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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技术转让合同范本(最新6篇)

2023-06-29 14:09:32合同

药品技术转让合同范本(最新6篇)

  在药品技术转让合同的编写过程中,我们需要以大方得体的方式表达双方对于技术转让的重要性和感激之情。本文是会员“nylr499”分享的药品技术转让合同范本(共6篇),欢迎参阅。

药品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药品技术转让合同 篇1

  受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恪守。

  一、本合同转让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二、为保障甲方有效拥有本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三、为保障甲方有效拥有本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如下:

  1、专利的转让价款为: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给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五、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行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发展,归(甲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行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发展,归(甲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六、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七、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发生不可抗力。

  八、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转让合同 篇2

  合同号:

  前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为:中国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第二章 定义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条,条,条,条,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第三章 价格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入门费为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3.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返销产品价格按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国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和中国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美元.(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4.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4.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5.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5.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5.第二阶段开始日斯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5.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如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主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8.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订.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第九章 保证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9."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9."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迟交超过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若发生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美元(大写).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的利息..2如果根据.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第十一章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1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第十二章 仲裁

  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1仲裁地点在北京,由是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仲裁.1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1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1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1本合同用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文文本各二份.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1合同期满前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1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个月.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国文书写一式二份.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电报挂号:

  乙方:国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字.甲方公司代表 乙方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 乙方律师

(签字)(签字)

药品技术转让合同范本实用 篇3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公司和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以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鬃鬃鬃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

  第二章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前四台合同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在此以后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如合同产品按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规定销往其他国家或由中国承包商在中国购买,随承包工程出口,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合同。

  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合同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1。

  5、乙方负责图纸及资料的转化并在乙方工厂及其有关协作工厂培训甲方人员。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3)。

  6、乙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4)。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夹具及设备和检测合同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2)。

  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其合同产品上标注甲乙双方联合商标或“按公司许可证制造”字样。

  第三章价格

  1、鉴于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尽的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英镑的入门费(大写英镑)。

  2、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一规格的资料向乙方支付英镑(大写英镑)。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3、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合同产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费,前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8%,后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6%。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净销售价:销售价扣除运费、税费、包装费、储存费、保险费、安装费,并减去向乙方购买零部件的费用(包括运费、关税等)。

  第四章支付条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费用均以英镑信汇(m/t)支付。(如需电汇,电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英国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入门费的10%(百分之壹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英国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样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②金额为入门费总数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④由英国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英镑(大写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6)…白话文…。

(2)入门费20%(面分之贰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乙方发出本合同附件3第3.条所规定的临时资料3个月后,并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2及附件3第3.条规定的临时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3)入门费40%(百分之肆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条所规定的资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则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3、6条规定的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4)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附件3

  第3.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训完毕之后,从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关于附件3第3.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已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培训完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5)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为乙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签署第一台合同产品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台合同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24个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

  3、执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合同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下列条款开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甲方应从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内,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的总销售量。

(2)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30天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①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②四份商业发票

③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文件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机常

  2、北京机场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乙方和北京中国银行。

  3、每批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4、如果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

  4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坚固包装。

  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公司

(3)目的地;

(4)唛头;

(5)重量(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合同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免费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5。

  2、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合同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3、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章第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责任,则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责任,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8章第6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在考核证书上签字,但乙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保证及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根据附件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本章第2条的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正确、清晰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条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交付附件

  2所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周之内仍未能交付资料,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每拖延一周支付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违约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条规定的违约罚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责任。

  6、按第7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钱部金额,并加以年利%(百分之)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②若产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略)。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它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乙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3、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苏州,按苏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12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签字后,各方应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未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无约束力。

  2、从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为10年。

  3、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一式四份,每种文字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此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7、为执行合同而发生的双方间的通讯均用英文进行。正式通知以挂号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乙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药品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4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的项目的资料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标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药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的药学部分的研究工作,并与甲方一同申报该项目的生产批件。

  2、乙方提供的申报资料符合国家药品注册审评要求,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并在乙方指导下生产样品,按SFDA要求完成药学部分研究工作并须辅助甲方取得生产批件。

  3、本项目按乙方拟订的工艺制备,应可投入批量生产,且产品质量稳定,符合SFDA批准的标准。

  二、履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1、乙方负责项目申报临床批件有关的全部研究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支付乙方首期转让费10个月内,乙方应完成申请生产研究的全部资料。

  3、乙方指导甲方进行申报生产用样品的研制,协助甲方完成申报生产资料。工艺交接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出。

  三、主要协助事项:

  1、乙方在申报生产研究中,如需在甲方进行中试放大,甲方应无偿提供场地、设施及中试原材料。

  2、甲方需提供研究用对照品、杂质及市售对照品以供乙方进行质量研究使用。

  3、乙方负责药品注册审评过程中与乙方科研有关的答辩、资料补充的工作。

  4、如在进行临床研究验证和稳定性考察中出现因工艺和处方等原因导致的`问题,乙方负责相关问题的解决,并在三个月内完成。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提供及其保密:

  甲、乙双方均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对外泄露和转让。

  五、技术成果的分享:

  本项目科研、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保证该项目乙方负责的研究资料符合国家药品注册审评要求,并通过审评。

  2、甲方提出工艺交接十五天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所需物料、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及所需设备等。甲方在乙方的指导下制备供中试研究的样品。

  七、技术指导的内容:

  在乙方技术移交后,甲方小试、中试及投产遇到困难时,乙方负责指导。

  八、价格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整,分二次支付。

  a、合同签定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转让费人民币伍拾万(50万元,总额50%)。

  b、完成临床前研究,上报临床前研究资料,SFDA受理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转让费人民币伍拾万(50万元,50%)。

  2、本项目所发生的审评费用、申报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涉及到乙方的有关资料的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3、技术转让费均通过银行汇至乙方。

  帐户:

  开户银行:

  4、乙方及时提供甲方正式发票。

  九、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1、因乙方技术或资料缺陷使得项目失败的,乙方需退回甲方的转让费用。

  2、由于因为国家政策的影响使得项目失败的,其责任双方共同承担,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转让费用的50%。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十一、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转让合同的示本 篇5

  前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公司及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国州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因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1.1 “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操作、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1.2 “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 ,尺寸和规格为,详细说明见附件1。

  1.3“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1.4“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1.5“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训练的需要,培训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甲方受训的人员亲身操作,培训在乙方工厂和其他场地进行,培训设备由乙方选择,所有培训都用英语。

  1.6“技术协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为了甲方的利益,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供评述、观察、指导、测量和现场验证、解释、建议及其他甲方工厂制造产品所需的协助,所有这些工作全部用英语。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设计、制造、应用、试验、保养和维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见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认甲方有设计、制造和在中国国内以及下列国家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印度、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缅甸、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埃及、阿尔及利亚和喀麦隆等

  2.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全部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及可能在乙方用户工厂进行培训,尽力使甲方人员能熟悉并掌握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见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专家赴甲方进行技术协助,其具体要求见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在得到出口许可的条件下以优惠的价格条件向甲方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在合同期间,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工厂的联合商标,并用英文写明乙方工厂的全称,还要用中、英文写明产品是甲方在乙方许可证项下制造的。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分为两部分:

  3.1.1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

  3.1.2合同产品或者类似产品在考核并销售后,开始提成,提成费以甲方合同产品净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提成率为3%(百分之叁)。

  3.2上述全部合同价格包括全部技术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3本章所述的价格只是购买专有技术的,不包括购买或运输任何硬件、设备或其部件的费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国银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通过国银行支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3本合同3.1.1条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给乙方。

  4.3.1合同入门费的30%(百分之叁拾)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天,经核对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一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7。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三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9。

  4.3.2入门费30%(百分之叁拾)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不迟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交付的空运单影印件两份,及甲方说明全部资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收到的证明书。

  上述证明书应在空运单印戳日期后内寄交乙方。

  4.3.3入门费的25%(百分之贰拾伍)计美元(大写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训工作,并在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主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份。

  4.3.4入门费15%(百分之拾伍)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按附件5规定签署的考核产品考核、验收证明书的影印件一份。

  4.4根据第7章规定,在考核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以后,按3.1.2节规定的提成费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每年12月31日以后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及净销售价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自费指派查帐人员校准总销售情况报告。

  4.4.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5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规定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文件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北京机场交付技术文件,经caac交给(中国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大街号)

  收。

  5.2纽约机场空运单印戳日期为技术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的凭证,甲方将带有到达日期印戳的空运提单影印件一份寄给乙方。

  5.3在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两份航寄给甲方。

  5.4如技术文件在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超过30天内,补寄给甲方有关文件。

  5.5交付技术文件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每包技术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包装箱内附有详细技术文件清单两份,标明下述内容:

  a.项目编号;

  b.项目名称;

  c.页数和总页数;

  d.所包括的图号。

  第六章改编修改和改进

  6.1改编

  6.1.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适用于甲方实际的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设备的生产条件及其他条件等),乙方将协助甲方对技术文件进行改编,以适应甲方的生产条件,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这种改编必须从技术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产品的质量。

  6.1.2为了协助甲方所需的改编,乙方提供最多为个工程师周的协助,在甲方工厂工作。

  6.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在两个月内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件提供给对方。另一方有免费使用这种改进和发展了的资料的权利。

  6.3合同产品的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了这种技术的一方,对方如要求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得所有权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7.1双方同意在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制造出合同产品后,将对合同产品进行联合验证,其试验方法见附件5。

  7.2如合同产品的考核试验表明其性能与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核试验即为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7.3如合同产品在考核试验中,其性能、技术参数与规定的不一致,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后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如有必要再进行第三次),在试验表明产品性能合格后,双方将按7.2条款所述签署验收证明书。

  7.4如产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责任在乙方,则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全由乙方自理,如产品不合格的责任在甲方,则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费用。

  7.5如产品在第三次考核时仍未通过,并且责任在乙方,处理方法按8.7.1节执行。如失败责任在甲方,双方将协商如何继续执行合同。

  7.6甲方在自己工厂内对考核产品进行试验时,应自备必要的公用设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证与索赔

  8.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所有改进了的技术资料。

  8.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8.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符合8.2条所规定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在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文件或清晰正确的技术文件寄给甲方。

  8.4如乙方对技术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应按每迟交一周罚款入门费的比例支付给甲方。以上罚款不超过合同入门费总价的。

  8.5按8.4条规定,乙方支付罚款给甲方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

  8.6无论何时,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件超过规定日期6个月,甲方有权按8.7.1条款处理。

  8.7产品经3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7.1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侵权与保密

  9.1乙方保证拥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并在得到出口许可后,在法律上有权向甲方转让此专有技术,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也即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和外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文件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对公布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章税费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10.3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法庭根据仲裁规定进行。

  11.3仲裁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1.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经双方同意的类似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字。由双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制造与销售合同产品的合同有效期,从13.1条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不论合同在任何一种方式下终止,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及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影响。在合同终止后,欠债人应承担义务,直到欠债人向债主付清全部欠款为止。

  13.4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写三,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用英文进行,正式通讯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国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大街号

  电传:

  2.

  地址:中国省市

  电传:

  3.联系人:

  乙方:

  1.国公司

  地址国州街号

  2.联系人: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配方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篇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内容

  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技术有偿转让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以获得该技术。

  二、技术指标

  甲方承诺其转让之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指标:该项技术的参数和依赖该技术所生产出之产品的质量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该领域中产品的通常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转让费用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就本次技术转让共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2、转让费用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技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全套技术文件、技术参数等)交付给乙方;

  3、甲方在交付以上全部技术资料后,应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指导乙方完成该技术所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工作,直至乙方能够独立生产、调试出符合国家及该行业质量标准的产品;

  4、甲方保证其所转让之技术,属于其自身合法所有,其有权决定将该技术以本协议约定之价格和条件转让给乙方,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之情形。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全部技术转让资料;

  2、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指导其完成该技术所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工作;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对第三人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等民事责任的,乙方有权就上述全部损失向甲方进行追偿。

  六、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