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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6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2-10-13 09:16:00综合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6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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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6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1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宣传学习《意见》情况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见》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单位自身特点抓好《意见》宣传,利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多形式开展对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

  一是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凡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摩的司机,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等手续;

  二是举办了一起摩的.司机岗前培训班,学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邀请政法、综治、公安等部门领导授课,举办治安培训班,教授摩的司机如何做好“义务治安员”工作。

  二、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春运”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等,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客运安全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城管大队加强对城区道路和静态停车管理、市政管理所加大对城区道路的维修管理、环卫所保证道路清洁、负责查处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班子全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配齐配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以“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为抓手,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一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控,加大对轿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车辆的管理,严格占道摆放,重点是营运二轮摩托车的管理,严禁营运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闯红灯、借道超车、抢客、非法营运现象。垃圾清运车辆、工程车辆、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密封完好,按照环卫所审核的时间、路线运输。装运砂石、灰浆、废弃物等流体或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当捆扎牢固、封盖严密,不得沿途撒落、泄漏;

  二是加大城区道路破损路面维修力度。实行城区分片区负责制,加大道路巡查,加大道路破损路面维修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对易积水路段及时处理,全力保证管道排水畅通。及时清除雨水井蓖上树叶、塑料袋等杂物。避免因路面积水造成行人、行车安全事故;

  三是加强和加大道路路灯维修力度和巡查密度;四是管理到位,维护二轮摩的正常营运秩序。成立专门的管理队伍,工作时间全天候、专门管理营运摩的司机。督促摩的司机及时办证,杜绝不办证营运或用过时营运证拉客现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规范车辆停放,整治乱停乱摆行为,维护城区市容环境。调处摩的司机争客纠纷,使摩的司机公平拉客、文明行车。做好摩的司机与《意见》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摩的司机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客运安全年”活动,协同县交通、交管部门整治城区客运站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占乱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简易棚13座、摊点21处。

  四、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意见》实施一年来,我局结合实际,主要抓了《意见》的宣传和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宣传到位。正常工作时间在城区分两个片区,利用电动巡逻车车载广播,常态化宣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着力加强了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对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了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水平:无证运营和争客抢客的现象少了,遵守交通法规、热情服务的多了;强拉超载的少了,注意安全、合理收费的多了;乱停乱放扰乱营运秩序的少了,有序停放维护社会治安的多了。

  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贯彻落实《意见》中强化了学习、教育、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二轮摩的无证营运拉客、闯红灯、司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借道超车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还存在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越载、不覆盖扎紧等行为;

  三是城区道路存在易损坏难修补(复)情况等。

  2、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

  一年来,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有全新的认识,但全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默认。目前阶段,受资金投入“瓶颈”制约,《意见》尚未真正落实到位,但形势已在好转。《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利好政策,必将加大资金投入和道路建设力度,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到位;

  二是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大交通”工作管理格局;

  三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开展常态化集中整治等。“人的素质,决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好差”。

  建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全社会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习惯行为。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2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区城市化进程,调动各方力量综合治理脏、乱、差,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依照市政府(河政办发[20xx]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整治办事处驻地环境,整治村(居)环境,整治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的环境。通过整治,达到全区环境面貌的整洁、卫生、美化、亮化、绿化的目的。

  二、整治的范围

  傅庄、册山、高都、罗西、汤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三、整治的重点任务与要求

(一)傅庄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江付路两侧。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路面进行改造建设;

(2)道路两侧铺装人行道板,排水沟进行配套建设;

(3)道路两侧沿街破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4)道路两侧绿化,路两侧安装较高标准的路灯;

(5)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影响市容的破旧房屋、残墙断壁。

(6)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物品及各类垃圾。

(7)规范道路两侧的各类广告。

(二)册山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江福路,河册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江福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装彩板人行道,两侧敷设排水管沟;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③道路两侧绿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⑤清理整顿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时清除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2)河册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对所辖区域坏损的路面进行修建;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逐步进行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

④驻地区域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⑤规范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三)高都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程沈路,河册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程沈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驻地区域铺设彩板人行道,路两侧敷设排水管沟;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进行改造建设或粉刷;

③道路两侧按规划设计进行绿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

⑤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⑧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

(2)河册路两侧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道路两侧绿化;

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③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

④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

(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四)罗西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湖北路,俄黄路,化武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湖北路的`整治任务:

①对所辖区域的坏损路面改造修建;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设彩色人行道板,敷设排水管道;

③道路两侧绿化、驻地区域亮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⑤清理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2)俄黄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对所辖区域所有坏损路面改造修建;

②道路两侧绿化;

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④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3)化武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改造修建现有路面;

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③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五)汤庄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两侧、樱花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驻地区域老206国道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房按规划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②道路两侧绿化、驻地区域设置路灯亮化;

③拆除所辖区域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④清理驻地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⑤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2)樱花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道路两侧的绿化完善提升;

②清理道路两侧“三堆”;

③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四、驻地规划及村居规划

(一)傅庄街道办事处、册山街道办事处、高都街道办事处、罗西街道办事处、汤庄街道办事处五个街道办事处,要求在20xx年完成驻地控制性详规的修编或编制。

(二)20xx年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居)规划修编率达到30;20xx年各办事处的行政村居的规划全部修编完成。

  五、村(居)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与要求

(一)村(居)的环境整治

  1、村内大街小巷都整洁卫生,无“三堆”,排水管沟畅通。

  2、主要街道绿化、亮化;

  3、村内卫生有专人管理,垃圾及时清理。

(二)旧村居改造建设的任务与要求

  1、20xx年全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有一个村(居)进行村庄改造建设。

  2、村(居)改造建设要符合建设程序,要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文

  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进行建设。

  3、单体设计要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并经法定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处村环境面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相关办事处应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3

  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河东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决定自现在起,立即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和庆祝建国55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甄文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江,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士连,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春任副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指导全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内容 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重点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 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 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 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5、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 6、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 7、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9、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0、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1、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 2、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 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4、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四、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单位自查整改、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政府挂牌督办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9月16日―9月25日) 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上级通知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商定全区整治方案,建立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区政府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单位自查整改(9月26日―10月25日)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当地街道办事处。 (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10月26日―11月5日) 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理单位承诺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未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对复查中发现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应当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11月5日前,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应将单位自查整改汇总情况和部门复查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 (11月6日―11月10日) 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行业、系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已整改火灾隐患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上报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逐一进行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重新开展自查、复查并上报情况。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当报请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协调解块。 (五)政府挂牌督办(11月10日―11月15日) 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后,对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层层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阶段工作部署,做好登记、汇总、上报工作,并及时与各成员单位交流情况,突出重点,积极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2、明确时限,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所管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一个不漏地严格检查,摸清底数,找准存在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在组织检查阶段,要逐一实地查验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对照整改要求进行销案,确保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区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长效机制。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在排查、整治中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 4、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各单位、各行业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办法,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着力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4

  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超限超载车辆;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整个集中整治活动中,所有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无误,严防公路“三乱”,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在整个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及时上报。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5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 宣传学习《意见》情况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见》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单位自身特点抓好《意见》宣传,利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多形式开展对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一是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凡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摩的司机,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等手续;二是举办了一起摩的司机岗前培训班,学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邀请政法、综治、公安等部门领导授课,举办治安培训班,教授摩的司机如何做好“义务治安员”工作。

  二、 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春运”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等,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客运安全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城管大队加强对城区道路和静态停车管理、市政管理所加大对城区道路的维修管理、环卫所保证道路清洁、负责查处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班子全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配齐配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 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意见》实施一年来,我局结合实际,主要抓了《意见》的宣传和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

  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宣传到位。正常工作时间在城区分两个片区,利用电动巡逻车车载广播,常态化宣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着力加强了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对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了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水平:无证运营和争客抢客的现象少了,遵守交通法规、热情服务的多了;强拉超载的少了,注意安全、合理收费的多了;乱停乱放扰乱营运秩序的少了,有序停放维护社会治安的多了。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发展环境、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居环境质量。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以改善我镇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大力发展我镇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清理整治我镇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切实解决影响我镇环境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镇的面貌和环境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有序、靓丽、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措施。

  目前,我镇农村的卫生问题十分突出,广大公民群众卫生意识浅薄,卫生行为养成较差,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卫生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村道、社道、沿河公路以及村民居住的室内室外清扫保洁做得还不够,特别是广大公民群众乱倒垃圾、乱堆垃圾、乱搭乱建,乱排污水等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环境卫生质量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要求,为彻底改变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营造良好的村容村貌。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营造“净绿整治,明有序”的农村环境为目标,打一场以“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臂和路障、清庭院,绿地、美化、亮化、净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条整治攻坚战,全面治理我镇“脏、乱、差”的问题。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全面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一)整治环境卫生

  全面清理农户房屋两侧。房前屋后,坑塘及周边的“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治理乱堆、乱放,杜绝污水横流,集中开展xx湖湖道,坑塘垃圾漂浮物以及沿岸保洁工作。整治工作要达到“八无”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乱贴乱画(场镇和农家乐),无水面漂浮物,无乱搭乱建和严重破损的建筑物,无家禽散养,无乱堆垃圾,无污水横流,xx湖的绿化空地无垃圾。

(二)集中处置垃圾

  各村(居)委要用好已修建的垃圾池,实现垃圾集中堆放,按照“户收集,村集中,转运的模式”收集村民的生活垃圾,集中运到指定垃圾点,即镇上的垃圾处理场,督促每个村(居)村委会,要建立村级兼职保洁队伍,清扫保洁村道即公共场所,彻底解决“垃圾围村”现象。建立整洁、明、有序的新农村。

(三)改造农村厕所

  加强改厕步伐,拆除农村户外露天厕所,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

(四)乡道、村道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

  乡道由镇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村道由所在村(居)负责。达到视野内无裸露生活垃圾堆,白色垃圾,无残垣断臂无乱堆柴草,无乱搭乱建,无乱涂乱画的标准。

(五)严禁秸秆焚烧

  一旦发现焚烧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进行问责追究。

(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20日以前)。

  召开xx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各村(居)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广泛参与,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

  2、卫生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20XX年8月20日)。

  集中时间、人员、力量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分类推进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0日-20XX年12月20日)。

  集中整治活动成果进行考核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提高。环境卫生工作委形成长治机制,考核的内容要纳入各村(居)的目标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地实行交叉考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