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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3篇(如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2022-10-24 09:25:54综合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3篇(如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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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3篇(如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1

  浅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正在不断释放,新的冲突亦在日渐显现,新旧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使得当前涉法涉诉问题凸显。所谓涉法涉诉信访,是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

  近两年来,我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访,已成为党委、政府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结合近两年来法涉诉信访的总体情况,就如何认识和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当前我镇涉法涉诉信访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至今,全镇共发生统计在案的涉法涉诉信访 起,其中赴京非正常访 起,到市访 起,到县上访 起。在全部案件中,法院系统 起,占 %;公安系统 起,占 %,其他 起,占 %。从整体看,我镇涉法涉诉上访呈现如下特点:

  1、涉法涉诉信访在缠访闹访中占较大比例。提起缠访闹访,感触最深的就是那些涉法涉诉类的缠访闹访行为,这些信访人因经历了司法程序的重重判决和裁定,到了行政机关却又因属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而无法进行干预,原先充满希望的诉求一次次变成了失望,有的甚至产生了仇视心理,觉得受到了天大的不公和冤屈,便决定倾家荡产也要讨回公道;有的觉得讲理讲不通了,就采取蛮横不讲理的方式骗骗赖赖、装疯耍泼,企图引起领导和上级的重视和关注;有的觉得基层解决不了,就告到上级

  那里去。最为典型的是我镇信访人黄某某,因涉法涉诉问题得不到自己“满意”的解决,遂带领家人堵住镇政府大门,围堵领导办公室,严重影响正常办公,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2、涉法涉诉信访多数属于重复访、越级访和个体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因多数属于个案判决和裁定,上访者人数一般不会太多,但也有个别案例因当事人亲友为其鸣不平,集体陪同到各级上访。信访人在基层申诉无果的情况下只好到上级机关和部门反映,从而造成越级访较为突出。此外,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因政策和法律的区别,多数在司法部门宣判或者裁决不满意的情况下,到行政机关反映又因已经司法途径判决而不再受理,信访人长期奔走于各级部门之间,重复访现象比较突出。

  3、少数涉法涉诉信访存在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3 的情况。司法部门在判决、裁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时,多数都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般判处比较符合真实情况,多数当事人也能接受,但也有个别当事人固执己见,认为就是自己占理、别人都是无理,或存有过高无理要求,认为不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罢休,法院判决不满意,就去找别的领导反映。但不管是面对法律还是政策,都要立足事实、讲求证据,没有新的证据,就只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到哪里反映都只能是一个结论。

  4、涉法涉诉信访牵扯了各级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往往是基层信访工作中的“骨头案”、“钉子案”,有的甚至是“无头案”,信访部门有很大的精力都花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协调和处置上。

  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1、基层司法部门办案存在不严谨不细致的情况。多数因为基层司法部门办案疏漏不严谨不细致导致信访人有可诉之由、可访之隙,从而为后期的办案埋下了病根,产生了无穷的后患。

  2、个别涉法涉诉信访人为达到个人目的提出过高无理要求。一些上访人在上访中得到一些甜头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继续上访,甚至教唆其他信访人缠访闹访、越级上访,在群众中产生了恶劣影响。

  3、少数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由于诉讼成本相对信访成本来说高出很多,一些信访人对判决不满意不上诉反而开始信访;一些信访人有的病急乱投医,又打官司又上访,企图走通一条是一条;有的法院终审判决了仍然去上访,觉得官比法大。这些群众由于诉求得不到满 5

  足,便多头上访、重复上访,有的一访就是多年,既扰乱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

  4、信访工作机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对涉法涉诉及法院已判决的信访问题,《信访条例》规定信访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并要求信访人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提出,对于正在受理中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信访部门也可以不予受理。但现实工作中,因信访部门同时承担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职能,有协调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职责,更有稳控重点信访对象、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信访部门处于受理也可、不受理也可的两难境地,这些规定让信访部门无所适从。

  5、各级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置机制。涉法涉诉信访人往往采取一些极端的上 6

  访行为,有的长期滞留在机关,或拉横幅堵大门企图给党委政府施压;有的在机关大吵大闹、纠缠不休;有的将生活不能自理人员或者老人遗弃在机关,企图以此给工作人员制造麻烦;有的则以自杀相威胁等形式制造混乱。对于这些非正常上访行为,在处置中因缺乏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从而失之以软、失之以缓、失之以宽,没有进行严肃的处理,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探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要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离不开深层次的司法改革,应以五个方面为着力点:

(一)以规范司法工作办案程序为着力点,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调查取证,严格办案程序,“公正、公平、公开”的执法,让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胜诉也高

  兴,败诉也服气,从而真正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

(二)以依法办理设法涉诉案件为着力点,让涉法涉诉信访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妥善解决。因其性质和办理渠道的特殊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只能通过法律渠道才能够得到彻底解决,为此,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入司法渠道,加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集中化解力度,用法律武器维护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增强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为着力点,依法规范信访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既要依法保护信访群众的法定权利,主动、热心地为信访群众解难释疑,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自觉规范信访行为。对无理缠访、组织串联集体访人员和借机滋事者,有关部门要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训诫;违反治 8

  安管理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四)以加强对信访人教育宣传为着力点,来引导信访人理性反映和对待诉求。通过“阳光司法进万家”、“巡回法庭”等活动的开展,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既是对事件的处置意见和评判结果,同时也就发挥其教育宣传功能,在判决裁定之后也应开展必要的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工作,让当事人和群众明白赢在哪里、输在何处,从而理性地对待诉求。

(五)以拓宽创新信访处置机制为着力点,用群众工作统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各个平台作用,以“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干部接访下访”、“法律诊所”为纽带,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全力解民困、化民怨,努力实现司法公 9

  正和群众满意的统一。把群众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楼宇、塆院,把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2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渐显露,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凸现,公司的信访部门也成为他们涉法涉诉信访的途径之一。

  一、公司信访办公室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现状

  根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各级政法机关及时审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围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入口、办理、出口”等环节,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司法严肃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随着公司“和谐重组、快速发展”的目标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我公司十分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紧抓住信访稳定工作不放松,坚持“三个加大,一个健全”的原则,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问题消化在基层,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在谋划上体现了“重力”,推动上注重了“合力”,措施上突出了“强力”,方法上凸显了“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大局的稳定。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3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

  尊敬的各位领导:

  随着改革开发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紧抓住信访稳定工作不放松,坚持“三个加大,一个健全”的原则,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问题消化在基层,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在谋划上体现了“重力”,推动上注重了“合力”,措施上突出了“强力”,方法上凸显了“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提高重视,落实责任

  1、统一思想。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时刻绷紧社会安定这根弦,特别是坚持发展是第一要素,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共识。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全体镇领导、大部门负责人,各办事处书记参加的调度会。党政一班人形成了思想共识,把信访稳定作为全镇工作的三条主线之一,牢牢抓在手上。

  2、健全班子。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和协调配合,整合了工作资源,各部门树立了“大信访”观念,加强了联系,并认真学习了上级文件,熟知有关的法律条文,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的自觉性,形成了齐抓共进的工作局面。

  3、加大领导公开接访力度。近几年来,每周由党委书记,镇长轮流在信访办值班接访,其它镇领导按值班表轮流在信访办接访。确保了来访群众有人接,问有人回答,事有人处理。

  4、一岗双责制,每一名镇领导包一个办事处,对所包的办事处的所有信访问题按照“一包到底,一案一结”的原则。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劝导、包协调、包管办、包落实、包稳定。镇领导对所包办事处的信访情况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初步形成了层层抓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就必须深入加大整治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两个深入”,即:深入排查,深入调查研究。我们从六个方面加强排查:一是从各办事处上报的不安定因素中排查;二是从法制部门案件卷宗中排查;三是从信访案件登记中排查;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登记中排查;五是从上级下转的涉法涉诉案件中排查;六是从市民热线电话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我们还要甄别,从基本案情,处理结果,目前上访人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按上访性质和案件性质分类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处理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

  三、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选准切入点,对症整治 信访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法涉诉工作更是这个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个难点,只有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对症整治,才有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为此,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采取化繁为简,逐个破解的方法。以“三个步骤”为切入点,以“六种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拟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置方案。“三个步骤”即对所有的涉法涉诉案件,按照案件复杂程度分为三个层次的分类:一是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的;二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做很多工作,有时单依靠党委、政府不能做的,需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才能处置的;三是案情比较清楚,处理结果也合理合法,只是由于上访人不懂法或客观上的原因才上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案件分类排队,采用六种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逐个破解。一是“单刀直入法”,即:对那些案件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渠道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返当事人个明白。二是“联合办公法”,即:对比较复杂的案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由分管书记总牵头,由信访、政法、司法、公安、法庭等部门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让当事人口服心服,反映当事人要求,适当举行上访案件听证会或联席会,让上访人的反映的问题在近期内有处理、有人管、有人办。三是“说服教育法”,即:对那些案情清楚,处理结果合法的案件,静下心来,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四是“社会救助法”,即:对那些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实际困难的群众,充分发挥社会制度的优势,用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人民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五是“案情活动法”,即:对那些上访老户,在说服教育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轻装上阵,放下架子,以人民公仆的角色融入到群众中去,以真情感动群众,使之放弃上访。六是“严厉打击法”,即对特别钻政策和法律孔子的无理上访、缠访,违反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在上述方法均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严加处理,绝不手软。总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深化服务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镇的社会稳定。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