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出租合同范本【最新6篇】
【导语】以下是一份库房出租合同范本,旨在明确双方权益,确保租赁过程顺利进行。以下是热心网友“w4”收集的库房出租合同范本【最新6篇】,供大家阅读。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为: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储藏货物,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其储藏货物的合法性;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如乙方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结算,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千百拾 元整。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保持室内墙体整洁,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过失造成水灾或火灾,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同时,乙方要做好防盗工作(可自行更换门锁),若因失窃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或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甲方收取乙方电费及钥匙押金元,期满正常交接后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乙方如提前退租的,租金不退还。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其它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出租房屋内提供物品如下: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期满如物品无损坏,正常交接后退还押金。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 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荆州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面积
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建筑(计租)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仓库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此价格不含相关费用)。租金按结算。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保证出租该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及荆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该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15天内退换该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更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该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拖欠租金累计达15日;
(4)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水、电费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甲方若无答复,视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毁损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方愿意将位于私有楼房以每月租金 元租给乙方仅为单位办公 之用。租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资共同自律遵守,不得反悔违约。
一、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与租金同时付给甲方。
二、乙方在租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小区有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非办公等其他包括“黄赌毒”在内的一切有碍邻居正常生活的违法违规违约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私自将现租住房以任何名义方式出售。转租,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甲方同意乙方因为办公需要对该租住房进行适当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建筑结构改造,乱接水电,暖线路,不得破坏房屋内外原有设施。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尊重乙方合法权利,不得随意追加租金
六、合同到期后除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续租续签《租房合同外》。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搬出非甲方的一切物品。否则甲方在十日之后将对房内滞留物品按乙方自动放弃物品处理。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租该房时,原屋内由乙方装修部分不得拆卸故意破坏或者折价要求甲方付费,应作为双方诚信守诺愉快合作乙方友情赠与甲方行为。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认真协商。逐字逐句慎重认可签订。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增减,修改,涂抹,伪造。因此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均属违约,违约方付对方违约金 五千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合同签订立即生效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期全部租金 元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 元,共计 元,大写 元,甲方同时向乙方签写收款收据。
十、合同签订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
十一、此合同共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区的仓库在正常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仓库面积:
出租仓库的登记面积为平方米。
三、租赁期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为免租期。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仓库腾空交给乙使用。
四、定金:
1.乙方应付的定金为元整,年月日支付给甲方定金共计元整。
2.在本合同签定之后至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五、租金:
1.数额: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元整,乙方以形式支付给甲方。
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先付后用(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汇出日期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五日,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五日,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仓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1.为确保仓库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元整,乙方应于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如果租赁合同终止,甲方及时清点,乙方按时交还仓库,注销营业执照,并付清乙方应付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七、其他费用:
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讯、管理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仓库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仓库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或灾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仓库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仓库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面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九、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将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自行拆运,并保证不影响仓库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仓库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仓库。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仓库,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承租的仓库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由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一、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补充协议:
1.。
2.。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事项,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厂房(仓库)租赁合同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代表:职务: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授权代表:职务:地址:邮编:
厂房(仓库)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赁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开户名称: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若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和由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如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相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贴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状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状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带给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带给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务必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带给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职责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用心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带给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职责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取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能够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带给房屋或所带给房屋不贴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决定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持续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职责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带给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状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带给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就应承担赔偿职责。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达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就应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职责。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职责。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职责。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取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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