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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与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比较及对廉政建设的借鉴意义3篇 中国与新加坡公务员制度对比

2022-10-08 15:28:32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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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与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比较及对廉政建设的借鉴意义3篇 中国与新加坡公务员制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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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与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比较及对廉政建设的借鉴意义3篇 中国与新加坡公务员制度对比

浅谈中国与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比较及对廉政建设的借鉴意义1

  一、新加坡反腐倡廉工作特点

  新加坡共和国,经过长期卓有成效的廉政建设和依法治理贪污工作,目前已成为亚洲地区和国际上廉洁程度评价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据有关资料,亚洲城市中,按廉洁程度排名为新加坡第一。廉政建设的成效从世界范围内考察,新加坡紧随丹麦,挪威,芬兰之后名列第九位,新加坡的政治透明度,法治建设和投资环境为其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反腐倡廉工作有以下特点:

  1、树立了明晰的廉政和反贪理念,把廉政和反贪污提到政治制度建设的高度。新加坡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贪污行为相当普遍。1959年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后,开始进行全面的基础建设,建立廉政制度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新政府认为,新加坡缺乏天然资源,只有从管理上获得效益,首先就是政治领导必须廉洁,使黑金政治不存在,即“为了生存,必须廉政;为了发展,必须反贪”。因此,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国会立法把黑金政治降到最低程度,立法规定29个政党和任何人都不能搞秘密政治捐款,每个候选人在竞选中花在每个选民身上的钱不得超过3元。政府对反腐败的立场也非常坚决。任何人,不论其身份,地位和官职多高,一旦触犯贪污法令,都一样被控上法庭,定罪,罚款和入狱。人民行动党执政40年,使新加坡成为亚洲最不贪污的国家,目前没有大的腐败案件,执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很高,这是新加坡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现任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陈庆炎博士说:虽然吸引外商投资竞争激烈,但新加坡对外商有很大吸引力。果敢,诚实,能干并得到人民支持的政府是新加坡社会成功的三大支柱之一。当今新加坡外汇储备金达800亿美元。这对于一个曾经遭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国家来说是相当不容易的。

  2、建立了查处和防范贪污的强力机构,赋予广泛反贪污权力。新加坡于1962年成立了贪污调查局,直属总理公署,由总理直接负责。主要职责是接受和调查公众人士对公共部门和非官方部门的投诉,对公务人员的舞弊和失俭行为进行调查,并对公共部门的运作和程序进行检测,设法把官员贪污舞弊行为的机会减至最低。

  3、制定了完善的法律规章和强有力的反腐败法令,用法治精神治理腐败。新加坡议会于1960年6月17日通过了一部强有力的反贪法律--称为《防止贪污法令》。后经六次修改补充,根据新情况不断加以完善。该法令融刑法,刑诉法和部门组织法于一体,既有对什么行为符合定罪的实体方面极其明细的规定(如在接受报酬的腐败行为上,法令对“报酬”的种类及方式作了非常详尽的解释),又有关于诉讼程序及证据规则方面的具体规定(如证据规则方面,法令规定了举证责任倒臵,贿赂推定和坦白免责原则,当公职人员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方式与其薪金不相符时,本人必须作出圆满解释,否则视为犯罪)。同时法令还赋予贪污调查局更大,更全面的调查权力,包括逮捕权,调查权,特别调查权,搜查权和扣押权,并加重对贪污行为的惩罚。防贪污令既适用于政府公务员,也适用于私人企业人员。新加坡近五年涉及贪污行为的500到600起案件,只有大约20%是公共机构雇员,大部分被调查者来自私人企业。1989年国会又通过了《不明财物充公法令》,许可政府冻结和没收贪污嫌犯来源不明财物和资产,阻止嫌犯转移赃物,赃款给第三人。

  4、创造了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注重反腐倡廉实际效果。新加坡特别强调贪污调查局查案的行动效率。一旦决定调查的案件,须在委定查案官员后48小时内展开调查行动。除非案情复杂,需要更长时间调查,所有的贪污投诉必须在3个月完成调查。

  5、鼓励了民众积极参与,扩充反贪污的社会效果。民众的投诉和检举是新加坡和获取反贪情报的重要来源。新加坡贪污舞弊资料主要来源于各类公众投诉,自1997年到2001年,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每年接到大约800至1000起涉及贪污行为的投诉和检举。

  二、新加坡反腐倡廉的成效及原因

  1、发挥政府资源,形成反腐倡廉的主导力量。新加坡是世界少数几个国家中能有效监控贪污的国家,最主要因素是官方反贪污的坚决立场,政治领导层的不妥协态度及政府部门组织较完善。为了建立诚信政府,人民执政党注重把好从政第一关,公务员从全世界名牌大学中招录,重理想,领导者要有牺牲精神。政府在管理公务员廉洁守正方面有一套完整的理念和完善的计划。一是强调培育诚信文化,包括推广诚信计划,持续推广诚信计划及把诚信计划纳入员工培训及工作系统。如在政府部门设立由高层人员担任主席的诚信推广委员会,设立多个小组委员会,在员工入职训练和重修课程中加入有关诚信理念的环节等。二是执行监管措施,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三是强调管理人员坐言起行以身作则。总之,新加坡政府在培育诚信文化,反腐倡廉中担当着极为重要的角色。高层带动,素质培养,民众参与,长期坚持就形成了反腐倡廉的主导力量。

  2、强化法治资源,依法解决贪污难题。新加坡对防止和制裁贪污腐败最显著的成效是走上法治道路。目前,有组织的集团性贪污已很难有存在基础,政府部门贪污已受到有效控制,个人贪污发案数也是下降的。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制定了严格的法律,采取了强有力的手段。防止公务员贪污腐败的法律法规,纪律规章全面,细致,系统,使之无空可钻,逐步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良性局面。且政府保持制度的连续性,不轻易加以改变。任何触犯这些条规的行为,都要受到严厉制裁。对领导触犯法律实行严惩,职位越高,处罚越重。如新加坡原法务部长酒后驾车违法,他虽系李光耀的朋友,对人民行动党和政府建设有功,但没有任何人阻止调查和指控,公事公办。被提控后,该部长表示交出驾照,不再开车。依法治理既形成一种很强的威慑力,又提高了民众对法律的公信力,公正的信任感和对反腐败的参与热情。

  3、制约权力资源,从制度上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异化。合理分配权力是从制度上防止腐败的重要环节,新加坡政府认为对权力的关节点一定要进行控制,尽量减少公务员自行处理人,财,物等方面的权力。特别是财政权制约相当严格。部门提出预算报财政部,由国会审议,总统有财政否决权,同时还有人事否决权和贪污调查权。审计署每年对财政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计并报告国会,确保不出现大的腐败。政府在权力分配及制约上也有不少规定,谁都不能有不受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公务员如果在权力行使上失去公众信任,就不能继续任职。

  4、开辟财力资源,为反腐倡廉提供经济支持。新加坡实行高薪养廉。新加坡总理年薪194万新币,部长127万元,新录用人员月薪2200元,两年后升为助理秘书,35岁可正常晋升为超级G级公务员,年薪37-39万元。特别是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使每个公务员都有一笔相当可观的储蓄,工作年头越久,该储蓄就越多,一般都在六位数以上,就是几十万元。但是,当公务员违法贪污后,他的全部公积金就要立即被取消。财力保障对于制止贪污,保持政府公务员的廉洁起到了相当有效的作用。

  5、利用民众资源,用社会正义力量促进反腐倡廉。鼓励支持社会公众反贪污,既有利于打造反腐文化,彰显社会正义,又有利于获取更多的信息资料,延伸监督渠道。因此新加坡非常注重利用民众资源。一方面,充分利用投诉资源,新加坡贪污调查局要求接到公众检举的贪污投诉后,须在一个星期内给予书面投诉者答复,而亲自上门者须当场答复。另一方面,大力向市民发送宣传肃贪倡廉的信息,保护民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新加坡反腐倡廉给我们的借鉴与启示

  1、加深认识,从党建,现代化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思想。党和政府对反腐败极为重视,一再强调,反腐败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当前,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在逐步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但是,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等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在我们有些单位和部门的少数领导干部中间对反腐败仍然存在一种模糊认识,认为腐败不反不行,但是反得过激就会影响阻碍经济的发展,不利于招商引资或者会影响政绩。这种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反腐败取得更大成效。新加坡在反腐败上的成功实践充分论证了反腐败对于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从而更多地吸引外商投资的极大促进作用,表明反腐败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臵,更加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2、加大力度,从我们的国情出发深入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件,并有效解决贪污预防问题。新加坡反腐倡廉的成功实践表明,反腐败斗争首先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如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所调查的案件,有95%在3个月内完成调查,及时控上法庭。在不久前新加坡联合早报上,该局宣称“决心以迅速果敢,坚定不移但讲究公正的行动,扑灭贪污风气。”对于腐败,打击是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最具威慑力,最易见成效的手段。在当前,腐败行为还较为严重的形势下,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使腐败行为充分被揭露,使腐败分子不再心存侥幸,才能更好地遏制腐败。其二,新加坡的实践表明,取得反腐败的成效必须加大预防力度。要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

  3、加强制约,做好制权,管钱,用人的重头文章。新加坡的实践表明,合理配臵权力,加强监督制约是推动反腐倡廉政的非常重要的环节。我们有许多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如专项检查,效能监察,经济审计等,也根据形势的发展创造了一些新的作法,新的经验,如处级以上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三个圈子”监督延伸等。一是要对这些已有的制度抓落实,实行监督关口前移,保证监督制约取得实效。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尤其是对制权,管钱,用人三个环节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做到审批,执行,监管互相分离,分权制约,对主要领导,一把手要强化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同时,应当适应新的形势,不断充实,调整反腐倡廉的法规。三是完善考核,监督检查和执法执纪追究制度。我们有些制度在实施中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缺乏相应制裁措施。如收入申报有纪律规定,但是对于是否如实申报及未如实申报缺乏监察手段,容易使一些好的制度流于形式。四是要进一步合理配臵政府权力,政企分开,减少行政干预,建立健全约束政府权力行使的制度,保证依法行政。同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使政府行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

  4、加速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加快改革创新是反腐败斗争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新加坡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当前推进反腐败工作当务之急就是要创新理念与机制。要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好作风,好传统的同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行新的理论概括,使反腐败的工作思路,工作对策,工作方法随着时代,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要在反腐败工作运行机制上创新,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推进党内权力运行的民主化;在新的形势下更有效地发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强化人大权威,使人大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同时加强司法治理,保障司法独立的查案权力。要在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增强政务透明度上积极创新,倡导广泛监督,实施“阳光作业”。

  5、加入协作,形成各国共同反腐肃贪的大格局。反腐败是一个国际性课题。尤其是当前伴随着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潮,贪污贿赂违法犯罪出现国内犯罪国际化,国际犯罪手法渗透国内的新趋势,跨国实施违法犯罪,赃款向境外转移,涉案人员向境外潜逃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加强反腐国际与地区合作更加重要与迫切。通过国际与地区合作,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更多的反腐败先进经验和先进手段,可以在引渡犯罪嫌疑人,限制赃款转移及调查取证上建立更便利,快捷的通道,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反腐败理论与实践。

【点评】要想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毛泽东的回答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的态度是,“反腐败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还是制度靠得住些。”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要惩治腐败,必须要民主,法制和教育三管齐下。从教育的角度看,将防贪信息编入中小学的公民教育课程中,目的是从小开始,就给他们灌输,告知一些贪污的危害,并给他们一个概念:忠诚,廉洁是一种美德。(邓日点评)

浅谈中国与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比较及对廉政建设的借鉴意义2

  新加坡廉政建设的主要制度架构及启示

  2014-05-06 16:41 来源: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 作者: 刘国新 刘瑜

  摘要:在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尤其是加速发展时期,都会面临着腐败的侵蚀与影响,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该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与速度。世界各国在治理腐败的过程中都积累了丰富经验,而新加坡作为以廉政著称于世的亚洲国家,作为与我国有着共同儒家文化基础、有着颇多相同或相似之处的发达国家,其完善的肃贪倡廉的制度设计与除恶务尽的信心与决心,对于我国的反腐倡廉、治理腐败无疑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

  众所周知,治理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腐败不仅影响着政府的行政行为能力,也极大制约着政府的公信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面对腐败的困扰,各国苦苦寻觅虽无治本之良策,但却也积累了许多丰富而宝贵的经验。新加坡作为世界上最清廉的国家,其廉政建设的成效有目共睹,尤其是其反腐过程中逐渐建立的一套全面、完善、颇具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反腐败的法律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不仅创造了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奇迹,也成就了新加坡的廉政奇迹和政治清誉。

  一、新加坡廉政建设的主要制度架构

  一般来说,腐败是权力有价(格)的寻租行为,是权力拥有者通过所掌握的政治、经济或社会权力而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利己主义行为。腐败行为之所以滋生,其根源在于权力行为双方与第三方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或者说是权力拥有者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与惩戒机制。因此治理腐败的根本也就在于,如何促进和保证权力拥有者在行使权力时的透明和公正,如何促进和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这其中的关键因素就在于是否建立了一整套完善而健全并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体系[1].新加坡的廉政建设之所以卓有成效,其根本原因在于其在反腐倡廉过程中制定和实施了包括《反贪污法》、《没收贪污所得法》、《公务员惩戒条例》等在内的一套科学、完整、严谨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得益于建立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反腐败运行机制与监督预防体系。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内容。

(一)任前考察制度

  新加坡政府公务员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政务官(即政治领袖);二是事务官(即各级各类政府工作人员);三是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三类公务人员中,政务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其他两类国家公务员则普遍实行先考察后聘用的公开选拔制度。新加坡政府规定(1)所有人员在进入政府工作部门之前都必须经过考试和试用。经过两年聘用合格者,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2)考试和试用合格后,要接受严格的任前资格审查。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有无犯罪前科、家庭情况、个人爱好、品德修养、社会背景、日常交往人员情况等,以防止有潜在腐败行为人员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影响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3)资格审查合格录用后,每人还必须写入职宣誓书,在法院宣誓官面前进行任职宣暂。宣誓任职后绝对为国家服务、服从命令、严守国家公务机密、决不贪污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最严厉的处罚[2].此外,政府还要求每个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详细记录自己的各项活动,主管单位的常任秘书会定期检查记录内容,如发现所记录内容涉嫌贪腐,则立即移交反贪调查局进行相关调查核实。严格的任前考察聘任制度,对公务员廉洁自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保证了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人员的良好素质。

(二)财产申报制度

  新加坡法律明确规定,凡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进行个人财产申报。就其申报的内容而言一般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任职财产申报。即当公务员被聘用后,必须及时申报自己的全部合法财产。申报的范围主要包括其在银行的存款、合法持有的有价债券、证券、个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所拥有动产及不动产、所进行的个人及家庭投资及投资收益情况、个人债务负担等,并出具相关的财产清单及证明[3].同时,要到法院设置的公务人员公证处接受相关的财产审查,并由指定的宣誓官出据相关的公证书。公证书的正本交由公务人员所属机关人事部门进行保存,副本则要由法院公证处进行备案、备查。相关部门的常任秘书会对每一份申报的个人财产进行详细审阅,同时还要由反贪调查局对财产申报是否属实、有无隐瞒漏报或转移财产等情况进行审查;另一部分是财产申报。财产申报:主要是对任职后公务人员个人及主要家庭成员出现的财产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进行申报,每年7月进行[2].反贪污调查局则会对任职后公务人员个

  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所增加财产的确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则会受到相关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如果财产来源不明或涉嫌违法的,则其来源不明的财产会被全部没收直至移送法院进行司法处理。

(三)严格的反贪管理制度

  新加坡法律制度对公务人员所担任的社会兼职和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等行为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规定[4].1.严禁公务人员收受礼品。除个人私交外,任何政府公务人员均不得收受下级相关企业或个人赠与的任何礼品。如因个人退休等原因而接受礼品,则必须及时向公务人员所在机关管理部门的常任秘书申报,并详细列明所接受物品的价值、物品名称、赠与人等,并且规定所接受礼品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300美元。在特殊情况下,确因无法拒绝而收受的礼品,在收受行为发生后也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上交礼品。

  2.严禁受贿行为。新加坡法律明文规定,政府公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下级宫员或其他有工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借钱,政府官员在借出钱财时不得索取任何利息或变相索取利息;政府工作人员也不得以行政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来索取或变相索取报酬,也不得以自己的职务权力帮助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等。并且明确规定贿赂物的范围除财物外,还包括其他的不正当利益。

  3.严禁公务人员社会兼职。新加坡法律规定,政府公务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担任社会职务,不得从事自由职业活动(如讲学)。

(四)品德考核制度

  新加坡非常重视公务员的品德监督,除在任职前进行常规的品德考察外,还要进行更为严格的任后例行品德考核。个人品德行为考核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日常个人品德行为考核,二是个人行为跟踪考核[5].日常个人品行考核:新加坡政府每年会发给每个任职公务员一本已编注页码和日期的日常行为记录本,要求公务员每天必须随身携带,随时记录自己日常活动,并于每周周一时交由主管官员检查并签字发还。如果主管官员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将相关记录本送交反贪调查局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与之相配套,新加坡实行主管检查官员与其所辖政府公务员实行品德考核连坐制,即如果主管检查官员对其所辖政府公务员品行疏于管束或主管官员检查时没能及时发现问题或故意帮助隐瞒问题,一旦被反贪调查局通过其他途径调查核实,则会被与违纪公务员一并处罚。

  个人行为跟踪考核:新加坡法律赋予了反贪调查局一项特权,即可以对所有政府公务员特别是新参加工作的公务员进行相关行为跟踪,暗中监视、跟踪和调查他们的日常活动是否正当、合法,并收集相关证据。同时,要及时将相关证据与负责该公务员日常行为考核的主管官员进行沟通,以进一步核实该公务员日常行为记录本所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品德考核制度通过强化政府公务员廉洁奉公的自律行为和法律赋予的强制监督行为有效保证了政府的纯洁和高效运行。

(五)高俸养廉制度

  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生活质量和行政行为的廉洁高效,新加坡政府在公务人员中普遍实行了高俸养廉的制度,并随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及时调整。新加坡政府公务人员的工资在经历了自1973年以来的连续4次上调后,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在世界各国同类公务人员的工资中也是较高的。新加坡政府由总理公署和14个部组成,共有公务员

  万人,分超级和1至4级5个等级,相应地,其薪俸也分为5个等级。超级主要分为部长和副部长,月薪为-新元和-新元;1级分为副部长和助理部长,月薪为9051-新元和6350-9050新元;2级分为助理部长和主任,月薪为6161-7190新元和4100-6160新元;3级分为主任和助理主任,月薪为2550-5130新元;4级为管理人员,应届生最高为2800新元(当时1新元约合5元人民币)。同期,15-24岁,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新加坡国民的平均月薪仅为2600新元。[1]除正常月薪外,新加坡公务员的收入还会包括业绩奖励、年终奖金、优秀奖金,医疗福利、住房优惠、集体保障等福利以及优厚的公务员退休养老金。所有这些制度安排足以保障政府公务员无需寻求薪俸以外的收入即可获得稳定、充裕的生活来源,足以使他们无需借助贪污腐败就能过上一种与其社会地位相称的比较体面的生活,从而有效斩断了政府公务员贪污受贿的内在动机。

(六)独立高效的反腐机构

  根据《反贪污法》,新加坡成立了直接隶属于总理公署的反贪调查局。反贪调查局由局长、副局长和局长助理组成,由总统任命,对总理负责,不受任何其他部门的管辖和制约。其主要任务是调查和处理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机构中涉嫌贪污腐败的人员和案件,审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的运作惯例和工作程序,并对敏感部门人员进行定期轮换。反贪调查局在实施调查行为时还被赋予了充分的自主权和十分广泛的特权,拥有绝对的权威。有权采取各种手段了解一切政府官员(无论名声多大、地位多高)的廉洁自律情况,对涉嫌官员一律严惩不贷,不允许任何人有法外特权;有权要求知情者提供被调查者的一切真实情况;反贪调查局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不用逮捕证即可逮捕任何涉嫌贪腐的人员;无需授权即可行使《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特别权力;有权入室调查和没收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的任何钱财及物品;有权要求涉嫌贪污受贿人员说明其财产来源,不能说明和证明其财产合法来源的,可以移交法庭进行相关司法审判。反贪调查局高效、快捷的反贪治贪行动,有效震慑和遏制了政府工作人员的贪腐欲念,保证了新加坡社会的高效清明和政府公务员的廉洁奉公。

  二、新加坡廉政建设的制度启示

  新加坡廉政建设虽然因与我国在体制、国情等方面有着众多的差异而显得有所不同,但在防腐治腐及制度建设方面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却又与我国有着颇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如,我们有着共同的儒家文化基础,同样有着反贪治腐的坚强决心、有着同样广泛的民意基础等等。毫无疑问,新加坡在廉政建设方面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对于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我国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与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完善法制,制定系统严密的反腐制度体系

  在现有的物质生活资料不足以满足所有人需要的条件下,出于利已主义动机人人都有腐败的可能,而作为掌握着一定社会资源的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其腐败的风险系数会更高。因此,要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就必须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最大化地减少人们的利已主义动机可能带给社会的危害。

  在新加坡,完备、严格、细密、合理的廉政法律法规体系及运行系统构建了一张细致严密、覆盖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反贪倡廉之网,在有效抑制了公务人员的利已主义动机和腐败冲动、打击和惩治腐败方面发挥了标本兼治的巨大作用,这也给予了我国的反腐败工作以莫大的启示。当前,在我国虽然也有一些防贪、惩贪、治腐的法律法规和条款,但大多数或属于一般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或属于党的内部文件或约束性规定,缺乏法律所应有的强制性;或属于单纯的部门法,约束力有限;或因各种反腐规定互不联通,而缺乏整体合力,或在执行时存在着以罚代刑、以党纪代国法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这些都极大地制约着我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工作。因此,我国现阶段防腐治贪的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制定出一套能有效整合各种反腐法律法规且科学、全面、系统、执行有力、可操作性强、涵盖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后惩治的治腐防贪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运行机制,从而有效保证反腐倡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及违法必究。

(二)整合国家力量,设立专门、独立的反贪治腐机构

  新加坡廉政建设经验表明,反腐倡廉必须有一个统一且具有较强独立性的反贪治腐机构,这也是新加坡廉政建设之所以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虽然也有各级各类反腐败机构肩负着相同的职责和任务,但相比较而言却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就横向而言,机构林立,数量众多。既有党内的也有行政的,既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也有政府机关的,既有经济的也有法律的,然而这些机构往往是机构重叠但却互不隶属只对本部门负责,形成了九龙治水,龙龙不治的局面,难以形成合力,作用难以发挥;就纵向而言,这些机构又往往隶属于某一机构或部门,缺乏办案独立自主性,受制于上级机构或部门领导的意志,形成了反贪治腐对下不对上,只监督下级和群众而不监督上级和领导的尴尬局面。因此,在廉政机构建设上我国应积极借鉴吸纳新加坡反腐经验,整合反腐败机构,成立类似于新加坡反贪调查局的具有统一系统和独立办案权的反贪污专门机构,实行从国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的垂直统一领导,机构主要领导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直接任命,隶属于中央,只对中央负责,不受地方管辖和制约。[3]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反腐败工作不受或少受干扰,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反腐机构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三)保障待遇,确立科学合理的薪俸水平

  一般来说,新加坡的公务人员大都廉洁奉公,这除了有严明的法律约束和反贪机构强有力的审查监督等因素外,主要还是因为政府实施的高俸养廉的薪俸政策等一系列配套待遇足以使他们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使他们在权衡腐败成本与收益后最终选择了遵纪守法。

  虽然现阶段我国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综合国力尚且不强,国家暂时还无力像新加坡一样拿出较高的薪俸来达到养廉之目的,但依然可以采取措施来鼓励和倡导公务人员的廉洁自律。一是根据每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物价上涨幅度等及时调整公务人员的薪俸待遇,使其收入总体保持在社会收入平均水平之上,奠定公务人员不必为生活而贪腐的底线;二是对廉洁奉公、业绩突出、社会反映良好的政府公务人员及时进行表彰、奖励、破格提拔重用等,以树立榜样,增强其上进心和奋进力、自豪感和满意度,从而吸引更多政府公务人员努力工作,加强自律;三是政府要加强对国家公务人员的社会福利投入,不使国家公务人员因社会福利费而使本已不多的薪俸收入进一步减少。相反,要努力使其社会福利水平和收入超过社会平均福利水平,从而有效保障国家公务人员不需因担忧医疗和养老而腐败。

  总之,当前我国正处于了反贪治腐的关键时期,一系列案件特别是一些涉案公务人员层级高、金额大、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的相继查处,一方面准确反映了党和国家对于腐败问题零容忍的信心和决心以及反贪治腐的科学选择和战略性安排,但另一方面却也突出反映和暴露出我国当前的反腐败工作依然处于顶层设计时期,依然面临着法律制度缺乏、监督不足等制度问题,迫切需要解决。虽然各国会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而面临大相径庭的腐败内容与问题,也会因文化传统和道德标准等发展背景的差异而选择不同的反腐制度设计与安排,这也就决定了世界永远不会有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治理腐败制度模式,但各国在治理腐败时所面临的根本问题却是具有共性的、一致的,即如何来规范制度以最大化地约束和限制权力拥有者的利己性追求及其产生的腐败行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无疑将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参考文献:

[1]刘国新。诚信问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理论前沿,2007(21):24-25.[2]刘国雄。新加坡的廉政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严实。新加坡的廉政与社会管理[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3.[4]宋振国,刘长敏。各国廉政建设比较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5]孙晓莉。国外廉政文化概略[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作者单位:刘国新,吉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瑜,政法学院)

浅谈中国与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比较及对廉政建设的借鉴意义3

  廉政建设论文:中国与新加坡廉政建设比较研究

【中文摘要】如何将腐败尽可能地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使其不至于危害国家的发展战略,同时通过廉政建设,使国家政治体系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新加坡政府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和努力,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效廉政体系,它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是值得中国借鉴的。本文拟通过对中国与新加坡的廉政建设进行比较研究,总结两国的经验,从中找出差异和共同点,并为中国廉政建设提供可行性的参考。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单介绍本选题的依据和意义,对国内外研究中国和新加坡廉政建设的主要文献进行综述,并说明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正文分为五章,分别对中国与新加坡的廉政预防机制、监督机制、惩处机制和教育机制进行具体的比较,评析它们的运行效能,在评析对照中找出中国廉政建设的经验与不足。最后从中国的社会现实出发,在合理借鉴新加坡经验的基础上,从经济、制度、文化和公民社会四个维度,提出加强中国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本文认为,中国的廉政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作用;健全廉政法制建设,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与创新;培育社会廉政文化,构建廉洁价值体系;大力发展公民社会,促进社会自治自律。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概括总结,展望中国廉政建设的未来。

【英文摘要】How to contain corruption to a minimum extent

  as much as possible, to the manner as not to endanger the country’s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through honest politics construction, to realize the positiv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political system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 all complex and profound decades of exploration and efforts, the Singapore government has established a clean and efficient governance system of its own and Singapore have similar political and cultural background, China can learn from Singapore’s successful experien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lean and efficient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between China and Singapore, this paper will sum up the

  experience of the two country to find out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and to explore the experience of Singapore clean government for are three parts of preface、text and conclusion in this the preface, the basis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topic were introduced briefly, China and Singapore on domestic and foreign research literatur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lean government in China and Singapore will be summarized、introduced and analyzed, and describe the content and structure arrangements of this text is divided into five conducts specific comparison

  between two countries on following aspects, like the preventive mechanism, supervision mechanism, punishment mechanism and education system of the clean governance, in order to analyze their operating performance, to find out the experience and lack of clean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in on China’s social reality, the last chapter tries to sum Singapore’s experience up in a reasonable manner through the dimension of economic, institutional, cultural, and civil society, and propose to strengthen the general concept of clean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in paper argues that China’s clean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must take economic development as the center, to further develop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while maintaining command of the role of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improve the integrity and legal system, promote political reform and innovation;cultivation of social and cultural integrity, build clean value system;to develop civil society and promote social self the Conclusion part, the whole text will be summarized, and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uture of 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in China.【关键词】廉政建设 预防机制 监督机制 惩处机制 教育机制

【英文关键词】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preventive mechanismsupervision mechanismpunishment mechanismeducation mechanism

【目录】中国与新加坡廉政建设比较研究

  3-4ABSTRACT4-5摘要 选题

第1章 引言9-15依据和意义9-10

  研究内容及结构14-15

  较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10-14第2章 中-新廉政建设的预防机制比 新加坡廉政建设的预防机制15-18

  严格的公务员选拔和录用制度15-16

  廉政义务规范16-17

周密的公职人员 实行政务公开,减少腐败机会 不 中国廉政建设的预防机制18-23

  断完善的公务员廉政勤政保障机制19-20

  廉政规范立法建设 深入推进的 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加强廉

对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的逐步改

  第政预防组织建设21-22革 中-新廉政预防机制的比较分析23-26

  3章 中-新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比较26-34

  设的监督机制26-29

新加坡廉政建 独立权威的反贪机构 中国廉 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

  29-31政建设的监督机制

  制29-30

反腐职能机构的制度约束机 多重监督形式构成的责任约束机制 中-新廉政监督机制的比较分析31-34第4章 中-新廉政建设的惩处机制比较34-42

  设的惩处机制 新加坡廉政建 完备严密的廉政立法

及时严厉的腐败行为查处 中国廉政建设的惩处机制37-39

  律法规37-38

不断完善的反腐肃贪法 在腐败案件查处上的不懈努力第 中-新廉政惩处机制的比较分析39-42

  章 中-新廉政建设的教育机制比较42-49

  设的教育机制42-45

  42-43

  43-44

新加坡廉政建 最高领导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加强对公职人员”心治”教育,倡导奉献精神 倡导儒家价值观,培养社会廉政文化 中国廉政建设的教育机制45-47

重 坚持以

中视公仆意识教育和实践,倡导为人民服务群众路线为基础的工作方法教育,密切干群关系46-47

-新廉政教育机制的比较分析47-49

  经验,走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49-65

  心,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廉政建设50-54

  指导,在发展中推动廉政建设50-51第6章 合理借鉴新加坡 以经济建设为中 以科学发展观为 大力促进经济发展, 完善社会主义

健全廉政法制

健全反腐肃贪立为廉政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51-52市场经济体制,减少寻租和腐败机会52-54建设,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与创新54-58

  法,违法必究惩处必严

  权力制约机制55-57

  职人员财产透明度

  值体系 科学配置公共权力,完善 推行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增强公 培育社会廉政文化,构建廉洁价 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将廉洁纳入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树立廉洁从政观念

  价值体系的社会基础

  自治自律61-65

  设 强化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牢固 注重公民廉洁教育,夯实廉洁 大力发展公民社会,促进社会 鼓励非政府组织发展,推进公民社会建 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公民社会的参与

  结论与展望65-66致谢和监督效用62-65

  66-67

  参考文献67-69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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