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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合同协议(合集10篇)

2023-07-05 11:08:43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协议(合集10篇)

  【简介】在合作开发的道路上,签署合同协议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环。下面是会员“zhangganpancong”分享的合作开发合同协议(共10篇),以供参考。

合作开发合同协议

合作开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xx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和xx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

  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开发地块)该宗地面积约万平方米,其所有地的坐标为:

  x:y:

  x:y:

  x:y:

  x:y:

  总占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详见宗地图及房产证)。

  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权属

  土地性质为,其中地块于。以甲方提供的xx市国土资源局发放的房地产证及相关证书为准。

  三、合作开发方式

  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商住房,即甲方出地获取固定物业回报,乙方负责办理规划国土相关手续并负责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本项目合作中,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但甲方必须提供开发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拆迁赔偿及将场地建设移交给乙方。

  2、甲、乙双方约定以项目公司的方式开发上述地块的房地产项目,项目公司中,甲方占xx股权,乙方占xx股份。项目公司的组建及日常经营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不享有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也不负担项目公司的其它对外债务。但甲方有义务在项目开发完成后,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的结算,注销等手续。

  四、利益分配

  双方议定在项目容积率不少于xx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按x:x物业比例分配,容积率大于xx部分由乙方单独拥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开发地块没有进行买卖、赠予、没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权人、债权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该开发土地的权属争议等原因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3、甲方负责上述地块上建筑物的搬迁赔偿等费用,并负责自身员工的.安置。甲方保证在上述地块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拆迁赔偿工作。

  4、甲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该项目的报批报建手续,提供并签署(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在该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该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6、乙方在合作开发此开发地块时应取得合法的有关开发手续,如因开发手续不符合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而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工程停工一年时间,乙方仍无能力复工又无转让接受方复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的产权确认出现争议;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实现土地开发目的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或在政府审批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出完备的报批报建手续,及不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合作开发地块项目的框架协议,各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和规定,并参照国家和XX市的有关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补充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以保证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项目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确。补充协议、《项目合作建房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就上述项目完成改造建设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日期:年月日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职务: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年月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购买)方式取得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住、容积率为、计划建筑面积为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

  2.由乙方提供建房资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属工程。

  第二条合作建房

  1.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约万平米的办公(或商业、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 六条的约定进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价以国家预算计算(不降点),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条建房资金

  1.工程建设资金预计为人民币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2.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1.工程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但需经得乙方通过设计方案,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

  2.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内开工,并在第1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利益分成

  1. 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价格交由乙方销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资金,乙方找差价补足甲方每个建筑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销售以外的溢价,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销售税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销售房款所得,除保证正常施工外优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价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开工、或在第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中介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信 地 址:

  电 话:传 真:

  电 子 信 箱:

  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信 地 址:

  电 话:传 真:

  电 子 信 箱:

  中介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信 地 址:

  电 话:传 真:

  电 子 信 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六条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

  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

  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

  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八条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

  2.

  3.

  合作一或多方可以转让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

  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1.

  2.

  3.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甲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

  乙方: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⑴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⑵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⑶相关利益的分配权: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⑴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⑵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⑶相关利益的分配权: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

  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研究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一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

  3.

  10

  第二十三条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以

  方式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六条 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中介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 ⑴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软件合作开发合同 篇4

  甲方:海南扶贫工业开发区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海南善水房地产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海南教师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负责投资开发,乙方给予甲方固定回报,承担全部项目开发费用。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预付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篇5

  项目出资人: (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技术负责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川投递项目,总投资为壹万元(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壹万元(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 篇6

  合同编号: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乙方:

  二0一年月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出资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土地所有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市区路的“”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市区路,项目暂定名为:(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什么样的社区),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用面积平方米),地下层(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万元,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双方出资比例);

  2、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均由甲方制定,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3、在本项目中,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在此基础上甲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乙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三、项目实施:

  1、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3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乙方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有限公司百分之五十一以上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乙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甲方应予以协助;

  5、在乙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甲方负责出资人民币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甲方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乙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的股权;

  7、项目公司由甲方经营,甲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职务,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职务;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职务;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51:49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1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如果乙方中途需要将项目股权转让,甲方拥有优先购买权,乙方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同时,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传真:

  年月日

合作开发协议书 篇7

  甲方:区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负责投资开发,乙方给予甲方固定回报,承担全部项目开发费用。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预付甲方人民币元整(¥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合作开发协议书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

  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第一期款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

  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39;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合作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整(¥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3新 篇10

  协议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地址:

  受托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地址:账号:

  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其中:.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六条 本协议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协议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2.;

  3..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 在本协议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1.双方确定,本协议项目的技术风险按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协议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2.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协议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双方对本协议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协议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

(1)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或者有关技术成果补交应付的报酬,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迟、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但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明显错误而没有通知甲方复核更正和补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向协议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工作成果。

  2.乙方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二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2)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协议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二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研究开发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3..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协议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