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优秀14篇
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买受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发动机号为,车辆识别代号为。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牌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年月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元),其余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年月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颜色:
产地: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住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出卖人(甲方): 签订地点:
买受人(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配件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汽车配件买卖合同。
第一条 标的、品牌、规格、数量、价款:
生产
厂家 标的名称 商标
品牌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备注
合计人民币
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续)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可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双
方可约定选择其中一项标准)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四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
双方对汽车配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通过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判定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车配件检验机构出据的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 定金(可选项)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汽车配件总额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总额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货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反还定金。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汽车配件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合同范本《汽车配件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八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约定
(一)检验标准: ;
(二)检验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汽车配件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配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支付的汽车配件款项,乙方还可继续追究甲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违约或适用定金条款。
2、甲方明知配件严重存在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汽车配件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配件货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乙方应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如数将汽车配件退回甲方,甲方还可继续追究乙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得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事人双方申请履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 卖 人
出卖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买 受 人
买受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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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电话:
乙方(卖方):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了明确旧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出售给乙方,售价 元,大写。
二、从 年 月 日 时起以前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该车的产权清楚,来历正当合法,并提供车辆的所有有效证件及相关费用。该车过户费用由 方承担。
三、乙方自签字之日起,视其对该车的发动机及车身状况的认可,签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甲乙双方不得违约或以任何理由将车赎回、退回,如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车款总价的20%。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时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出卖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发动机号为,车辆识别代号为。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牌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年月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元),其余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年月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卖车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乙方(买车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甲乙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牌号为:,发动机号,车架号为。年颜色车。牌机动车以现金元的价格卖给乙方。
2、甲方保证此车手续真实有效(有档案),来源正确,无交通事故及经济(产权、债务、低债)等纠纷,甲方保证此车能够正常过户。
3、该车在年月日以前的一切事由甲方负责,在年月日以后的一切事由乙方负责。
4、此协议在乙方对车和车况认可后双方签字后,协议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5、其它备注: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甲方收车款万仟佰拾元整
收款人签字:
年月日
出卖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发动机号为,车辆识别代号为。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牌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年月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元),其余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年月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汽车买卖一事,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买卖汽车合同》,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一、卖方将x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卖给买方所有(车牌号为:x)。
二、经双方议定,车价款为x万元,合同生效之日买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价款。卖方于xx年xx月xx日移交车和相关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由买方承担,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移交车时,买方应对该车规费的缴纳、交通事故、证照、债务、车况、随车工具等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再移交车和支付车价款。
四、该车至xx年xx月xx日止未曾转让、出租、抵押、合伙等,产权无纠纷,无其他共有人,属卖方所有。
五、自买方接车之日起,应承担规费的缴纳,营运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卖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应按约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立合同单位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日期。
(二)产品质量标准:按部颁质量标准。
(三)产品原材料由供方解决。
(四)产品验收方法:由需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五)产品包装要求:用木箱包装。
(六)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费:由供方用火车托运到需方所在地,运费由需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法:每批货到全后十日内付款,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托收。
(八)经济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执行。如供方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因产品数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5%的罚金;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因交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货款总值0. 03%由供方偿付需方延期交货罚金。如需方中途退货,由需方偿付供方退货总值5%的罚金;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罚金。
(九)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确有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具修订或撤销合同的协议书。并报合同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一份,鉴证机关、工商银行各一份。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负责人:(盖章)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代表人:电话:负责人:(盖章)
图文传真(FAX):代表人:电话:
开户银行: 图文传真(FAX):
账号: 开户银行二账号:
地址: 地址:
鉴证机关:
(无按揭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入户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价:。
二、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为甲方的营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及期限付款,车款已包含入户费用。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元;第二期元于年月日前支付;余款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开具发票。
4、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5、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该帮助解决,或协助乙方向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分期付款抵押约定
乙方按下列第种抵押付款,车款已包含抵押登记费用。
1、乙方提供房地产作抵押,产权编号为,并于年月日前办理登记,抵押权人为甲方。
2、甲方为车辆办理入户,并于年月日前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甲方。
3、第三方为乙方提供连带保证。保证人为,签名。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调查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送达地址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
2、本合同及其从属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卖方):
电话:
乙方(卖方):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了明确旧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出售给乙方,售价 元,大写 。
二、从 年 月 日 时起以前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该车的产权清楚,来历正当合法,并提供车辆的所有有效证件及相关费用。该车过户费用由 方承担。
三、乙方自签字之日起,视其对该车的发动机及车身状况的认可,签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甲乙双方不得违约或以任何理由将车赎回、退回,如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车款总价的20%。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时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 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年月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发动机号为,车辆识别代号为。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牌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年月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元),其余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年月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的《新车买卖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宝马进口汽车一辆,总价为元(含车辆售价元,上牌费、保险费、原厂防爆膜、行车记录仪等费用),年月日交齐全款,45天内安排上牌,交车时间年月日。现乙方已按约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合计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车辆给乙方。现为妥善处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合同:
一、甲方须在年月日前交付合格的车辆给乙方,并在交付车辆后45天内办理完毕上牌手续。
二、如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车辆或办妥上牌手续,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内:
(1)将所有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元一次性退还乙方;
(2)自年月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作为乙方损失赔偿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项约定的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汽车总价元的千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违约金给乙方,直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三、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原合同及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