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金卡会下普卡吗
【导语】如果我申请了信用卡金卡,那么我原来的普卡会被降级吗?本文是会员“qc8”分享的申请金卡会下普卡吗(共3篇),供大家品鉴。
中信银行信用卡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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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标准信用卡,全国首张彩色金卡,让您尽享比普卡更胜一筹的专属礼遇,更能代表您的身份与地位。密码保护安全消费,除了签名之外您现在可以选择在商户刷卡消费时是否使用密码,筑起安全用卡第一道防线,让您刷卡更放心。如您选择使用密码,在境内及境外银联网络商户刷卡消费时需要使用密码加签名。尊贵权益,卡友权益,尊贵享受,成为中信金卡会员,您除了享有以上的专属权益优惠外,还包括其它卡友权益。
还款灵活,轻松省力:现金还款、个人结算账户转账还款、支票转账还款、信汇 / 电汇转账还款、中信ATM 转账还款、电话银行还款、中信自动存款机(CDM)还款、ATM 跨行转账还款、400 电话购汇还款。
建行理财卡
一、产品名称:建行理财卡
二、英文名称:Wealth Management Card
三、产品定义:建行理财卡是建设银行专为个人VIP客户开发的多币种、多功能、标准化、高档次理财工具。此卡在整合个人理财相关产品、服务、渠道、网络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专业的客户经理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综合性、全方位、个性化、一站式服务,为您提供“轻轻松松理财、从容驾御财富”的理财体验。
四、产品样式
白金卡
金卡
五、产品功能
建行理财卡是建设银行向中高端客户提供的多币种综合性金融产品,具有一卡多账户、综合管理、签约理财、自动转账、境外交易、全球通用、代收代付、短信通知等功能,并可享受建设银行提供的优先优惠、理财咨询等多项尊贵服务,同时也是客户尊贵身份的标识。
1.一卡多账户,综合管理 您所持的建行理财卡具有人民币、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等多币种(以下简称本外币)的活期、定期存款账户。此外,您还能将本人已有的建设银行其他账户关联到建行理财卡上,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2.签约理财,自动转账 您可以签约选择活期存款转活期存款、活期存款转定期存款、定期存款转活期存款、活期存款转通知存款、通知存款转活期存款、凭证式国债到期转存和自动汇款等多种自动转账服务,银行将根据您的签约自动为您调度资金。此项功能需要签约开通。
3.境外交易,全球通用 您可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VISA、MasterCard或银联标识的2000多万家商户消费刷卡、在近百万台ATM上提取当地货币,让您的海外旅行倍感方便、潇洒。您的理财卡在开通时即具有境外交易功能,您可根据要求随时关闭该功能。理财卡具有人民币购汇功能,方便您在境外消费。
4.短信通知,安全体贴 建设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为您提供账户金额变动实时通知、到期提醒、亲情问候、金融信息服务等服务,使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了如指掌。此项功能需要签约开通。
5.投资理财,保值增值 通过建行理财卡,您可以办理外汇买卖、凭证式国债、基金、第三方存管等一系列投资理
财业务,是您获取更高收益的理财好帮手。
6.代收代付,方便灵活 您可将建行理财卡作为代发工资账户,也可用于代扣代缴有关费用,省去了您提取现金及现金缴费的烦恼。
7.综合对账,定期寄送 为了让您全面掌握账户收支情况,建设银行可每月向您提供综合对账单,账户内的所有交易记录清晰列明,一目了然。
8.渠道广泛,用卡便捷 除在遍布全国的建行柜台交易外,您还可以在建行特约商户、自助设备(如ATM自动柜员机、CDM自动存款机、CRS自动存取款机、BSM自助终端等)、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上进行交易,随时随地体验用卡乐趣。
9.尊贵服务,超值享受 持有建行理财白金卡(或金卡)的客户,可以在全国(或本地)建设银行的理财中心、理财窗口或贵宾室,由专职的客户经理提供理财服务,享受各项优先优惠政策,为您带来更多便捷和尊贵。
六、产品种类
建行理财卡按信誉等级分为白金卡和金卡,按银行卡品牌分为VISA卡和MasterCard卡等,按卡片持有关系还可以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七、币种和期限:建行理财卡可下设多个不同币种、不同期限的账户。
八、规章或客户使用指南:使用时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领用协议》和《中国建设银行乐当家理财卡章程》。客户使用指南见《建行理财卡热点问答》。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文件(材料),送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审验:
1、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直接填在申请书上。
6、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入资资金凭证》(内资企业)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注意:以上文件名称若与本企业名称不符,需提交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7、《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和各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出资方为国外公司须提供当地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或《入资资金凭证》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9、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件,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上(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用电脑打印的),各报表页需盖企业公章和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印章。【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财务报表】
12、登录网址:或下载贷款卡申办模板,数据填写后保存在光盘一起提交。(注意:《贷款卡申请书》中的“主要财务指标”要按表下的平衡校验关系正确填写,模板中的数据录入也要符合表内和表间的平衡校验关系。)
13、经办填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行政许可事项:贷款卡发放核准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银发[1999]281号)
三、申请条件:
(一)相关概念:
贷款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发给注册地借款人的磁条卡,是借款人凭以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
信贷业务是指反映借款人使用授信情况的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借款人是指向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二)申请条件:
凡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的借款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发卡机关)申领贷款卡。贷款卡由借款人持有,在全国通用。一个借款人可申领一张贷款卡。贷款卡编码唯一。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文件(材料),送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审验:
1、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直接填在申请书上。
6、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入资资金凭证》(内资企业)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注意:以上文件名称若与本企业名称不符,需提交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7、《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和各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出资方为国外公司须提供当地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或《入资资金凭证》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9、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件,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上(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用电脑打印的),各报表页需盖企业公章和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印章。【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财务报表】
12、登录网址:或下载贷款卡申办模板,数据填写后保存在U盘一起提交。(注意:《贷款卡申请书》中的“主要财务指标”要按表下的平衡校验关系正确填写,模板中的数据录入也要符合表内和表间的平衡校验关系。)
13、经办填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许可程序:
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向发卡机关领取《贷款卡申请书》并按要求准备资料。
2.申请人填写好《贷款卡申请书》并备齐需提交材料后送交发卡机关,发卡机关贷款卡柜台操作岗位人员对申请人的办理贷款卡申请进行初审,并告知初审结果:
(1)申请人办理贷款卡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如自然人的办理贷款卡申请),即时告知不受理,并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2)申请人办理贷款卡申请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如非注册地申请人的办理贷款卡申请),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同时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5)申请人的贷款卡申请属于发卡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发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发卡机关给予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并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其中,当场就可以做出并颁发许可决定的,可不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但如申请人要求,发卡机关应当出具。
(二)审查与决定
1.发卡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发卡机关对贷款卡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贷款卡申请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3.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规定形式,发卡机关能做出当场决定的,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贷款卡;不能当场做出决定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并给申请人发放有效的贷款卡。
发卡机关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收费依据与标准
贷款卡不收费。
七、承诺的办理时间
发卡机关受理、审查借款人的行政许可申请后,认为借款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为借款人发放贷款卡。
八、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承办部门: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统计研究处征信管理科(湖滨南路220号人行大楼二楼办证大厅贷款卡柜台)。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220号 邮编: 咨询电话:0592- 投诉电话: 贷款卡问题解答
一、哪些企业(单位)应该申请《贷款卡》?
凡需要向我市辖区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以及提供担保、授信等信贷业务的法人企业、领有《营业执照》的非法人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和其他借款人(含自然人),均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申请领取《贷款卡》。
二、申请《贷款卡》应办哪些手续,提供哪些证件?
申领的企业(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借款人凭上级批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备用U盘到发卡机关指定地点(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办公大楼二楼)领取空白的《贷款卡申请书》,根据说明填写《贷款卡申请书》,并按企业性质和特征携带以下材料到发卡机关指定地点办理申请手续。
(一)根据《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中小型企业法人的,申请贷款卡或申请延续贷款卡有效期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4)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出资证明文书或其他注册资本来源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7)各投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出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8)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二)事业法人申请贷款卡或申请延续贷款卡有效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申请贷款卡时的上财务收支表。
(三)根据《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大型企业法人的,申请贷款卡或申请延续贷款卡有效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4)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出资证明文书或其他注册资本来源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7)各投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出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8)申请贷款卡时的上及上月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9)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社团法人申请贷款卡或申请延续贷款卡有效期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非法人企业申请贷款卡或申请延续贷款卡有效期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4)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卡或申请延续贷款卡有效期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4)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贷款卡或申请延续贷款卡有效期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具有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应提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其他特殊类型借款人申请贷款卡或申请延续贷款卡有效期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成立的批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4)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金融机构信贷意向书;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自然人为企业提供担保的需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贷款卡编码
(1)到金融机构领取《自然人贷款卡申请表》并根据要求填写;
(2)金融机构信贷员确认后签名盖章;
(3)由经办人将资料送当地人民银行审核并在系统中生成贷款卡编码;
三、如何办理《贷款卡》挂失和换发?
已领卡单位发生贷款遗失、损坏等情况,可凭单位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卡挂失或换发。贷款卡换发后编码不变。
四、发生哪些情况须办理变更登记?
1、借款人名称变更;
2、借款人地址变更(邮政编码及电话);
3、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变更;
4、借款人注册资本或开办变更;
5、出资人或出资金额变更
6、业务范围变更;
7、登记注册类型变更;
8、事业法人单位经费来源变更;
五、《贷款卡》年审应办哪些手续?(以2006贷款卡年审为例)
《贷款卡》实行集中年审,借款人必须在当年的四月至八月持贷款卡和下列材料到发卡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年审手续。
1、经工商部门2006年审合格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上(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财务报表】。登入网址:或下载贷款卡年审模板,数据填写后保存在U盘一起提交。(注意:《贷款卡年审报告书》中的“主要财务指标”要按表下的平衡校验关系正确填写,模板中的数据录入也要符合表内和表间的平衡校验关系。)
去年未参加年审的借款人(不包括去年新申请贷款卡的借款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工作简历材料;
3、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入资资金凭证》(内资企业)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注意:以上文件名称若与本企业名称不符,需提交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4、《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和各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或《入资资金凭证》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6、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7、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件,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家族企业不用提交);
8、经办填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人民银行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借款人如有(1)名称;(2)注册地址;(3)业务范围;(4)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5)注册登记证到期日;(6)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7)出资人及出资金额;(8)注册登记类型;(9)事业法人单位经费来源等变更,还需提交《贷款卡信息变更登记表》及相关变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