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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3篇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方式

2022-11-01 20:43:27综合

关于做好我省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3篇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方式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做好我省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3篇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方式,欢迎参阅。

关于做好我省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3篇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方式

关于做好我省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1

  关于做好2012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为做好我省201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

  2012年9月22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2年9月23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专业类别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12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其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亦采用此规则(见附件

  3、附件4)。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相应专业时须提交资格证书,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考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当年报考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2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9:00至2012年6月13日17:00。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5月31日9:00至6月15日17:00(考生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考生请核对准确后再进行打印)。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15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社(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考全科的新考生、免试部分科目和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2年

  6月21日前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20日9:00至7月25日17:00。

(一)新考生报名办法

  参加免试科目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

(http//),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修改截止到6月14日17:00。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考生需选择相应主管单位(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考生选择“无”。在选择考区、报名点时,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名称,省直单位考生考区选择省直,报名点选择相应主管单位。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相应专业时应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资格证书;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打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

  1、附件2),主管单位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政府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最后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并打印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由主管单位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到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406室),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资格审查,最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不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2年9月17日9:00至9月23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六、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报考时使用。

(三)各报考单位在汇总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考二科)、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分别汇总。望考生在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四)各省辖市报考单位和省直报考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是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省辖市报考单位和省直报考单位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四个科目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我省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

  关于做好201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8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考试专业类别调整的通知》(国人厅[2007]213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原河南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4]7号)精神,现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

  9月2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点统一设在郑州。

  二、报考专业类别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11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其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亦采用此规则(见附件

  3、附件4)。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11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相应专业时须提交资格证书,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考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当年报考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1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1 年6月1日9:00至2011年6月20日17:00。照片上传截止时间:2011 年6月19日17:00(法定假日除外)。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22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6月20、21、22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新老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网上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用电子邮件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省直各报考单位于2011年6月28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7月8日9:00至7月15日17:00。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首次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

  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需填写主管单位代码(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考生不用填写单位代码。考区为必填项。省直考生填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省直”不要填“郑州”,省辖市考生要填所在省辖市名称。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相应专业时应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资格证书;老考生须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打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新、老考生要分别汇总)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

  1、附件2),主管单位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政府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最后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并打印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新、老考生分别汇总)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由主管单位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406室),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资格审查,最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

(二)打印准考证。2011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六、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未经相应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报考时使用。

(三)各报考单位在汇总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考二科)、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分别汇总。望考生在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四)各省辖市报考单位和省直报考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是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省辖市报考单位和省直报考单位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四个科目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查询考试成绩。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一年五月六日

关于做好我省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3

  关于做好201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6月25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月26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对于不符合免试条件,且今年只报考1科或2科的考生,在网络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然后再选择今年欲考的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四)因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条件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对未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选择“相应专业”的考试。

  五、报名办法

  201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9日至3月23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9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含以往已报考过该考试,今年改报不同的级别、专业的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3月22日至24日到县人事局专技科(地址:丹城丹河路,象山县海岸带管理中心三楼,电话:)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项目经理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指同级别、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1年4月8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接受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要进行网上交费。否则,责任自负。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22日至24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在报名时,务必请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各县、市、区人事和有关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六、考试收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的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考前培训和考试用书征订

  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实行考培分离、培训自愿、社会办学的原则,考生可自愿选择到相关的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考生需要购买考试用书的,可在现场确认时一并订购。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