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的(精选14篇)
【简介】签订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我们会制定一份详细的买卖合同来规范交易过程。以下是会员“worangyuan”分享的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的(共14篇),供大家赏析。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今有甲方自愿将原车主 的壹辆 年 月 日 色 车卖给乙方。
该车的车牌号码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码为:
二、该车交易总价为:(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
三、车辆由 方负责办理提档、过户手续。并需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内办理完全部手续。提档、过户费由 方承担。甲方须将该车真实的使用性质(非营运、营运、货运等)、车况、违章、拖欠的手续问题及保险的使用情况告知乙方,同时提供该车所有真实、有效、与协商一致的手续及票证。甲乙双方需共同积极配合该车办理提档、过户手续,如出现该车手续、档案、车辆自身等问题造成无法正常提档、过户的情况,甲方需将全额车款退还给乙方,乙方将该车退还给甲方。
四、自交车之日 年 月 日 时起,该车以前如有任何纠纷、债权、债务(包括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及该车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自交车之日起,以后如出现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办理手续期间,该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等均由驾驶方承担。
五、此合同在乙方对该车车况认可,甲方对协商车款认可,并双方签字的情况下,即时生效。单方不可做出反悔,如单方做出悔约,须向对方赔偿 的违约金。
六、双方交接的手续有:
七、男方已收( )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
余款:¥ 元,于 付给甲方。
八、附加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明人:
地址: 地址: 证明人资料: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甲方(卖方):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摩托车型号、单介、数量:
摩托车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车驾号: 发动机号: 单价:
二、交车方式及验收标准
1、甲方负责三包,具体按最新《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2、乙方收到摩托车当场验收,若有质量问题,立即通告甲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已验收。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货品后,首付款 结清:
A:于
B:于年每月固定偿还元,于年月日前结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货款,该货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货物。
四、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按第三款规定向甲方按时支付货款的,则乙方除向甲方清还所有欠款,应向甲方甲方支付滞纳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一计时。
2、如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如乙方未即时还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车辆,且由乙方承担往返路收回车费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车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仍旧没有付款的,甲方有权将摩托车拍卖,拍卖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3、如摩托车损坏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财产赔偿归还甲方,其中车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补偿甲方。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律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家庭担保人签字:
二手摩托车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摩托车;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摩托车,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摩托车;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摩托车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摩托车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摩托车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摩托车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摩托车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摩托车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摩托车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甲方将其持有的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摩托车的转让;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摩托车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摩托车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摩托车的转让: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上述摩托车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摩托车转让价款。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摩托车、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自摩托车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摩托车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摩托车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摩托车,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摩托车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摩托车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摩托车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摩托车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摩托车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摩托车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摩托车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摩托车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受让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甲方将其持有的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摩托车的转让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摩托车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摩托车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摩托车的转让: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上述摩托车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摩托车转让价款。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摩托车、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自摩托车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买方: 身份证号:
买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摩托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摩托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车辆使用性质: 自用车。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大写:)。 卖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将车辆以及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付给买方;买方在收到车辆及相关手续时一次性付清购车款。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车辆交付给买方前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卖方负责;车辆交付给买方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买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返还购车款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双方需要公证本车辆买卖合同,应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修改合同,但是双方实际履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
身份证:
电话:
卖方:
身份证:
电话:
签订时间: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身颜色:
车辆品牌:
第二条:
车辆手续情况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钥匙。
第三条:
车辆成交价格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车辆过户事宜甲方提供过户手续,乙方办理过户,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能以没时间为由拖延乙方办理过户)。
第五条:
车辆违章处理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年月日时分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均由甲方负责处理。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违章及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
备注:因为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所以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状况及发动机、变速箱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甲方(卖方)签名及手印:
乙方(买方)签名及手印:
日期:年月日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为了明确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1、甲方将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为:,出厂日期,:。上牌日期,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后,产权归乙方所有。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付款方式:过户前签定本协议,支付定金元,待过户完毕后支付余款。
3、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5、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无关。
6、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无关。该车自转让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7、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转卖他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视同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辆质量及工作状况已经认可,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9、随车证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票,交强险单据。
10、本次交易转让时间:年月日时分。
1、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摩托车;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摩托车,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摩托车;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摩托车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摩托车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摩托车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摩托车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摩托车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摩托车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摩托车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甲方将其持有的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摩托车的转让;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摩托车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摩托车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摩托车的转让: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上述摩托车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 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摩托车转让价款。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拥有的摩托车、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自摩托车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受人:
出卖人:
出卖人现将二轮摩托车一辆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因该车过户手续繁琐,所以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目前已行驶公里,车况已由买受人认可,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1200元。
2、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5、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买受人本人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见证人持有。
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时间: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1、
2、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或姓名:;
厂牌型号:;
车架号/VIN码:。
2、车辆(是或否)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原因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订金元(大写:元),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元(大写: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即元(大写:元);甲方承担%,即元(大写:元)。
车辆过户时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属地的车辆,乙方确认已经了解注册地对于迁入机动车限制性规定,确认该车辆符合当地注册登记标准。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当地注册登记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 车辆质量与质量保证
1、甲方为法人的或通过法人机构委托销售、拍卖的,应按照附件一提供二手车技术状况表,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2、车辆完成交易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个月的质保,质保范围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甲方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的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