。

  甲方交自己位于市路工程过半中期款30%元,工程完工付余款5%一台,金额元,无塔供水装置一套,金额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施工合同范文3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济宁汇翠园项目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济宁项目部

  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

  2、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及生命安全;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 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包方对 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统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确保发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 承包方必须接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制度及规定。

  6、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1)《劳动合同法》

  2、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应严格执行。

  7、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发包方通知召开的

  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 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 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50元/次的罚款。

  7.2、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3、 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

  7.4、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5、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发包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6、 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7、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工作内容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8、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发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8.2、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发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8.3、 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8.4、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检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