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书【合集9篇】
【简介】每当我们面临离婚时,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顺利解决分歧,我们需要起草一份离婚补充协议书。那么,该如何书写离婚补充协议书,才能达到明确、合理、公正的效果呢?下面是网友“dr7”分享的离婚补充协议书(共9篇),以供参考。
男方(以下简称甲方):
女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经登记结婚。现鉴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协商一致,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为登记产权人为、的位于市区村的商品房(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含装饰装修。
2、对财产分割的意见
2。1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2。2乙方同意甲方独自享有位于市区的商品房%的产权(含家具家电等);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此款按下列方式支付:(略)。
三、双方婚生女儿由乙方负责抚养(即跟随其共同生活),甲方按月支付小孩抚养费元。
四、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双方一致确认
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诺自行承担对外所欠债务,若有任何第三人向双方主张共同债权,对外负债的名义债务人应赔偿因此给夫妻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另一份留存民政部门。
甲方(捺印):
乙方(捺印):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 /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 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男方:
女方:
与于年月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吴×。因近一年来沉溺于麻将,经常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由父亲抚养,不负担抚养费;
二、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八点送回吴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
三、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房屋是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搬出另住,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一万元。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男方):某某某,男,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
乙方(女方):某某某,女,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离婚(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
2、(写清子女的抚养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子女)婚生儿子(女儿)某某某由方抚养,由方(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小孩尚未独立生活而产生的合理的教育、生活费用双方平均承担。可在每月的(时间)接孩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天与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3、(写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现有住房套,坐落在路号,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方所有,由其一次性给付方(另一方)现金万元(双方认可的房价的一半)。现有现金万,一人一半。夫妻共同债务共万元,一人承担一半。
4、双方登记离婚后,如必须协助对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双方必须支持(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男方:詹鸿飞,男,197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南山区海阔天空雅居C栋23B,身份证号码X。 女方:苏建萍,女,197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与20xx年1月24日办理离婚登记,现就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登记在男方名下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8号高尔夫城市花园金湖居7307栋1-2层3227A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的.共有份额归男方所有。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男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原分割协议书内容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在双方签字即生效。
男方:女方:
见证律师(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二xx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二xx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20xx年xx月xx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因双方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离婚前乙方向甲方所要甲方名下的,房屋面积平方米)归女方所有。存款50万元归女方所有,因现有条件,做出以下补充协议:
大女儿归甲方抚养成人;二女儿归乙方抚养。
上一份协议乙方向甲方所有名下的一套房屋,甲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到乙方名下,现在乙方转给小女儿所有,暂有甲方居住到小女儿年满十八周岁,甲方无条件让出房屋,并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到名下,甲乙双方没有更改权。
离婚后,因乙方户头之前未用,现有甲方花现金35万元人民币办理迁房合同但未办产权,现有房屋240平方米,地点:,大女儿以及二女儿各自一套,每套120平方米,产权归两个女儿所有,如期间两套房屋要办理产权手续,由甲方代办。今后产权甲乙双方不得干涉。 此协议已补充完整,共有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二xx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二xx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