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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汽车租赁合同范本(10篇)

2023-07-04 12:40:23合同

标准汽车租赁合同范本(10篇)

  【简介】在签订标准汽车租赁合同之际,我们需要一份范本作为参考,以确保合同的内容合理且符合双方的需求。本文是热心会员“tuoheyouqiao”分享的标准汽车租赁合同范本(共10篇),欢迎参阅。

标准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甲方应于年月日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元整(含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乙方以形式支付给甲方。

  2、租金按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日以前缴纳,先付后住(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以汇出日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予书面签收。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押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应为本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致该合同无效或损害乙方租赁权利,应由甲方负责赔偿,且甲方应承担该合同相关的所有税费。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收视费、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导致本合同中途终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A:

  乙方B: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电话:

  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见证方:

  经办人:

  联络地址:

  日期:

  电话: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车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将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

  1。2 交付地点:

  1。3 用途:

  二、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个月(不含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区域内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

  9。5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吨位:车牌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号: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方向情况:灯光情况:车辆成新度:车辆外观:随车工具: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意外风险及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汽车个人租赁合同范本4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 运输 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 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 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 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 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 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 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 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三、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六、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实用 篇5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座的车辆,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元

  费用包含()、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x月x日起生效,至x年x月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标准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天,总费用为元人民币。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车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此车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司机姓名:

  联系电话:

  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10、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白话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2、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5、此次包车乙方提供司机的食宿。

  16、价格已含反空车费。

  1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19、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号车辆 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色,车辆发动机号为,厂牌号为,车架号为。

  2、该车辆车牌号为,行驶证号为。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租金:个月计人民币元;押金:计人民币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XX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 : 出租方(签章) :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年月日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您记住以下条款:

  1、除《车辆交接单》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车辆,否则,承租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须在XX市界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交纳元押金,否则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6、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请您立即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坏的车辆,请您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帮助。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或罚分。

  9、您如果在租车期间遗失牌照或其他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0、您应熟练掌握车辆正确操作的技能和驾驶常识,正确操作驾驶车辆爱护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车辆操作指导或介绍。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上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应及时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应交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件三倍的违约金。

  12、您所承租车辆安装有车辆防盗器,若遥控板在您租赁期间发生丢失,您应赔偿相应费用;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车辆的里程表有拆动现象,您须交付出租方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交付出租方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止超重载物,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元的费用。

  17、此《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车辆交接单

  承租方:

  出租方:

  约定驾驶员:

  租赁车辆:

  附带器件:

  车辆状况

  一、机器及系列操作项

  二、外观

  三、内饰

  四、其它

  交接时间:

  经办人: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大巴车承包给甲方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租用期为一年,自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3月14日止。本合同到期,如双方一致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否则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车辆须符合以下要求:车牌号码为浙D,车辆类型:大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码为LGGSEC2F02A,发动机号为,品牌型号:金龙XMQ6113E2。具备行驶证、车辆保险证、其他营运的所有必备的各种有效证件。

  2、服务要求:乙方应做到保证按时接送甲方员工正常上下班(常规行车路线为柯桥 至滨海工业区 ,途

  3、车辆按行车管理规定,并保证接送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车辆的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以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观整洁。

  4、驾驶员要求:提供相对固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持有准驾车型为A1牌照的驾照及营运资格的其他资质证书,有一定的驾龄的驾驶员。

  5、乙方应负责承担并定期缴纳各种规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和不低于 万元的商业险,年审等各种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和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年检、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其它同类型的车辆,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7、该班接送车辆应服从甲方安排,如遇甲方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或者延迟发车应服从甲方需求。

  8、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员工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租车费用按天计算,1000元/天(来回2趟),交接班当天1250元/天(来回3趟)。 不接送员工的日子,不予计算租车费。租车费实行每月一结。乙方在下月10日前提供发票(另需增加发票税点6%),甲方收到发票后给予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四、其他费用除租赁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如汽油费,维修费等。

  五、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车辆导致甲方员工无法按照上下班,则甲方有权临时雇佣车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汽车

  甲方将车牌号为粤,车型为,车辆标记为座,颜色为色,技术等级为一级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谨慎驾驶,合同期满之日将车辆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支付标准及结算?

  1、租金支付标准按日计算,每日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该租金包括:在租赁期限内的保险费、养路费,正常维修、定期保养的材料费、人工费以及国家(或地方)对车辆所征收的相关税费;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时首先交纳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2、若乙方提前还车,剩余租期在一天以上二十九天以下的,甲方可退还未到期租金的30%,若提前一天以内还车的,甲方将不退还租金。

  3、若乙方超时还车但不满六小时(不包含六小时),甲方每小时加收人民币佰拾元整;若超过六小时(含六小时在内)按日计算逾期租金,日租金为人民币佰拾元整。

  4、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交纳押金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若乙方延迟还车,甲方将从押金里按照日租金的收费扣除相应的租金。

  5、租期期满后,若乙方口头或以电话形式表示要续租的,须在合同约定租期期满前10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并办理相关的续租手续。

  6、租赁期满,若乙方延迟还车,甲方则按照延期还车每日人民币佰拾元整(小写¥元)的标准收取日租金,另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租金的20%,逾期租金及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预交的车辆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须支付甲方。

  7、租赁期满,甲方在乙方还车时,可在之前交纳的押金费用里扣除人民币伍仟零佰零拾零元整(小写¥5000元)作为违章押金,若一个月后查无违章,甲方将全额退还;如有违章,将从中扣除违章费用,退还余额(不计付利息)。

  8、若租期期满后,乙方逾期3天未交还车辆,甲方将以诈骗案报公安机关处理。

  9、若乙方需要更换车型需要提前15天电话通知甲方负责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办理相关换车手续。

  第四条: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且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责任险、司乘座位险、盗抢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全过程。

  2、甲方负责租赁期内车辆的年审、季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在租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个小时内(仅限于深圳市或东莞市内)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级别的车辆供乙方使用,但不负责因此对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4、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而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乙方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给乙方带来的一切后果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若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行驶中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塞车、禁运、台风、暴风雨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情况,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免除责任,但乙方故意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第五条: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的使用权仅属于乙方,乙方不得抵押、担保、典当、出卖、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或将车辆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与第三方有签订协议(不分时间前后)也都被视为无效,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2、在租用车辆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3、租赁期间内,乙方所租车辆在广东省内由于自身正常机械故障导致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广东省外车辆维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除维修费之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到达车辆出现障碍地的费用),但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人为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

  4、由于乙方任何原因导致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人民币元/辆的标准收取车辆停场费。

  5、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

  6、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达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7、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失时,乙方必须立刻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和30%修理费总额的加速折旧损失费。

  8、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甲方出租车辆不拆件,不改装,如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9、乙方所租用车辆仅限乙方本人或乙方公司人员驾驶,否则,因乙方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付责任。

  第六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具有深圳常住户口,具有固定资产,担保人须亲自携带户口和身份证到甲方公司鉴定担保合同,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经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驾驶证及身份证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补充事项

  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制定,经担保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出租人(甲方):(盖章)承租人(乙方):(盖章)担保方:(盖章)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固定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手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车辆品牌: 车牌号: 车辆类型:

  二、合同期内车辆租赁总费用费用为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进行正常保养,按期进行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甲方。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船使用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二)乙方负责车辆年检,车辆保险;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