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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书12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是什么

2022-08-25 09:56:00综合

学生安全责任书12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是什么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学生安全责任书12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是什么,欢迎参阅。

学生安全责任书12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是什么

学生安全责任书1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宿舍未经学校允许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伤害)

  7、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xxx

  班主任签字:xxx

  学校负责人签字:xxx

  麻武乡中心小学

  xx年8月28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2

  为了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问题落到实处,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作为班级学生的管理者,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要坚持主题班会制度,利用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教育学生。系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让学生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

  2、班主任作为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注重防范措施。

  3、学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教室,不准在教室、校内滥用电器,不准抽烟、喝酒。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4、打扫卫生期间班主任必须跟班到位,组织学生打扫卫生,负责管理好学生,管理好劳动工具。

  5、严禁在校园、教室、楼道内追逐打闹,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严禁攀树、爬围墙、栅栏等。

  6、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不准打架,私自逃学者,出现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7、注意饮食,讲究个人卫生,防止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

  8、学生不准损坏消防设施,以保证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学生之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由班主任负责处理,同时向校领导汇报。

  10、冬季注意楼梯、楼道的防滑,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11、利用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12、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责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甲方:(政教处盖章)

  乙方:(班主任签字)

学生安全责任书3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安全要求

  1、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的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长应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爬墙、不翻窗、不攀登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不拥挤等。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劳动安全,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6、学生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教师或带队领导的安排,不坐无牌证的车船。野炊活动要注意防火;水边活动要注意防水;山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加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7、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

  9、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现场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

  11.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2.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

  13.学会自护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家长责任

  1、要按照《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学生安全要求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家长对子女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校外活动以及随意离校所出现的责任事故负责,学校只协调对事故的处理和有关问题的联系。

  3、要经常性地和学校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社会、学校的表现,有针对性地教育。

  4、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

  三、学生违反学校安全责任管理规定,由学校和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四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有学校保存)。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5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完小到各分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必须牢固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让全校师生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现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责任公布如下,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第一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人人都参与并认认真真抓好抓落实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二条: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好,有关突发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则,出现失职造成事故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教学时间内严锁校门,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严禁外校学生进入校内。未到放学时间,不允许学生走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出校的学生必须有家长在场。否则,出现学生走失或被拐被骗,门卫、值班人员或相关教师将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护校工作条例,管好用好有关治安防范器械。

  第五条:从完小到各分校,必须严格实行学前班幼儿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许放行。否则,出现学生被拐被骗或走失,将由有关教师负全部责任。如果家长不主动配合办理接送卡的,出现学生放学走失现象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要求不办接送卡的,必须向学校写出承担责任的责任书。

  第六条:从家庭到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高、防盗、防拐、防骗、防走、防凶、防易燃易爆等工作,并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攀越围墙或骑坐阳台,严禁攀爬树木和有危险的高处,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家长、学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弹簧刀、弹绷、西瓜刀、弹子枪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家长将车辆(包括摩托车)开进学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立急制止停车,收缴有关凶器或危险品并及时报送学校处理。

  第七条:校园周边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或发生盗窃、抢劫、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华西派出所(分校同时报告各村治安联防队),并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全校教职工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学生发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学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条:后勤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校园建筑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急时向学校报告。同时,认真检查校园内各种用电设备是否老化,如发现有老化现象的应及时更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条:值日教师或各班教师,在离校前应对电灯、门窗进行检查,是否关好。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将等额处罚有关责任人。

  第十条:每天上学放学时,教师和家长应提醒学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时要时刻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戴好安全小黄帽。

  第十一条:学生上下楼道时,必须按标志去左来右分向行走,严禁一涌而下或一涌而上。集合解散时,应组织有序上楼。否则,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追查直接责任班级的相关教师。

  第十二条:凡由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行重大活动(如:春游、秋游、扫墓、上街参加公益劳动等)时,必须做到统一集合,各班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统一出发,统一行动。回校时仍实行集合、点名、统一回校。凡出现教师失职造成严重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凡组织学生乘车到郊外旅游或举行其它活动时,必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的将将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规定,学生下午到校的时间为1:50,此前的时间段由家长负责管理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返校,1:50以前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同时,1:50进校后,由于各校的活动场地狭窄,严禁学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课间时间),严禁带有危险性质的玩具进行游戏活动,否则出现后果的将由有关责任学生的家长负主要责任。双方玩耍意外受伤等由双方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请全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校园安定,师生平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安全责任书6

  为了切实保障全体参加高考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好的高考环境和氛围,保证学生能以良好的身体状况和愉悦的心情去应对考试,考出每个人的水平,取得优异的成绩,经学校和年级组研究决定,特拟定该责任协议书,对老师和学生在高考期间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保证高考的顺利开展。

  1.所有带队的老师,必须严格按照高考组织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若因工作不负责而导致不良后果,学校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2.所有带队老师要严格自律,为人师表。工作上要给学生参加考试以适时的科学的指导,生活上给学生关心爱护。

  3.带队老师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还必须做好学生考试期间的心理辅导工作,要有效调动学生参加考试的激情,疏导其紧张情绪。力争使每一个同学都考出满意的成绩。

  4.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听从安排,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统一行动,按照老师的安排乘坐往返车辆。如因不听指挥而导致误车,误点,耽误了考前适应场地,考试或其他事务,后果自负。

  (2)在高考期间,学生不得私自离开住地,不能走亲仿友。若遇特殊情况,要征得带队老师同意后,在指定同学的陪同下方能出外。若因私自外出而遭遇意外或耽误了考试,后果自负。

  (3)生活上严格执行要求。不饮生水,不吃路边摊食品,不贪嘴吃零食,随时注意防暑保暖。要严格预防因水土不服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不适而影响考试。

  (4)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及时反映身体上,心理上的问题,如有困难,主动寻求老师或同学的帮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加强安全意识,任何外出活动都必须紧跟队伍,严禁东张西望随意走动,万一走失,要想办法马上与老师取得联系。如因违纪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6)严格遵守高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若因不听老师指导,自作聪明而违犯有关规定受到处罚,或因不遵守考场规定而受到人身伤害,后果自负。

  (7)认真备考,力争万无一失。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导致考试失误,成绩不理想,要听从老师和同学的劝告,不得意气用事,自暴自弃。否则,出现任何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为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以上规定,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7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管站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托管学生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管站。托管站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管站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管站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管站有过错的,按托管站过错的大小确定托管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管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管的`设施有关,但托管站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管站或托管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到了托管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管站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管老师和托管站共同负责,托管站还可根据情节对托管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管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负责任。

  6、托管站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站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站,托管站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

  7、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管站不负责任。

  8、托管站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管站、托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9、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或亲属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应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0、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1、学生在托管站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站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2、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14、其它未尽事宜,经学生家长与托管中心双方友好协商可在以下增补:

责任人:

日期:

学生安全责任书8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电吹风及其它伪劣电器产品以及煤油炉、液化气炉等违禁液、气加热器具。

  2、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布置电线。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3、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使用蚊香须摆放于安全处。

  第二条 严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返回自己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人员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第三条 严禁学生到正规游泳场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条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报学院、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严禁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第五条 晚上返回宿舍须结伴而行。严禁攀爬围墙、铁门。

  第六条 严禁学生酗酒、寻衅滋事、斗殴、打群架。

  第七条 购买电脑的同学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且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第八条 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健康证等不卫生场所购买、食用食物。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以上条例特此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纪保委员为副组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各寝室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处理小组。班长负责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某一时段的安全工作。如:体育委员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财产安全电器安全工作;纪保委员负责课前点名及课堂教学安全工作;学习委员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及汇总班级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寝室长负责各寝室的财产,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附: 级 班

  责任人签名

  班长 纪保委员

  生活委员 学习委员

  生活委员 体育委员

  各寝室长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9

  为进一步强化学院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思想防范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遭受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案件(事件)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宜昌市公安局《关于对非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思想防范专项活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为确保自身安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在日常教学及其它各项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四)不得破坏、乱接、乱拉电源线,不得在床上使用各类电器设备及抽烟,离开宿舍时应自觉关闭房间电源;

  (五)不得在宿舍、教室使用明火;

  (六)不得在宿舍留宿异性及其他人员;

  (七)不得擅自离校和夜不归宿;

  (八)离开宿舍及夜晚在宿舍休息时,要反锁好门窗,防止财物丢失;

  (九)不到无安全围护的江河湖等水域边玩耍;

  (十)不得以攀爬、翻越等不正当方式进出学生公寓、宿舍区;

  (十一)不到非正规游泳场所或无正式救生人员保护的场所游泳;

  (十二)不得借助麻将等各种娱乐工具进行活动;

  (十三)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带进学校;

  (十四)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校生不得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骑自行车严禁带人。

  (十五)在教学、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应遵守纪律或按要求活动。

  二、如违反以上规定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辅导员(系部)、保卫处各一份。

  系部: 专业班级:

  辅导员: 学生姓名: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0

  顶岗实习是学生融入社会的初始阶段,是培养实习生与人相处、把知识和技能用于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教学的延续。实习期间实习生的安全、守纪、管理等一直是学校、企业、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为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生人身安全,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由系科代表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1、实习生应遵守学校实习管理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顶岗实习,顺利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用人单位为保证实习安全所规定的一系列相关制度;

  3、实习生必须遵守遵守企业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参加实习,离开实习岗位须经实习指导老师批准,离开或调整实习单位实习生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经学校书面批准并和企业协调后,方可实行,否则因实习生私自离开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实习生承担;

  4、实习生私自离开实习岗位或实习单位者,一律视为旷课,旷课一律按《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注: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六十学时或在实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九十学时(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或实际课时计)者,学校作出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5、实习生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劳动观,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以单位为家,为单位着想,维护单位利益;

  6、实习生应尊敬领导,尊重师长,不顶撞领导、实习指导老师,能接受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处理好同事、邻里关系,吃苦肯干,不打架、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按时回宿舍就寝,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法令;

  7、实习生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船只和非客运的车辆、船只,注意个人财物安全,严格按程序操作,注意操作安全;

  8、实习生不得到山塘水库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险物,不轻信他人诱惑,导致误入传销窝点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9、实习期间实习生交通费、生活费等原则上自理,如学校与实习单位有协议或实习单位有规定的,按协议或规定办理;

  10、家长在实习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对其职业道德和岗位稳定教育,经常了解其实习、生活情况,确保每周和实习生联系一次,如遇异常情况家长有责任及时和班主任联系。实习生应定期向家长报平安并汇报实习情况。

  11、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应完成实习鉴定表等资料,实习单位根据实习生表现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和实习成绩。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成绩是构成毕业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习生、家长和系部各执壹份。

  实习生签名:

  班级:

  家长签名:

  电话

  班主任签名:

  系部盖章:

  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1

  安全是家庭幸福、学习快乐的保证。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如下学生安全承诺书。

  一、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情,善于自我保护

  1、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绝不在上下学路上和节假日私自到河流、水库、池塘边玩水、游泳。

  2、不在无证摊点买东西,不吃过期、变质食品,讲究个人卫生,预防传染病。

  3、懂得安全自救常识,熟悉“110”、“119”、“120”等急救电话。

  二、遵守学校规定,维护校园安全,建设和谐校园

  1、不追逐打闹,不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高空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2、不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3、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的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

  4、实验课、体育课听从老师的指挥,遵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5、不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或摩托车。

  6、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学,放假期间不滞留学校,及时回家,按时返校。

  三、遵守交通法规,不做违法事情,维护社会秩序

  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乘车,骑车,过马路。

  2、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进营业性网吧。

  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严格守约,请老师监督。

学生安全责任书12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谨防被盗或遗失;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园内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年级 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