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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长期出租合同书7篇 长期出租中的办公楼

2024-01-25 11:49:36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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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长期出租合同书7篇 长期出租中的办公楼

办公楼长期出租合同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上海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 办公楼事宜,签订《 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文件

  第三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提供的 (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 办公楼——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三章 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 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五条 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 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号,——楼——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租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上海悦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 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六章 办公楼使用

  第十二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 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 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 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 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 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指 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乙方对 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所租赁的 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相邻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 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 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 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 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 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 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 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其所租赁的 办公楼恢复出租前的原样。甲乙双方在租赁期满之日后的十五天内正式办理 办公楼的退租交接。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核查 办公楼及其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正常损耗外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章 续期及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 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 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 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 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八章 违约

  第三十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

  2.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 办公楼内作业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2.因其对 办公楼的使用或对建筑结构的改动而影响他方正常使用 办公楼或损坏房产;

  3.未按规定将租赁 办公楼交还甲方;

  4.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未按规定时间装修和进驻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三十二条 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违约金计算,违约金将用以下计算方法得出的金额:

  1.日违约金为300元人民币;

  2.违约天数=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违约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 违约天数。

  第三十三条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第三十四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十五条 违约金、赔偿金最迟于违约方被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以前付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或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款项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 办公楼并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 在租赁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署日期:

办公楼长期出租合同书2

  委托方: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加强对 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的管理,特委托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维护员、设备维护员和保洁员到本大楼实行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服务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服务的办公楼座落于新兴三路号,为1幢高15层楼宇,占地面积约㎡,庭院道路和绿化面积约㎡,大楼总建筑面积为㎡.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

  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护理工作。

  第四条维持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门值班、楼宇巡视。

  第三章服务期限

  第五条服务期限为壹年零贰个月,从 年 月1日起至 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满意现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物业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制订具体的物业服务制度。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甲方认真做好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务工作。

  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及各具体服务条款有关的事宜;

  四、按物业服务方案各项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八条环境卫生服务

  一、实行规范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等部位和领导办公室保持清洁。

  三、发现公共环境受到污染要及时清洗。

  第九条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养护服务。

  一、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及制订月度、年度维修方案。

  二、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护理。

  三、各种插座、插头、开关、灯座的故障维修和更换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治安维护防范服务

  一、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楼宇巡逻制度。

  二、停车场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的调度服务。

  其他具体详细内容、范围、要求,参见附件《办公楼物业服务方案》。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

  一、物业服务费用单价

  按办公楼及周边庭院道路总体面积 平方米计,每月每平方米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即从 年 月1日至 年12月31日共 个月,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 元/月)。

  二、乙方人员在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服务工作情况后,如甲方需要另外增加工作量,或超出原有工作范围和时间所产生的加班,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例如:

  1、中院办公楼内的日常保洁和门前三包以外的城乡清洁工程、街道灭四害、垃圾外运、化粪池清掏、绿化树苗补种植等费用由甲方承付,如需乙方提供服务,工料费实报实销。

  2、甲方委托乙方对办公楼设备设施提供维修服务的,相应的维修养护人工、材料以及购置更换等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据实申报计划经甲方核准支付。

  三、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对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有所调整时,双方应根据实际调整费额,及时签订增资补充协议。

  四、甲方在每月20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物业服务费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 元/月)和甲方应付的其他费用(乙方开户行【工行市区支行】,帐户全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帐号【】)。甲方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拖欠费用的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如因乙方问题延误的,甲方不必交纳违约金,但甲方还应付清应付的费用。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和第十四条补充协议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对办公楼的物业服务内容事项负有b_m的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委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办公楼长期出租合同书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____区路花苑的办公楼一层(租用面积为平方米),进行物业管理。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_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________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房屋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

  第一是保护,

  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水、暖、电等等。

  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楼长期出租合同书4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北站路_____号综合办公楼_____楼内半层转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该层办公楼原为甲方向______市______商贸有限公司所租赁的。

  2.租赁时间为贰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止。

  3.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租满一年后,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_______%

  4.租金以人民币统一结算,按月结算,先交后用,每月____日前交清。

  5.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押金人民币肆仟元整。该押金在乙方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后退还。

  6.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应优先乙方租用,租金按递增后执行。

  7.在合同生效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乙方租赁期间为乙方合理使用租赁物提供便利。按约定收取租金。

  8.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乙方不得改动原房屋装修及结构。如乙方损坏房屋装修及结构。

  9.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乙方在正常使用时属自然磨损的损坏除外。

  10.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原出租方______市______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整体出让或政府规划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2.甲方应协助提供给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所需的'各种资料。

  13.在法律规定各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不受甲方干预。

  14.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15.按约定交纳租金,如超过十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16.接受产权单位的安全、消防监督,做好租赁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17.合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三天内将租赁物返还甲方。水电费的交纳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向甲方结算。

  18.每月按有关规定交纳卫生清理费。违约责任19.乙方未按本协议定期支付租金,甲方按每日______%收取欠交租金的滞纳金,超过________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20.甲乙双方应做好各使用的财物的安全消防工作,并自行购买财产保险或消防器材,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1.合同终止或依法解除,乙方不按约定返还租赁物的,每迟延一日,乙方按上年平均日租金额双倍交纳违约金给甲方。

  2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即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3.甲乙双方发生一般争议时,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发生特别严重的争议时,通过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即刻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楼长期出租合同书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办公楼一层,进行物业管理。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对房屋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

  第一是保护,

  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水、暖、电等等。

  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楼长期出租合同书6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

  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内容内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10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11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的价款总额。

  1.12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4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5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由责任方负责)。

  1.16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7 图纸:由乙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9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

  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0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1 工程量清单:XX省(20__)年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2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3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雾、雷、雪、洪、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1.24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息。

  1.25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本合同;

  2.2 按照本合同规定签订的补充合同;

  2.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书面资料;

  2.4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资料;

  2.5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6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标准及法律。

  本合同必须首先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

  适用于合同文本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XX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

  4.2 工程地点:

  4.3 承包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工程、中央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厂区绿化亮化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本合同包含建筑面积约30000㎡。

  4.4 承包方式:按定标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6 工期:

  (1)开工日期:20__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书为准。

  (2)竣工日期:20__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4.7 质量等级:合格

  4.8 合同价款:依照施工图及双方约定的结算依据所做的结算价,经审计部门和双方确认为准。

  4.9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共200万元。签订合同之日起承包人将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以现保的形式汇入发包人公司帐户,另100万元发包人从承包人进场之日起三天内交纳清楚。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当承包人完成主体框架封顶工程量时退还100万元给承包人,完成主体工程砌砖工程量时退还另100万元给承包人。如自承包人汇入100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的15日内发包人不能够让承包人进场做开工前准备工作,则发包人须在3日内退还承包人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楼长期出租合同书7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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