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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隔离制度6篇 北京社区居家隔离制度

2023-02-14 11:36:00综合

社区居家隔离制度6篇 北京社区居家隔离制度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社区居家隔离制度6篇 北京社区居家隔离制度,供大家赏析。

社区居家隔离制度6篇 北京社区居家隔离制度

社区居家隔离制度1

  一、隔离室的常规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远离教学区地方,通风、采光、设施齐全。

  2、每天对隔离室内的桌椅、物品用有效氯。

  3、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4、对疑似病例做好登记。

  5、一间隔离室在某一时间段内,只能隔离一名疑似患病人员。

  6、隔离室值班人员或教师进入隔离室,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手部消毒。

  7、隔离室物品做到专用,隔离室值班人员负责对隔离室进行保洁、消毒,做到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8、隔离室医用物资由隔离室值班人员专人保管。

  二、隔离室内有疑似患病人员时做到:

  1、隔离室物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进入隔离室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2、对疑似患病人员及时复测体温。

  三、疑似患病人员离开隔离室的要求:

  1、开窗通风,保证空气的流通和室内空气的新鲜。

  2、用消毒液擦拭床、桌椅和疑似患病人员接触的物品。

  3、用消毒液对地面进行消杀。

  4、如疑似患病人员产生污垢,(比如血迹、痰迹、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用消毒喷洒或者覆盖30分钟以上,然后对整个区域进行有序清洁消毒。

社区居家隔离制度2

  1.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健康班级,通风、采光、保暖设施齐全。

  2.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3.对隔离室的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实施常规的消灭菌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4.建立《隔离师生登记册》并做好记录。

  5.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病或疑似人员。

  6.隔高室物品专用,校医负责对隔离室进行消毒、保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7.隔离室消毒药物由校医负责管理。

  8.校医或防控应急隔离小组成员进入隔离室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离开时脱下防护衣物,在隔离室门口封存,并做好衣物和手部的消毒。

  9.用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液消毒地面和墙壁,擦拭床、桌椅和患病学生接触密切的物件。

  10.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治愈后,须有医院证明,经校医确认同意后方可复课。

社区居家隔离制度3

  1、按照北京市朝阳区建委及相关政府单位的相关要求,项目设置封闭式隔离区,隔离区内布置两间隔离房间,房间外张贴“人员入住信息表”、“消毒、通风记录表”,并按照要求配置厕所、盥洗池等设备。

  2、专职卫生员一旦发现现场人员出现发热(间隔两次测温温度均≧37.3℃)、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安排于场内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3、隔离区由项目专职卫生员进行观察区内人员测温、室内、公共区域消毒、通风及送饭相关事宜,并填写相关记录表。

  4、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由隔离区责任人对其防护服、护目镜及一次性手套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隔离区,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后必须进行全身消毒。

  5、专职卫生员每天对公共区域、隔离房间进行消毒,消毒时间分别为早8:00,晚17:00各1次(其中公共区域,每2小时消毒一次);每天对房间内进行通风,1天两次,每次不小于30分钟,并填写相关记录表。

  6、专职卫生员每天将隔离区内消毒、通风、人员测温等相关记录表于每天下午17:00前以微信形式上报项目卫生管理员。

  7、专职卫生员负责对隔离区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隔离人员的`身心健康。

  8、隔离期间人员出现明显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项目负责人立即安排将疑似人员送往发热门诊,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封闭。

社区居家隔离制度4

  一、居家医学观察要求。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单人单间,做好个人防护,离开隔离房间时必须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门口处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二、异常情况处置。

  医学观察期间,如居家医学观察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三、卫生防疫要求。

  (1)常通风、勤洗手。

  (2)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3)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每天至少消毒1次。

  (4)居家医学观察者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清洗时,要单独放置,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5)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医学观察者每次用完厕所应当消毒1次;居家医学观察者使用单独卫生间,厕所可每天消毒1次。

  (6)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后扎紧口袋再丢弃。

  四、法律法规要求。

  (1)擅自离开管控区域等不遵守居家或者集中观察、健康监测等预防控制措施行为,或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不到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出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等,根据《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第80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采取的防控、检疫、隔离等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以阻碍执行职务予以治安处罚,使用暴力或威胁的将以妨害公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根据刑法第330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社区居家隔离制度5

  一、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单独居住或单独房间居住。要严格按照“六个一”要求(一人一支体温计,一人一间房,一人一副生活用品、一人一支笔,一人一表格记录体温,一人一本宣传册宣传指导),住所门前一律明示家有隔离人员,有独立卫生设施,不使用空调,屋内常备84消毒液等必备物品。

  二、居家隔离人员必须遵守不外出要求。隔离期间自觉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直接接触,自觉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不得接受探视。

  三、居家隔离人员所需生活物资必须由他人代购代送。有共同居住家属或家属居住较近的,由家属代购代送;无家属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负责代购代送;无单位也无家属的,由所在社区或村委负责代购代送。

  四、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在单独居住房间内用餐。与家属共同居住的,由家属做饭或购餐送至房间门口,被隔离人员自行取餐、用餐,避免与家属直接接触;无家属但需购餐的,不得允许送餐人员进入房间,避免与送餐人员直接接触。

  五、居家隔离人员接触过的物品必须及时进行消毒。餐具、毛巾等日常用品用后需煮沸15分钟或用含氯消毒剂、75%酒精等进行消毒;地面至少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一次;使用后的卫生间必须及时用84消毒液或其他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六、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必须妥善处置。用过的衣物、纸巾、口罩等,要用含氯消毒液喷洒至完全浸润后,放进密封垃圾袋并扎紧袋口再投入专用垃圾桶,由社区或村委指定专人负责每天收集,按医疗垃圾管理、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七、对居家隔离人员必须1天至少2次测量体温。测量体温可由被隔离者本人或家属自行测量,自行测量有困难的由所在社区或村委医务人员负责测量。被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需及时向社区或者村委报告,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

  八、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进入隔离人员房屋时要佩戴医用口罩,口罩被分泌物弄湿或弄脏时要立即更换,并勤洗手、勤消毒。被隔离人员尽量减少进入与同住人员的共用空间,确需进入时也要佩戴医用口罩,并减少停留时间。

  九、居家隔离人员所在小区或村必须常态化消毒。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负责每天对公共区域(电梯、廊道等)进行消毒,无物业的由社区负责消毒。村委负责每天对所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十、对违反要求的居家隔离人员必须依法依规查处。居家隔离人员由所在社区或村委负责管控。对居家隔离人员随意外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严查处。

社区居家隔离制度6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郏县居家隔离人员操作规范制定如下:

  一、凡确定居家隔离的人员,医学观察14天。要相对独立居住(最好有单独卫生间的单间),避免与家人接触,三餐专人送取,餐具用后消毒,卫生间定期消毒,拒绝一切探访,避免交叉感染。

  二、对居家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天上门测体温两次,专人负责,“人盯人”“一对一”,记录详实,对隔离人员身体、心理、生活等方面都要关注,有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三、隔离期间必须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在隔离期间未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医学观察14天后由工作人员报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下发解除告知书后,解除隔离。

  四、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村(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将病情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五、有居家隔离人员的户,其家人均不得外出,生活物资、清运垃圾等由社区的工作人员负责。

  六、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居家隔离人员与其家庭成员的共享区域必需最小化,确保共享区域(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保持窗户开启)。

  七、其他家庭成员尽量不进入隔离区域,如必须进入隔离者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口罩需紧贴面部,在居住空间中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必须立即更换。摘下并丢弃口罩之后,进行双手清洗。

  八、要与隔离者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与隔离者有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隔离者居住空间后,须清洁双手。准备食物、饭前便后也均应清洁双手。

  九、家属应尽量减少与隔离者及其用品接触。杜绝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并消毒。

  十、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如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

  十一、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隔离者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或者用洗衣机以60-90摄氏度和普通家用洗衣液清洗,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将隔离者使用的床品放入洗衣袋。不要甩动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十二、戴好一次性手套和保护性衣物(如塑料围裙)再去清洁和触碰被隔离者的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物体表面、衣物或床品。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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