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场租赁合同模板6篇 与商场合作方式租赁合同模板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有关商场租赁合同模板6篇 与商场合作方式租赁合同模板,供大家参阅。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场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文一西路骆家庄西苑一区商铺41号美时美刻化妆品点协商指定位置 用于乙方从事经营活动。
2、乙方所租场地仅限于经营美甲,不得挪做他用。
3、甲方将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办理完场地交接手续后,即可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布置。乙方装修、布置等,但不得影响甲方的经营活动。
二、租金及费用
1、乙方经营所需柜台、货架等经营设施的制作、购买、安装、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因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业闭店的,该停业期间正常计租,租金不退。
三、场地装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坏租赁场地原有结构、设备、设施和整体风格的前提下,自行对租用的场地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进场装修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销售管理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3、乙方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它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4、乙方因销售商品而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的处理意见。
5、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人员管理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教育,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2、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劳动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的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相应的惩处。
六、租赁场地的返还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达成终止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
2、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应从租赁场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装饰和装修,使租赁场地在所有方面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或给租赁场地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他权利和义务
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调整、改造出租的柜台;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为乙方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擅自改变租赁场地、柜台或摊位的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租赁场地、柜台、摊位或利用租赁场地、柜台、摊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逾期不交纳租金,经甲方催促后仍拒不交纳;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
3、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乙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其他便利;九、违约责任
1、乙方使用租赁及其设备、设施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应当予以修复,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赁场地及其设备、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出借租赁场地或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并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租金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争议的解决:合同各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天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遇顾客投诉、提出损害赔偿或有关政府机关对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见或处罚时,甲方有权做出处理或决定,乙方应接受该处理或决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 商场 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号商铺,其套内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于20 年 月 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 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金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写 )。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第三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必须在执行年度合同期满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合同编号Contract No: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 (大写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_____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_______________。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 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 、 类 、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 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5)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状态下使承租商铺处于无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
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后,可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xx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治安、消防责任书》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 市 路 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为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 年,既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 %,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个月内支付。
4—3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租赁期内,如有关部门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8—4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批准。
8—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出租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成都市北顺西巷2号
承租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大科甲巷8号。
本合同双方鉴于:
(一)根据双方20xx年12月15日签订的《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一条之约定;
(二)甲方已根据《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约定的租用房屋技术设计要求、建造工程进度要求完成租用房屋建设,达到《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二条约定竣工交付验收条件;
(三)
;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本合同用词用语除文本另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本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本《房屋租赁合同》。行文中如果称:本合同第几条,是指本合同行文的条文编号;
(二)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为确定租赁物的物业管理事项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
(三)甲方:本合同的出租方。即使本合同出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1(甲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甲方。甲方的法人代表或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物业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甲方;
(四)乙方:本合同的承租方。即使本合同承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乙方。乙方的法人代表或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乙方;
(五)合作协议:是指甲乙双方于20xx年12月15日在中国成都市签署的关于建筑物建造与租赁的《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见附件3);
(六)商业广场:即成都万达商业广场,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在成都市二环路东五段( )号建造的全部建筑物群。即使该楼房因行政区划调整发生街道名称变更,或者甲方改变楼宇(群)名称,只要是本合同附件规划文件所确定的建筑物群,即是本合同所称商业广场。
(七)百货超市:是指在下述经营范围的商业销售、服务行为: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服饰系列配套商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钟表、眼镜、箱包、灯具);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含小家电);五金交电;文教用品;厨房设备;卫生洁具;日用杂货;中西餐饮;食品;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烟;酒;代客服务(除专项规定外),常用药品;计划生育药具等。
(八)本出租楼:是指商业广场百货楼地下二层至地上四层部分;
(九)租赁物: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租用房屋、设施及关联权益,即本合同租赁标的物;
(十)租用房屋:承租方独立占用控制,用于营业、加工、储存、办公、生活福利等经营活动的用房,以及由承租方独立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等设施占用部分的房屋。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和不受对方出租人、其它承租人和第三人干涉地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一)技术条件:即经双方签署确认的《万达项目IY设计要件及注意事项》(附件
4),《万达项目IY装修、设备标准及工程划分要求》(附件5),包括在设计、施工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商定修改后的这些技术条件要求(文件、图表);
(十二)交接日: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时间;
(十三)起租日:本合同关于租赁期限的起算、租金开始计算的时间;
(十四)准备期:乙方在进入租用房屋后,为开店准备的.期间;
(十五)租金: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经双方约定支付的乙方使用租赁物的价款; (十六)物管费:甲方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商业经营的手段管理物业,为业主和包括乙方在内的承租人提供高效、优质和经济的服务,乙方为此支付的价款;
(十七)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租金、物管费之外,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由合同一方或双方负担的开支;
(十八)转租:承租人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租赁物以出租人的名义租赁给第三人使用,获取利益的行为;
(十九)保证金: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济担保;
(二十)翻修:协议双方按照约定,对房屋及附属物、设施进行的全面综合性修缮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重新装修、结构调整、改造。
(二十一)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甲乙方责任的爆炸、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其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物业管理合同》;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租赁物交接的书面文件和图纸;
5、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6、当上述文件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而合作协议或者本合同签订前双方的其他合同文件(协议、纪要等)能够解释,这些文件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依据。
(二)合同文件按照上述解释顺序仍出现含糊不清或者不能克服的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依照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运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中文和日文译本,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但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中国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章,四川及成都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二章 租赁物
第四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
本合同租赁物是甲方商业广场约定区域的房屋、设施及相关权利,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1)租用房屋:(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1,648.7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9223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约8604.57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8922.79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8922.79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9094.58平方米;屋面建筑面积约129平方米;公用面积约274.71平方米;以上面积合计46820.18平方米)。包括租用房屋紧急疏散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占用面积(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一)。
(2)专用卸货场,共计1277平方米,位于地下一层乙方租用房屋(货场)进出口处(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二)。
(3)员工专用自行车停车场,实际面积约1500平方米,(包含一个约500平方米的夹层,按250平方米计算租金)位于地下一层(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三),最终按照1250平方米计算租金。
最终以实测面积为甲方计收租金的面积依据,但无论任何测算方式,租用房屋二、三楼中部留空的天庭不计入面积,不收租金。在实测建筑面积测出之前,依据上述原则以图测建筑面积为依据计收租金。
2、不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1)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各一个乙方店招位及外墙四个外立面广告位总面积三分之一的广告位(附件7《万达项目IY广告分布及面积示意图》)。
店招具体位置及大小(在乙方提供的店招尺寸的基础上)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结果为准(附件8《万达项目IY店招设计示意图》)
(2)租用房屋乙方一楼商场出入口专用促销活动场地,面积分别为A:50平方米,B:50平方米(如图所示,附件9《万达项目IY专用促销活动场地分布图》)。
乙方专用促销活动场地的面积是指乙方举办促销活动时,搭建舞台、陈列商品等乙方实际占用面积,不包含顾客、流动人员的占用面积。
(3)甲方将在商业广场内为乙方设置形象标志(鸽子塔);(具体尺寸、位置、布局见附件11《万达项目IY鸽子塔设计图》)。
(4)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分别布置、安装的乙方鸽子标志形象广告小灯箱(具体分布位置、布局、大小尺寸见附件12《万达项目IY鸽子灯箱分布图》《万达项目IY鸽子
设计图》)。
(5)本出租楼乙方专用设施,租用房屋内部所有设施、墙面、空间,租用房屋外部门框、门眉、门房通道。
第五条,为保证乙方正当行使租赁权,乙方享有与承租权有关的下列物用权
(一)本出租楼设施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出租楼的排污、排水、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空调、计算机线路、设施、设备。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商业广场室外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通道及设施等)以及它们和甲方专用货场与本出租楼外出入的通道、空地。
(三)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出租楼的屋面、楼梯井、墙面及其空间的使用权。
(四)在不妨碍商业广场内的其它商家对商业广场公共部分按照该设施本身的设计功能或用途正当使用的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优惠利用本出租楼及商业广场的空地、空间和设施进行商品促销、商业宣传或者广告活动的权利。
(五)其他设施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行使租用部分的租赁权而应当享有的本出租楼沿街人行道、空地的通行、用地,租用部分的采光、通风、通行;租用房屋水电、空调、通讯线路设施的维护保养的通行、用道权利。
第三章 交接、进入、验收、租赁期限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条件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本出租楼的建造工程已经按照技术条件要求(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应当在起租日前完成或交付的事项外)施工完毕,乙方可以合法并安全的进入租用房屋,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建造承包商的主要施工人员已经撤离现场;
(2)租赁物及其相关联部分的内外装修与各种设施设备的性能、规格及其他一切约定条件均达到技术要求规定的标准,能够承受正常使用;
(3)除甲方、本出租楼的建筑商必要的监管和个别收尾工程需要外,乙方没有任何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限制与妨碍可以自由进入本出租楼。
(4)甲方在商业广场与乙方租赁物相邻物的建设活动,不存在影响乙方进驻、装修与经营的事实与行为。
(二)甲方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起租日前完成下列事项:
(1)完成所有收尾工程施工事项,甲方及施工单位工程建设人员全部离开,所有因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4.1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商铺的使用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
+,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