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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精选9篇】

2023-07-01 09:44:32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精选9篇】

  【前言】每当我们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护,我们会认真地制定合同条款,以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本文是热心网友“hlty93069”收集的土地租赁合同(共9篇),以供参考。

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代表: (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代表: (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共同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其所属的农村集体建设工业用地出租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订立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地用途:

  二、租地地点及面积:

  占地面积 平方米,具体按实际丈量为准,乙方同意以上述土地现状租用。

  三、租赁方式

  甲方出租的本村土地由乙方自行建设厂房,厂房及厂房内有关设施的投资由乙方负责,厂房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其风险,自行承担债权债务。乙方所建厂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四、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为十五年,即从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含免租期时间在内)。

  五、租金交纳:

  1、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为筹建阶段,经甲、乙双方约定,免收租金。

  2、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3、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4、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六、厂房建设

  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确定办理好用地四至范围给予乙方作规划设计及报建(如需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用地后 月内仍没有实质性兴建厂房,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押金。

  七、交租时间

  乙方应在每月15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另乙方交税后的所得税发票提供甲方记账及保存)。如乙方延迟一个月交租,乙方需同时支付滞纳金(按未付资金总额每日的千分之五计算)给甲方。如连续拖延六个月未交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用地及地上物的补偿以便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押金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允许的报建、消防,环保及营业执照以及水、电报装等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4、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自行安排本村地内的建筑布局及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乙方有权出租厂房、宿舍及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经营。乙方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造成他人损失,拖欠债务及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及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注如地震、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双方应以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需于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需取得对方同意并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如双方协商不一致,继续履行本合同。

  6、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土地权属不清或村民发生纠纷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厂房建筑的总投资和搬迁工厂引起的搬迁费用等)。

  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本合同所属土地,属厂房赔偿及搬迁补偿的费用归乙方所有,属土地补偿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协商补偿时双方代表必须在场。如政府占用该地修建道路等,甲方必须减少已占用面积的租金,破坏厂房及设施损失由政府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8、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约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有补偿,按本条第(7)款处理。

  9、乙方应依法经营,及时交纳各项税费,支付工人工资和当地部门规定的各项规费(包括通过乙方招商使用厂房的其他单位)。

  10、甲方必须完善厂区周围的道路设施及排污渠道的畅通,如乙方施工过程需要增加泥土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安排取土的地方给乙方挖掘。

  11、土地使用税及土地营业税(含土地出租所得税及各类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1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土地转租,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不得将土地上建筑转让或抵押,否则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及抵押,造成后果的,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理:

  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具体合同条款另行协商)

  2、合同期满后,所有不动产如厂房建筑物归属甲方所有,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产品、零件、电器用品等归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或因乙方违约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接到甲方解约通知后20日内完成搬迁,将土地和厂房归还甲方,厂房移交时应保持结构完整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得拆除水电、通讯及门窗等基本设施。

  十、预付款、押金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 元)作为租地押金。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本合同所引起的费用(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租地押金民币叁万元整,不得延误。若合同期内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村民会议

  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有90%以上签名确认有效,因甲方未履行上述手续,造成乙方损失的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配合

  为确保乙方对土地的有效的使用,甲方保证在交会土地使用时完成地面附着物及四至范围认定,乙方在兴建厂房及生产过程中,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十三、招商限制

  乙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引进重大有损坏环境污染的工厂(例如:电镀厂、电路板厂、废旧电器分解厂、洗水厂等)否则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承租方:

  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模板 篇2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承租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租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 甲方以现状(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 ;宗地编号: ;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四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

  第五条 本宗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乙方以转账或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七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遇政府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九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二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1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2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依照下列第 项的规定生效。

  (1)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业经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县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热门土地租赁合同 篇3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谋求生活、发展经营的需要,经征询甲方及所在村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将赏朗村村前路口边的稻田承租来发展种植业,经过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双方一致同意,特签定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决不反悔。

  第一条:面积和租金

  1、出租面积:王跃亩,王登文亩,王登华亩,王正才亩, 亩、 亩、 亩、 亩。

  2、租金:根据土地租田交通情况,经甲乙双方商量决定,每亩稻田的年租金为1500元起,其中王跃4500元,王登文20xx元,王登华3500元,王正才2800元, 元、 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与合同期限

  1、付款方式:租金交纳方式是每年交一次,一年一交,先交租金后用地,交纳时间为每年4月份前由双方代表当面点清租金,若有特殊情况,双方提前协商解决。

  2、合同期限:本合同第一次签定的期限为三年,即从公元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合同规定索要租金,有权监督乙方在生产劳动中是否对田地、田梗的使用情况是否破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生产经营工作,但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生产劳动工作,提供给乙方一个安全、可靠、方便、舒适的工作环境,但不担当任何责任风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自主经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需要可在土地上建大棚、水池、水电安装设置、临时住房等硬件设施,以及其它相关的生产、生活等工作。乙方有义务按时在每年4月份之前交纳租金给甲方,有义务保护好田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不能随便转租土地给他人使用。若乙方要转让,须经甲方同意,或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第四条:合同延期或更改

  1、本合同为期三年,期满后若乙方需要延期,可提前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如价格等),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终止合同或转租给他人,合同延期应以满足乙方的要求为优先。

  2、合同签定后一般不更改,若需要更改或补充,双方可协商后决定。

  第五条:意外情况的处理

  本合同签定后,土地永远是归甲方所有,若发生不可遇见的因素,如国家政策的变化,土地被征拨等情况发生时,田地的征拨费(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余的补偿(特指乙方投入到田地里面的具体财产:如树苗、大棚、水管、电缆、房屋、水池、工棚、保坎、道路等一切设施)归乙方所有。双方按国家政策标准办事,不能有任何违反行为。

  第六条:合同时效及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金额多少、视情况而定。但不能低于损失的金额。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多份,其中甲方每户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内 容 结 束 ]

  土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有限职责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年元月一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元/亩亩×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m3计算,作价万元(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万元(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务必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构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能够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职责;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职责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职责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务必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忙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带给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带给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状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职责,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职责。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状况。

  参考条款:甲方收取租金时务必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能够拒付。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模板 篇5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的一块土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用途使用(经营项目要列明细),该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土地证号为。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建议年增幅应不低于3%,或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应不低于10%)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年度租赁单价(元/平方)月租金(元)年租金(元)

  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每月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村的收款收据。

  3、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归还给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计罚。经甲方追收,超过当月日乙方仍未全额缴纳当月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3、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建设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该地块的相关手续(包括报建、水电、消防、开户、营业执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该土地内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等)由乙方负责支付。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环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同时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合同终止时间为乙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之日。

  六、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包括房屋、门窗、水电、排污、各种线路及管道等电源线路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异议。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范本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场地的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占地亩的农业耕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现场定位从开始(详见合同附图)

  二、土地使用和租赁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经营。

  三、场地的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付:

  这个地方的租期是年,从年到年。年租金为人民币/亩,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油田的开发利用,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合理利用油田。

  2.按合同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增加租金。

  3.确保乙方独立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使用和经营租赁场地。

  2.根据合同享有租赁土地的收益权、房屋所有权和购房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土地被国家建设征用,本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实际未履行的租赁期限返还乙方支付的租金。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租赁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租赁经营年限和乙方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4.本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继续租赁,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在合同到期前按土地利用实际投资总额和租赁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转租合同无法履行,给转租承租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标准版土地租赁合同协议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其中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用以。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租赁开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工程顺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同意延长租赁期限;租赁费按承租费用的月均算,不足15天的(含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整月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本协议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币种:),(小写);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施工结束后负责地表附着物体清理,围墙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运、复耕,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全部由负担。

  5、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6、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7、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铁路施工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乙方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或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耕地或协议签订后甲方反悔,视为甲方违约。应补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或发生重新分配土地时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了,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报经兴隆县张唐铁路征拆办及半壁山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本协议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见证人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租赁通用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土地(该土地的具体情况见附件说明)亩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本协议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等基本设施完整,确保该地的水电设施等能满足乙方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水电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尽本条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五、乙方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归乙方。

  六、乙方可以将本宗土地使用权转租,但必须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八、本宗土地前年的租金为元/平方米,年租金总计元,前三年由乙方于每年月日支付元给甲方,余下的元由甲方在年月日一次性付清。后几年的租金根据市场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如逾期交纳租金,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加付相当于当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甲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即须确保对该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权,如果因为该宗土地的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相关补偿或赔偿金优先用于补偿乙方损失,补偿范围和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双方认同的价格评估部门确定,余下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十二、本协议终止后,如果双方不再续订协议,乙方在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处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则由甲方受领并向乙方支付按市场价折旧后的对价。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亩。

  三、该土地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元订金,此款先用来冲抵签约后的租金,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

  甲方:

  乙方:

  20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