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委托合同(锦集5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策划网上投资页面。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任务
任务一:乙方对甲方网上招商进行专项策划,准备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任务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招商页面主题文案设计制作网页..
二、委托项目进度
第一阶段:计划副本的准备
2.在四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营销需求,通过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制招商页面的主题文案..
2.计划时间从甲方全额付款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第二阶段:网页设计制作。
2.为期三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招商页面主题副本和甲方ci规范的要求设计制作网页。
.2规划期从甲方联系人书面确认第一阶段规划结果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规划工作各阶段按程序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重叠,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和信息,并以书面形式指定一至二人作为项目联系人,负责配合乙方的工作;
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后两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阶段计划给予书面确认或书面指导意见;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乙方应按计划进度完成各阶段的计划任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请甲方确认;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后两个工作日,如甲方没有确认回复,则视为甲方已确认提交的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指导和标准要求对各阶段的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案或平面设计的时间不计入累计总时间。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五.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佰80元整(¥580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和生产的全部费用。
礼品连锁中国()网站分类信息栏在分类下排名,广告形式为(图文链)。规格:服务期限20xx-20xx,以本项目制作的招商网页为限。
六.成果归属与标题公示
乙方应在项目结束时将其最终规划成果正式移交给甲方,所有不可接受的规划方案仍归乙方所有;
乙方保留对规划成果的命名权;
七.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乙方将终止项目规划,且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履行中断,乙方应收回之前的规划成果,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八.合同中止
本合同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的,自动终止;
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经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纠纷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包括附件和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托方: (身份证号
码: )
住址: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 项目,委托期限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 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 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
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 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
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服务费: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元;
2. 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以下第款执行:
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日之前支付 元;
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届满后 日内,委托
方一次性支付给受托方。
3. 受托方每次领取服务费用时须向委托方提供真实、有效、足额的服务费发票。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 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协议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补充条款: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1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履行地及结算
4.1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4.2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 第五条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5.1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乙方解决。
5.2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6.1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6.2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 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 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 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 垫款处理
11.1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11.2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 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 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 仲裁
16.1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由双方协商修正补充。甲方:
甲方代表:
年月日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暴雨天等不可控因素或客观条件导致不能推进项目进程的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项目合同价款
经三轮议价和协商,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按实结算。报价详见附件。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策划方案进行全面审核,在甲方同意策划内容和施工规划后,乙方才可以进场施工;
2.甲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监督乙方,确保项目按照既定方案实现的权利;
3.若甲方发现施工未按既定策划方案实施,或乙方存在不符合校园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提出批评、直至作出处罚;
4.甲方在本项目施工结束后负责项目验收。
5.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甲方依照双方约定,预留全项目报价的5%,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质保金,工程质量质保期一年,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修复工作由乙方负责。
(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校园施工提供水、电、通行等便利;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既定方案有改动,因提前三天和乙方沟通;
3.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4.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质保金外的所有项目款,计 元(大写: 元整)。一年后(截止 年 月 日)经确认无重大工程不达标问题,应结清乙方预留的5%质保金。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依据既定策划方案自助实施本项目的准备、施工工作;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需要甲方协调处理的问题,及时向甲方反馈,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甲方有增加或更改项目内容导致项目实施成本增加的,乙方视实际情况提高报价,并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项目按照最终费用结算。
(二)义务
1.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内容策划、顾问延请、内容搜集和整理、工程包料;
2.乙方应确保项目质量、在施工期间保证安全、保证工期、保证文明施工、确保验收合格。
3.施工期间若有需要使用水电设施,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协调。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5. 乙方于竣工后三天内向甲方提请验收。
七、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