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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精华13篇)

2023-07-02 10:33:58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精华13篇)

  【导语】每当我们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为了表达对合作伙伴的信任与感激,我们会以赠言的形式传递我们的期望与祝福。本文是网友“leiqinbipaideng”收集的技术转让合同(共13篇),供大家参考。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协议书合同 篇1

  技术转让合同(样式三)

  甲方(让与人):研究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所长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年月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元,于本合同签订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技术转让合同 篇2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为:中国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条、条、条、条、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百分之几)。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返销产品价格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国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国银行和中国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d)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1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1份。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略)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1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天内)支付。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4份。

.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略)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在合同

  涉外技术转让合同

  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

  nbsp;(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略)。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略)。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订。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

  nbsp;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超过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若发生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美元(大写:美元)。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3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百分之几)的利息。

.2如果根据.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

  涉外技术转让合同

  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略),本合同生效1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2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1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本合同用文和中文书写各4份,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文文本各2份。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合同期满前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个月。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国文书写一式2份。

  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电报挂号:

  乙方:国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字。

  甲方:公司代表乙方: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乙方律师

(签字)(签字)

技术转让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转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1、2位为公历年代号,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5、6位为地、市编码,第7、8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9-14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和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书适用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技术合同书文本签订。

  三、计划内项目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转让(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甲方:

  乙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 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③按利润%提成,期限:

④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⑤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受让方甲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转让方乙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中介方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药品技术转让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单位):

  乙方(受让单位):

  为了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提高经济效益,有偿付诸应用,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产品。

  二、国内外运用该项技术的状况和经济效益

  三、甲方转让技术应到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1、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最低或正常的生产潜力,单项规格、公差等。

  2、经济效益。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技术的资料和设备、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年月日派出技术人员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另行转让者除外)。

  4、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善,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善资料者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项办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元,一次总算支付。

(2)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3)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或利润的%提成。

  2、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双方商定同意乙方转让者除外)。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善,应告之甲方改善资料(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如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必须入门费,则应在合同中立专条规定入门费的金额,交付时间等。)

  3、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带给工作和生活方便。

  六、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式。

  七、甲方的违约职责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和配件,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理解甲方转让的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能够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纰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务必及时告知对方有关状况。

  十、其它

  1、本合同从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期为年零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

  2、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能够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付本一式份,交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5、。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xx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6、受让的义务:

  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xx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x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xx%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xx日前。)

  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本合同期满后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xx的违约金;

  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xx的违约金;

  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xx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xx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xx的违约金;

  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xx的违约金;

  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xx的违约金;

  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xx的违约金;

  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xx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xx。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xx。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xx(盖章)

  签名:xx(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xx(盖章)

  签名:xx(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技术转让协议合同书 篇6

  技术受让方:(甲方)

  技术让与方:(乙方)

  中介方:

  一、所转让的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  主要研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  成果鉴定时间年月日  获奖日期、等级  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  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二、使用秘密技术的范围:

  三、技术保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其他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技术受让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帐号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帐号开户银行

  中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帐号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

  公证单位意见(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

技术转让合同 篇7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对甲方拥有的的生产技术,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生产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中的玻镁材料制品生产技术,乙方同意该生产技术作价人民币2、8万元(贰万捌仟元整)。

  二、本合同双方签章后,乙方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转让费。

  三、甲方应在乙方交付转让费三个工作日内。

  1、将技术培训章程中提到的第一项、第二项生产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全面地移交给乙方,若有不理解内容,甲方提供承诺指导,直到指导清楚为止。但乙方只能授权一名人员与甲方指定技术人员代表单线联系,不能模糊的授权多名人员与甲方技术代表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重复讲解。

  2、技术培训章程中第三项,由甲方指定技术员与乙方指定技术员建立长期通话、互访机制。第四项,由甲方以电子版形式或快点形式,长期不间断为乙方传送资料。

  四、本合同生效后,《技术培训章程》的生产技术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将该生产技术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价入股,建立新的生产线。

  五、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技术转让合同 篇8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技术承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合同 篇9

  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有偿付诸应用,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产品.

  二,甲方转让技术应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1.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最低或正常的生产能力,单项规格、公差等.

  2.经济效益

  三,国内外运用该项技术的情况和经济效益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一九年月日以前,将技术的资料和设备、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一九年月日派出技术人员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进内容者除外).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另行转让者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 )项办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元,一次总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或利润的%提成.

  (3)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2.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双方商定同意乙方转让者除外).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告之甲方改进内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如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门费,则应在合同中立专条规定入门费的金额,交付时间等.)

  六,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式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和配件,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转让的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疵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十,其它

  本合同从一九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期为年零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付本一式份,交……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通用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篇10

  本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 -- 根据香港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办公室设在香港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商业登记证号为:(以下简称“公司”),和卷烟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办公室和营业地点为厦门工业区(以下简称“公司”),于1986年3月3日达成和签署(公司和公司以以下有时合称“双方”,或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公司已获得烟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授权,向第三方出售关于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的技术和诀窍;

  鉴于公司有意获得这种技术和诀窍;

  鉴于公司愿意根据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和厦门卷烟厂及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于1986年3月3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出售此种技术和诀窍.

  为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技术诀窍和培训的内容及质量保证

  本销售合同的主题是使用公司和它的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与利用作为浸渍剂来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有关的技术和诀窍的权利,包括一切规格,作业周期资料等,以及包括与此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例如试车手册和操作手册(在本合同的附件a中详细列出).下列美国专利(这三篇专利作为本合同附件c)更详细叙述了有关的技术和诀窍:

(a)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号,题目是“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处理工艺”;

(b)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号,题目是“配有料流分配系统的多层容器”;

(c)美国专利第号,题目是“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使用的回收系统”.

(上述技术和诀窍,以下用代号“g—13c”来表示).

  公司将按照附件b的规定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指导开车和开车后初期操作,有关此种技术服务费用应作为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份.

  公司应在它的关联公司,即烟草公司设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温斯顿一塞勒姆市的设施中的g—13c工厂,或在公司自行选择的另一间g—13c工厂,提供操作和保养培训.公司人员接受培训的最适当时间,将由公司和公司共同商定. 在公司的设施进行的此种培训, 估计可在两个(

  2)至三个(3)星期的时间内完成.派遣受训人员所需的在国外的一切费用由雷诺

  士公司支付并应作为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份,有关的其余费用由公司负责.

  公司应挑选合理人数的具有适当资历的人员,包括一名操作员和一名工程师,派往上面第款所述的设施接受培训.受训人员中,至少应有一人能操流利英语.

  公司同意向公司提供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仅有英文本.

  公司应提供在公司的工厂中初期必需的培训工作,以便使公司能正确地掌握g—13c的操作工艺,该培训费用应作为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分.培训人员的数目,以及他们派驻公司的工厂进行安装和试车培训的时间长短将与公司商讨后由公司决定.此种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活费应由厦门卷烟厂提供,作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该厂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分.

  公司对有关g—13c在本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协助,应由公司谘询协议的形式提供,其条款和条件将以书面形式商定.

  公司应根据第.2条的验收测试程序保证提供给公司的g—13c装置达到第.1条所述的规格和性能.

.1规格和性能

  g—13c装置生产能力为每批处理公斤烟丝,而其自由下落密度不小于

,每批处理时间不超过分钟,烟丝水份为(湿度以公司的标准为依据),f11消耗量少于kg/批.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工作区域空气中的f11含量通常小于ppm.在上述情况下生产的膨胀烟丝的填充能力将平均增加.填充能力将使用公司标准检测方法测定.

.2验收测试程序

  第.1条规格和性能的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公司将选择一批某种种类的烟丝用于质量测试.

(b)在g—13c装置从制造厂运往公司前,公司将在g—13c装置上加工四批上述选定的烟丝(含适当水份)其中的二批四盘皆装入烟丝,另二批为一盘装入烟丝,其余三盘装入烟梗,以确定每一批烟丝填充力的平均增加比例.

(c)如测量结果每批烟丝的填充力增加的平均比例符合第.1条确定的合适范围,即该g—13c装置达到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公司则应向公司提供验收合格证书,确认该g—13c装置达到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d)公司应在进行验收测试程序前至少60天通知公司,如公司愿意可以派出代表自费前往观察考核程序.

  第二条付款

  考虑到公司购买使用g—13c工艺的权利,公司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万美元向公司支付总金额万美元.该款以汇款形式汇入由公司指定与中国银行有业务联系的国外银行帐户内,第一期款项将于g—13c工厂开始作业之后十二(12)个月到期应付,此开始作业日期应由双方书面同意确定.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按中国税法应缴纳的,与上面第款所述有关的任何税金,均应由公司为公司预扣和代缴;公司这样为公司预扣和代缴的任何此种税金,均应由记入贷方,作为公司部分清偿上面第款规定应向公司付款的一部分. 公司为公司这样代缴的一切税

  金, 均应在缴税日期后十(10)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报表.这种书面报

  表应附上以公司为抬头人的政府正式收据原件,并应书明为哪一笔特定付款缴纳该项税金.

  第三条额外义务

  为了使公司愿意向公司出售g—13c工艺,公司同意对此种技术和诀窍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这些技术和诀窍,且已书面同意对此种资料加以保密的公司高级人员以外,公司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这些技术和诀窍.此外,公司同意,它将只在它的工厂中使用此种技术和诀窍来生产卷烟,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这些技术和诀窍,也不得授予这些技术和诀窍的许可证.

  有关g—13c工艺的非专利技术改进的有关资料,公司应向公司免费提供.公司也应在对等条件下向公司提供类似的资料.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有人鉴于公司使用g—13c工艺,且此种使用符合公司或它的任何一个关联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指导,而向公司进行据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任何人的权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诉讼时,则公司在接到公司的书面请求时,应在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进行辩护,并由公司自行负担这方面的费用.公司应将任何关于此种据称为侵犯的声明,控告或诉讼,威胁控告或诉讼,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有权委托公司选择的顾问律师在任何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作为公司的代表,由公司负担这方面的费用.

  公司和公司同意尽最大努力获得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终止

  本合同从第1页书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在本合同终止时,公司将有责任继续支付按第款规定欠公司的一切款项.第五条一般规定

  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规定的公司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不得由公司加以全部或部分转移或转让.

  5.如果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尽力通过友好讨论来解决这些争议.如果在六十(60)天内不能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和令双方满意,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属下的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来仲裁该争议,但是有如下规定;

(a)任何此种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同时使用华语和英语进行,并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编写此种诉讼的每种抄本.

(b)应有三(3)名仲裁员, 他们均应能操流利英语, 但其中有一(1)名应操流利华语.

  5.一切仲裁裁决都应为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仲裁裁决的约束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根据本条规定进行仲裁诉讼时,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支配和据以进行解释.

  任何仲裁裁决均应由对受裁决方行使司法权的或在受裁决方拥有资产地区内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来加以实施.

  在根据本合同或为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仲裁诉讼,为实施任何仲裁诉讼的裁决而进行的任何起诉,在双方之间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中,各方明确放弃以主权国家豁免权作为辩护,明确放弃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机构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为基础的任何辩护.

  5.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则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误的期间内,本合同双方或合营公司各方的合同义务应暂停和自动延长,延长的时间和此种暂停时间相等,无须为此付出费用或受罚.在本合同内,不可抗力的定义与主合同相同.

  5.如果不可抗力的情况延续到超过六(6)个月的时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挂号邮件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无须办理其它手续即可撤消及终止本合同.

  5.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受影响的其它方,并应提供有关发生此种不可抗力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按合同规定应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一切报价,信件或通知,均应以电报或电传发出,并且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到或寄到有关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到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应被认为是航空信邮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发出电报或电传以后的二(2)个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应发往下面列出的适当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止(视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卷烟有限公司

(地址和电传号以后再用书面通知)

  公司:香港港湾道号

  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

  烟草国际(亚太)有限公司

  电传:h

  除非本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签署的书面文件明确宣布,并特别指明本合同,否则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修改,放弃或解除.

  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不要求对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此后任何时间要求此种履行的完全权利,同样,如果任何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不应被认为放弃追究此后对此种规定的任何继续违反,也不应被认为放弃此项规定本身.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称为对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应由于另一方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而负责任或受约束.

  本合同以中文本和英文本签署生效,两种文本有同等效力.

  作为以上各点的凭证,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它们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书明的日期签署本合同.

  卷烟有限公司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代表:刘

  代表:

  姓名:姓名:

  职称:职称:

简单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由乙方将 (以下简称该技术)转让给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小试、中试及临床申报上的问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技术转让方式及所有权约定;

  1.乙方同意将该技术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2.转让后该技术的所有权、生产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3.该技术任何形式的技术改进、申报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第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协作事项如下:

  1. 该技术 。

  2. 该技术 。

  3. 该技术 。

  4. 不低于 g的该技术 ,并对所有技术材料负有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技术切实可行,能达到乙方提供的各步收率和质量,终产物符合 要求。

  5. 其他协作事项:

  第三条 技术转让期限及交接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小试、中试及制剂完整工艺资料等技术资料;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各步中间体、终产物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主要杂质的结构确认资料和少量样品;

  4.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不低于

  g的中间体以及最终产物成品样品。

  5.提供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为纸质文件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6.技术转让交接方式: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所有该技术转让相关技术料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到甲方所在地当面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的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技术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技术转让费用总额为 (¥ 万元)。

  2. 技术转让费用由甲方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①在签订合同 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转让费用总额的,即 。

  ②甲方完成小试及验证,连续三个批次合格后,支付 ,即 。

  ③甲方完成连续三个批次中试验证,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支付,即。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国家政策变化;

  2.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第六条 合同达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技术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

  第七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工艺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由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除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被SFDA退审,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该支付合同规定的所用款项。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李剑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国家政策改变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转让合同协议标准版 篇12

  转让方:铜仁市舒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苏星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作经营目的是综合各方在技术、市场、资金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共同将“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从而把“舒心贝尔”打造成为可持续性发展,并具有良好市场竞争能力的国内取暖领域知名品牌,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1.项目名称: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成熟。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实施许可。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重庆地区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向受让方交付相关技术资料、企业标准、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指派一名技术人员监管技术,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支付。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元)。 (注: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产品的具体数量和型号,甲方根据其数量配给相应的主要配件(控制器、发热片、阻燃线、超温保护期、臭氧发生器、电源线等),价格按照成本计算,另收配套价格的10%作为提成费。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产品执行标准: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转让方不得在同一个区域许可第二家使用同样的技术,否则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1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苏星(盖章) 签名:(盖章)签字时间:20.签字时间:签字地点:铜仁市光明路23号签字地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1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技术

  应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为: ,该项技术的参数和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适合市场销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技术资料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 年 月 日派出技术人员 到乙方处,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保证在年月日以前生产出。

  3、甲方人员在离开乙方工厂前必须负责把乙方安排的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培训,生产出合格样品后,甲方人员才可离厂。

  三、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术转让和培训费及支付方式:

  A、技术转让和培训费总额为: ;

  B、技术转让和培训费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2、在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

  3、没有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转让技术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

  四、甲、乙双方确定以以下方式对乙方的技术转让和培训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验收时间和地点: 。

  2、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体书面验收证明,x年x月x日以前乙方不组织验收,视为已经通过验收。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疵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国家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甲方应退回全额技术转让和培训费。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和培训费,应按本合同全部技术转让和培训费的4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