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务协议合同(合集12篇)
【前言】在签订员工劳务协议合同之际,我们应该思考如何以一种大方得体的方式表达我们对雇主的感激之情。本文是会员“u49”收集的员工劳务协议合同(共12篇),欢迎参阅。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籍贯: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工具等财产。
2、甲方执行国家的工时制度,甲方不随意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经审批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告知乙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应事先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月工资为基础工资加计件形式工资提成,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2、甲方于每月日前发放乙方上个月工资;甲方支付有困难的,经单位工会同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
七、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
八、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涉及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应事先告知劳动者需要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相应的技术等级,不得招用不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元。
2、一方违反本合同,涉及经济补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违反本合同,若双方订有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若无培训协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向同行业或其他人员泄漏甲方技术资料和内部商业信息,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项或条款如与今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本单位或所在地镇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海盐县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劳务用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
2、负责对乙方工人的入场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考核。
3、根据甲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人员冒险作业,负责承担因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
4、甲方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完毕,同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5、甲方可定期审查劳务派遣单位对所派遣人员的工资支付清单、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单等。
6、在劳务用工期间,劳务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为劳务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有义务接受用工单位定期审查。
2、负责向甲方提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的健康劳动者,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健康凭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对其工人进行入场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
4、负责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甲方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和野蛮操作。
5、乙方应对其工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或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岗前安全指导个教育工作。
6、乙方应保证其工人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7、负责承担因务工人员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处理事故,但工伤程序由乙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违约责任:
1、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罚款概由乙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2、凡在工作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及责任者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
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此处原为表格,格式已经损坏,特此注明—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20xx年x月x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市劳动局批准的家政服务实体。乙方经了解情况,自愿在甲方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服务,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范围
乙方自愿选择从事业务,并接受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二条培训管理
甲方对乙方的从业能力和资格进行培训和审定,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协调处理乙方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和矛盾。
第三条费用及其缴纳
1.乙方需按规定交纳:登记费元,服务费元,培训费元,技术和信誉保证金元。
2.如没有违规、没有破坏甲方信誉的行为,于合同期满后周内,凭甲方受款凭证全额退款。技术和信誉保证金、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保险
在合同期内,乙方的人身意外保险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每人每年元。乙方偶发疾病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工资及支付方式
甲方实行固定和提成两种工资报酬形式:
1.固定工资:元/月。
2.提成报酬:每次工作完成后,按比例分配报酬,具体比例按甲方规定。
3.支付方式:。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技术和信誉保证金不退:
1.违反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规定,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
2.甲方在乙方认可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而乙方不服从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客户投诉反映的。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
第七条责任承担
乙方在工作时,需爱护客户的财务,如乙方的原因,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根据情况,乙方要给客户合理赔偿。乙方在非工作期间(包括路途中)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第八条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满时,乙方需与甲方联系,周内办理退还技术和信誉保证金手续或合同。否则,甲方将按乙方放弃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家政服务劳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家政服务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2)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交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方:
乙方:工程
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劳务分包,具体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单价
(1)钻孔
单价:50元/m。
2、压浆
单价:280元/t。
二、结算方法
按实际工作量计量结算。
三、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设备、材料。
2、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图纸。
四、乙方责任
1、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和要求、严格按图施工。
2、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因质量问题返工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3、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设备机具,不得随意浪费各种材料。
4、所用材料,均由乙方派人到材料库领取,并运至施工现场。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6、设备、材料上、下车由乙方负责。
7、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半年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遗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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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劳动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况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以上
4、5款情形,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情况下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建立业绩档案;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就业手续;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晋升档案工资手续;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定职手续;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甲方(用人单位):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性别: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及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劳动手册编号: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技术等级:
外来人员就业证编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认真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位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使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管理、生产)岗位从事工种(工作),并履行岗位职责。
三、劳动保护的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并按国家规定配给乙方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告知乙方如下: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衣,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必须遵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
2、实行每日不超过12小时,每周不超过8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3小时。保证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等超过36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虾类标准支付高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正常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
3、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单位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实行(月、日)工资制,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的十五日,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为:把80%工资存入员工工资卡,其余年底结算。
五、劳动纪律
1、甲方规矩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完善各项劳动保证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乙方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并由甲方代为缴纳。
2、甲方应当创造条件,努力改善机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职业培训
1、甲方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
2、对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3、乙方应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刻苦钻研技术,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做到持证上岗。
八、劳动合同的种子、续订、变更和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种子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天便利续订手续。逾期未办理而双方仍维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及时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①应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
②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④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⑤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8、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等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有甲方出自脱产培训三个月以上(包括送大中专、技校学习);乙方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以下比例退还甲方培训费)
②乙方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尚未完成的。
九、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依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或转移手续。如果乙方未履行应尽义务而导致政府和甲方规定的手续无法按期办理,应由乙方完全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要求支付违约金,具体的办法和标准时:当乙方半路自动离岗不干,工资余额全部扣除(无论是工作几个月)。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图案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合同鉴证与倒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由甲方负责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甲乙双方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在法定的时效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可同一式两份,乙方留存一份,档案存一份。
十四、本劳动合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月。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在本公司范围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实行 工作制度。(“A标准工时;B综合计算工时;C 不定时”,中的一项),乙方应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2、工资标准: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月薪制(即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 元/月)。
3、乙方每月实际取得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报酬、加班工资及甲方给予的福利待遇等项目组成。
4、甲方根据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未提出异议,或在工资实际发放之日起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5、发薪日为每月 日,如遇发薪日为国家法定节日,则提前或延后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保,乙方应予以配合;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缴。
五、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在岗期间的工作安全。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遵守操作规程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乙方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
2、乙方入职后,应自觉、认真学习公司规章制度,由于乙方个人原因或过失未进行学习的,视为乙方已知晓。
3、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无条件奖惩本合同;
(1)、提交假学历、假证照、假证件的;
(2)、在“应聘登记表”与“入职登记表”中内容有虚假描述的;
(3)、隐藏真实健康状况及有伤、病史者,未在入职前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的;
(4)、达不到甲方工作岗位要求的;
(5)、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构成解聘的;
(6)、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详见甲方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职务属公司高管的,应提前90日通知甲方);在试用期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应继续履行其岗位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申请离职日期到后,乙方应按规定办理一切工作及财务交接等离职手续,若有违反,甲方将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八、《劳动合同》的期满终止、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各项约定,甲方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乙方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有权在乙方结算工资时从其工资或报酬中扣除以下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员工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专项培训费;
(3)、社会保险无法终止而续交的全部社会保险费用;
(4)、甲方诶乙方支出的其他相关费用。
十、其他条款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内容(在选项前打“√”):
甲方在与乙方约定基础薪酬时,已经充分考虑乙方所负责任及岗位具有不定时工作职责性质,并对中作中可能产生的加班工资在其基础薪资中作了充分考虑,因此,甲方不再另外支付这类职位人员的加班薪资,且这类岗位人员需自觉准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于法律、法规等行政性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
4、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出现经济情况,乙方委托以下联系人为其作出决定且具有法律效力(联系人必须是乙方直系亲属,且联系方式固定不变)。
联系人A: 与乙方关系: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在地:
联系人B: 与乙方关系: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在地:
联系人C: 与乙方关系: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在地: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双盖章签字后生效。附件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无效。
甲 方:法人授权人:地 址: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暂住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用工单位(甲方)和临时用工人员(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含各种补贴、津贴、住房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最低工资规定。
第四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岗位需要,为乙方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设施。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请他人代岗等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除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六条 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确定:
合同自年月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或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协议终止为合同终止期限。
2、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书面公布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合理定额,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实际用工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要求。
(3)实际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需要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应由甲方征求乙方的意见,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约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月)工作不超过小时。
(3)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不包括在劳务费中。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5、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由甲方按实际用工单位提供的结算清单每月日代发。由于实际用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到帐的,由甲方先行垫付,并由甲方向实际用工单位按双方协议追偿。
6、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7、劳动纪律
(1)甲方应依法建立劳务派遣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布;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布的规章制度,对乙方无约束力。
(2)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实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实际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8、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派遣乙方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应与实际用人单位约定由其承担或部分承担甲方对乙方的义务,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实际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出现劳动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情况消失,双方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中止时间不计人劳动合同期限。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4)本合同应当依法解除和终止。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续的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9、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10、违约资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其他: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一方须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13、甲方应当自在乙方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以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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