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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打卡管理制度8篇(出差打卡制度)

2023-03-09 19:07:00综合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8篇(出差打卡制度)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外出打卡管理制度8篇(出差打卡制度),供大家参阅。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8篇(出差打卡制度)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1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员出勤实行打卡考勤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务必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带给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3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房管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心、泰昌物业公司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负责,参照本制度执行。两个部门的考勤汇总表于次月2日以前报局办公室审核。

  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统筹安排。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4

  一、上班要求

  1、全体行政工勤人员(含行政兼课人员。下同)实行全员坐班制,并进行签到(经学校批准的特殊岗位除外)。专职教师逐步实行坐班制,目前继续实行周二、四坐班制,并严格签到。

  2、正常上班时间按国家规定及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3、全体教职工必须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期间校园不准有闲散人员,严禁下棋、打牌或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炒股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4、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下同)早晚自习按课程表到班上课。

  5、兼职教师白天有课时按时上课,其它时间坚持坐班处理行政事务或备课,遇有行政工作与上课冲突的,应优先保证上课,确需调课的要做好调课工作,不能出现空堂。

  6、特殊岗位不适宜执行正常上班时间的,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适当的上班时间。

  二、考勤制度

  (一)上班、上课的考勤

  1、任课教师上课的考勤,由教务科负责;

  2、专职教师每天(现为周二、四)上、下午由教务科组织签到,签到截止时间以上班时间推后5分钟为准,签到结束后20分钟内到教务科补签者为迟到,超过20分钟,按旷工1/4天或半天处理。

  3、行政工勤人员实行一日两签到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签到截止时间以上班时间推后5分钟为准,签到结束后20分钟内到办公室补签者为迟到,超过20分钟,按旷工1/4天或半天处理。

  4、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组织考勤。

  5、请假或出差者要将请假条或出差手续至少提前一天交送办公室,若遇特殊情况需紧急请假或出差者应按教职工管理权限经有关校领导批准后电话通知相关考勤部门,返校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条或出差手续。

  6、全体教工在签到过程中要相互监督,严禁代签行为。如发现有代签行为者,一经查实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均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的考勤

  1、各种会议由会议组织者考勤,会议结束后将考勤结果报送办公室。

  2、凡学校通知的会议,均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有事请假。

  3、出席会议不准带孩子、高声喧哗、来回走动、阅读书报、接打手机、把玩手机等,并按会议要求就座。

  4、会议通知的时间开始点名,只点一次,会议结束时,会议组织者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二次点名。特殊岗位确需值班或有出差手续的,按到会对待。

  5、学校通知的会议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科级领导会议,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通报。教职工会议请假到所在科室负责人,并写出书面假条,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后于会议前将请假条交会议组织人员。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在会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代为书写请假条,经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在会前交会议组织人员。

  三、请假、销假规定

  (一)各种假期的规定

  1、事假。个人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批准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住院治疗或病休者,可批准病假。

  3、婚假。一般批准为7天,属晚婚者,可再增加7天。因故需要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4、丧假。直系亲属亡故者,可给假7天,并根据路程远近(按探亲假路程确定)给予路程假,因故需要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5、产假。产假一般给假90天,实行晚育的再增加3个月(产假含节假日)。

  6、经学校批准的学习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销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校级领导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校长出差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领导批准,并且要告知办公室。

  2、科室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者由主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校长批准;校长出差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3、其他人员请假,3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4—7天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主管领导批准,7天(不含,包括双休日)以上者在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校长批准;校长出差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4、请假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履行批准手续,专职行政工勤人员将手续交办公室;任课教师应一式2份,1份交教务科,1份交办公室。

  5、请病假须有平顶山医保中心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每次请假最多只能请半月,确需继续请假的,须提供入院证明、病历等。出院时须提供入、出院手续及病历等(急诊病人除外)。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保证外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单位及其人员。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

  3.1外出施工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安全环境部门负责外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出作业人员的安排和二级单位外出人员备案。

  4程序

  4.1外出人员的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外出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

  4.1.2外出作业人员少于5人时,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见附表);当等于或大于5人时,应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好相应的安全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公司同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2外出人员安全管理

  4.2.1外出人员由所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指定现场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2.2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3外出作业负责人应对外出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施工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4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5外出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3二级单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员时应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按4.1.2条进行安全告知。对外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按4.2条执行,由单位对安全生产负责。

  4.4监督检查

  4.4.1外出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派人到施工现场布置和检查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工作。

  4.4.2当外出施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工程量大且复杂时,安全环境部门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4.3责任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4安全环境部门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除通知责任单位(人)进行整改外,对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4.5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执行本规定、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安全环境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和记录

  《xxxx公司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一式两份,外出施工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各留存一份,保存期3年。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6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员工上下班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以考勤机打出时间为准,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二次。不按规定打卡者均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因公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应于次日由本人填写“公勤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或视为不迟到或不早退处理。

  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从董事长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钟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

  (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部负责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行政部专人负责整理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出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勤单应在出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副总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批后以《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办理更正。

  8、有关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者,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2天(含)以内者,报请公司行政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请假2天以上,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均应提前向其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待安排

  好替岗人员,并按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请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应于当日上班时间半个小时内,迅速用电话向其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当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须立即到行政部销假。如行政部岗位抽查发现员工不在工作岗位,又没有请假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间扣发日平均工资;没有正当理由,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计考勤。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承诺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加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量应经分管副总核准后才认可为加班。

  10、处罚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考核工资10元。旷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资,旷工半天以上扣发三倍日平均工资,并给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律没有年终奖。

  三、管理部门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员工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四、本考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7

  一、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给大家培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考勤规定

  1、指纹签到记录是核算基本工资的唯一依据,无记录者不计算工资。

  2、所有在职人员实行指纹机签到考勤,时间以指纹机时间为准。

  3、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均属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均属早退。迟到早退处罚标准:在5分钟之内(含5分钟)每次处罚5元,在6分钟----10分钟之间(含10分钟)每次处罚10元,在11分钟----30分钟之间(含30分钟)每次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处罚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合计超过2次者(含2次)除相应的处罚外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两次指纹签到,缺一不可。

  5、关于在本单位内部工作性质流动的人员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签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纹机的进行指纹签到无指纹机的进行书面签到,月底由各部门汇总到财务作为工资核算的唯一依据。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进行指纹签到按此程序执行:当事人签写书面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签字→当事人保存→月未交财务。店长、经理、部长、项目总监本人的未签到说明在上级签字后必须要有总经理的签字,方可有效。

外出打卡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外出定义

  1、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四、审批程序、权限和流程

  1、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

  7、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或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视为旷工。

  五、外出人员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差旅费构成

  1、长途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七、具体规定如下:

  1、外勤人员外出时,须在《外勤人员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即可。外勤人员报销:公司这边只报车费,工厂除了报车费,另外报销餐费和住宿费。但是没有出差补贴。外勤写外出单,出差写出差单。餐费按15元/餐补贴中/晚餐。

  2、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车/长途大巴为主,火车行驶6小时以内,乘坐硬座;6小时以上为硬卧。管理级人员或研发部人员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选择飞机出行,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纳也可综合市场票价,择优选择交通工具。

  3、普通员工一线城市餐费补贴5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40元/天;主管级以上人员一线城市餐费补贴7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60元/天。

  4、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出差具体情况(如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为外出人员申请出差补贴,补贴标准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出差负责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补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报销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不足一个月情况下,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6、普通员工住宿费用报销一般不超过120元/晚,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因公务出差,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邮件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2、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天。公司不承担任何食宿和交通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3、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或总工批准。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标准支付出差补贴,不报住宿费、餐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出差补贴不超过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出差结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18、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计作加班或安排调休。

  19、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八、出差费用报销审核

  1、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8、外出报销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住宿费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长途大巴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他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殴,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九、差旅费报销违规追究

  1、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情况。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处以罚款。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00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罚款50元,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罚款,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