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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务协议书汇总七篇(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书)

2022-01-30 09:00:00综合

关于业务协议书汇总七篇(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书)

关于业务协议书汇总七篇

  现如今,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业务协议书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业务协议书 篇1

  编号:_________

  x方(网上银行客户):_____________

  乙方(x工商银行):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

  x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x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x、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x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x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x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x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x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x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x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x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x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x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x作。因x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x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x作均视为x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x。

  六、x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x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x方承担。

  七、x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x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x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x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x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x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x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x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x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x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x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x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x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x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x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x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x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x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x共和国法律。

  x方签字:乙方(银行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 篇2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电子信箱: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乙方申请成为甲方正式兼职家教老师,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确保向甲方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二、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资料进行编辑,并将乙方的个人简历、相片及相关证书在甲方网站发布,如乙方不希望将个人资料发布,可向甲方特别说明。

  三、 乙方的资料在甲方网站登记,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四、 甲方必须承诺乙方每一节课的报酬不低于____元。

  五、 乙方向用户提供家教服务,甲方每节课收取服务信息费____元,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将本月信息服务费转入甲方账户。

  六、 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联系家长及协调乙方同家长协调上课报酬,并及时答复乙方有关咨询。

  七、 乙方每月上课次数应如实向甲方汇报记录,甲方有绝对权利查询乙方的上课质量、上课次数等。如发现乙方虚报、假报,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家教资格,并由甲方律师追究违约责任,并保留在妈妈在线网站公布的权利。

  八、在乙方家教期间,如家长对乙方的上课质量不满意,甲方可更换其他老师,费用按实际次数结算。

  十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限为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

  代表签(章):

  开户行:

  户 名: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帐 号:

  签约日期: 年月 日签约地址:

业务协议书 篇3

  编号:RM-N01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上海市XXXXXXX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是以股票分析软件研发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科技企业,以成为“中国金融信息服务的领导者”为目标,历来主张全面合规经营。

  乙方作为甲方之员工,在销售过程中有可能因为对政策不熟悉、业务操作经验不足或职业操守等而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准则等从而严重影响甲方的市场声誉和稳健经营。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合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定义

  1.“合规风险”是指,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2.“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3.“合规文件”是指,甲方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的各类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合规风险管理制度》、《产品销售手册》、《呼叫中心现场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

  第二条甲方之声明

  甲方以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业务,严格遵守各类法律法规。甲方决不姑息任何非法行为和不道德的行为。甲方已经建立了一套具有约束力的合规文件,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遵纪守法。这些合规文件是确保甲方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确保员工关系、客户关系融洽有序的基础。

  甲方的合规目标旨在确保公司上下在道德、合法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它包括一系列清晰而明确的指导说明,要求所有员工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为此,公司建立了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了合规管理体系等。对部门和员工的不合规行为,公司将采取“严防、严查、严打”的姿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三条乙方之声明

  乙方意识到,合规应成为公司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合规并不只是专业合规人员的责任,合规与公司内部的每一位员工都相关,应歧视伟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公司各级员工在开展业务时应坚持高标准,并始终力求遵循法律的规定与精神。

  乙方认可,高标准的要求有利于股东及客户和利益,并最终惠及员工的个人利益。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之“法律、规则和准则”及“合规文件”;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任何形式的证券咨询类服务,包括:

  (1)冒称分析师或证券投资咨询人员

  (2)对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3)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消息向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从事下列证券欺诈活动,包括:

  (1)冒称电视台工作人员

  (2)代理客户从事证券买卖

  (3)向客户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4)向客户指导股票的买卖点

  (5)与客户约定分享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6)向客户推荐股票

  (7)向客户夸大软件选股器的准确率

  (8)向客户夸大软件与分析师之间的联系

  (9)向客户承诺软件包赚不赔

  (10)向客户暗示购买之后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11)法律、法规、规章所禁止的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第五条 甲方之义务

  1.应制定并向员工公布合规目标、合规管理文件。

  2.就合规管理文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3.当国家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文件相冲突时,及时修订合规管理文件。

  4.建立适当的合规管理组织构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1)经济处分:根据乙方违规情节的严重性,处以500元到5000元不等的罚金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罚金在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扣除额以保证甲方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为限,不足额度在次月发放工资中补足。

  (2)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2.以上违约责任可以独立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3.在甲方对乙方作出处罚决定时,应根据违规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乙方对违规的认识态度等情节,决定给予相应处罚。

  4.因乙方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及行政责任。

  5.因乙方的违规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个人予以赔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声明

  本人已经阅读、了解并保证严格遵守上海新利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风控管理的目标和政策、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控制策略和其他文件。本人保证积极支持上海新利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风控管理制度体系,为公司做出应有的贡献。

  部门:

  员工签名:

  日期:

业务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第二条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第四条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免责条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甲方如果对于乙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甲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在乙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本协议自截止日终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始无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书面终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

  (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特别条款

  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机构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验资业务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

  甲方为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由乙方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验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截至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出资币种等进行审验。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将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没有如实告知乙方,致使乙方得出错误结论,从而招致第三者追究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为乙方开展验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验资报告无法出具的,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

  1.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甲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时出具验资报告,如实反映审验情况。

  2.在执行验资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提供的验资资料保密。

  四、时间要求

  甲方在本约定书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需要补充验资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工作,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

  五、验资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标准,乙方执行本次验资业务收取人民币_______元。在本验资业务约定书签订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验资费用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其余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时支付。

  甲方应同时承担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六、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一式_______份,供甲方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甲方为注册资本报实收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不应被视为是甲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业务约定书自双主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业务约定书中的审验范围、时间要求、验资收费等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6

  合约编号: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业务居间人)身份证字号: 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7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收费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七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二、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许可执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许可执照,得先检附《交通部电信总局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证明》,俟取得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执照後,补提该许可执照供核对。如乙方未於许可证明有效期间内补提许可执照,经甲方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乙方应就其於申请书中所填之相关资料,检附或出示之文件,资料证明等之真实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一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二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四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协议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收费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七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八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三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六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协议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八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协议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协议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依本协议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协议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因本协议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