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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篇(卫生院制定全员核酸检测方案)

2024-03-30 09:48:17综合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篇(卫生院制定全员核酸检测方案)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篇(卫生院制定全员核酸检测方案),以供参考。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篇(卫生院制定全员核酸检测方案)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区内人群疫情风险,落实“早发现”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2次全体会议和第16次周例会精神,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永宁县全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永疫指发〔20xx〕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以全域核酸检测为核心的预防策略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域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力争在1天内安全高效完成一轮全域核酸筛查检测任务,摸清我县当前疫情风险。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协同,应检尽检、免费检测,统一行动、集中实施”的原则开展。

  三、检测时间

  根据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6月2-3日开展全域核酸检测,1天半内完成。

  四、采样检测人群范围

  采样检测当日永宁县域内所有常住及流动人员,检测范围为6个乡镇、2个农场和1个街道全部常住居民和暂住居民,约32.9万人。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体系

  1.成立永宁县卫健系统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由李建平担任组长、沈建华、李斌为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统筹协调分配辖区医疗卫生资源,解决各医疗机构实际困难,指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

  2.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专班

  (1)应急处置专班,由杨志星(杨和、街道、望远)、王金玉(胜利、望洪、李俊)、宋志学(闽宁、黄羊滩、玉泉营)同志负责。主要职责:协调处置应对突发事件,联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以及协调公安、民政、交通、市监、教育、财政、县团委、城管、综合执法、住建、环保、各乡镇等部门解决大范围核酸检测工作中人员组织、秩序维护、物资保障、交通安全、废物处置、场地设置、运送车辆、样本送检等突发问题以及相关责任落实。

  (2)现场督导专班,由王洪、李洋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检查指导核酸采集、检测工作情况,督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事项。

  (3)信息系统保障专班,由纳扬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核酸采样点码、台码、箱码、管码分配、标识以及人员扫码等信息采集、使用培训工作;及时保障和解决核酸采集过程中出现的断网、乱码、缺码、重码等应急问题。

  (4)数据统计专班,由李斌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各单位数据统计上报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核酸采集数据,核对、汇总后上报县医疗健康总院、卫健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单位。

  (5)人员保障专班,由沈建华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调配各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人员,按照核酸采样范围、点台设置组织、抽调、分配工作人员,确保各点位、台位人员配置到位。

  (6)院感管控组,由窦艳雪同志担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各医疗机构院感管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督导、检查各采样点院感管控、医废处置、人员防护等工作,指导各单位、点位落实整改措施。

  (7)样本转运专班,由陈丽娟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核酸样本收集、运送相关知识培训和转运路线设定工作,督导、检查各采样点、台样本处置、管理等工作,调度车辆、人员及时转运核酸样本,及时上报核酸样本收集、转运数据。

  (8)物资保障专班,由谢炜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按照核酸采样范围、人数、点台设置提前分发相应物资以及及时回收剩余物资工作,及时解决核酸采样过程中物资短缺等应急问题,按时统计物资采购、储备、使用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9)技术指导专班,由吴学英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医疗机构、各点位规范性设置、合理分区、人员防护、核酸采集技术规范等工作,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10)医疗保障专班,由马军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120救护车辆做好核酸采集点位之间巡回急救保障和采集过程中突发疾病急救和病人转运、急救工作。

  (11)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专班,由王洪同志负责,主要职责:组建永宁县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核酸结果报告异常情况时组织采样复核。

  (二)工作职责

  1.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安、交通及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2.医疗健康总院。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采样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核酸采样和送检、院感防控知识等培训及实操演练;负责统筹调配人员、物资及组建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处置等队伍,保证现场采样工作顺利开展。

  3.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专班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履行职责,全力支持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六、组织实施

  (一)完善信息登记

  各单位主动对接辖区政府,摸清待检测人员底数,切实保证应检尽检,同时注意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二)规范设置采样点

  根据检测任务实际和核酸检测人员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科学设置采样点和采样台。一个采样点可由多个采样台组成,一个采样台应包含采样人员、信息采集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必要物资。

  1.人员准备

  (1)各医疗机构对接辖区乡镇(街道、社区),精细化组织管理,做到不缺户、不漏人。积极引导人员分组、分时段有序采样,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2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2)每个采样台应当配备1-2名采样人员。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2.空间准备。

  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物品。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保证人员单向流动。不得将采样点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在同一地点。

  3.物资准备

  (1)基本设施:帐篷、桌、椅或凳等保障采样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物资。

  (2)采样物资:专用的采样拭子、合格的采集管、足量的试管架、运输车辆和运输箱(B类包装)以及采样人员防护物资。

  (3)信息采集系统:使用“宁夏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采样效率,加强核酸采样信息化管理,避免出现人工填报的情形。

  (三)确定采样检测方式

  (1)采样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不能是同一批工作人员。被采样人员采样前48小时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各医疗机构要根据筛查对象分布情况,采样检测能力、样本存储运输能力等情况,合理选择10∶1或20∶1混采混检技术。密接、次密接及其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红黄码高风险人群采取单采单检形式。

  (3)针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社区内其他行动不便居民,采取上门的方式进行采样检测,不得安排以上人群前往集中采样点采样。

  (四)现场组织

  采样现场要精细化组织管理,严格落实“2米线”间隔要求,保证检测人员排队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采样时不得设置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措施,确保采样工作顺利进行。

  (五)样本保存与转运

  核酸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保存,由卫健局协调市卫健委、县交通运输部门配备足够的车辆,交由健康总院统一调度并配备专业人员,尽可能按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指定检测机构实验室。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严格按健康总院划定的转运范围、转运路线、转运起点及目的地运行。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六)检测物资保障

  (1)采集管。原则上优先使用库存现有的10:1或20∶1混采管(带条形码),采集管现有库存不足的各单位提前24小时向健康总院提出申请,统一调配。

  (2)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头戴式)、隔离衣或防护服、无粉乳胶手套、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帽子、洗手液等,优先使用库存现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现有库存不足的各单位提前24小时向健康总院提出申请,统一调配。

  (七)及时反馈结果

  1.样本检测。实验室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2.质量控制。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检测报告。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

  4.明确时限。检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原则上不得超过12小时,所有检测结果须在区市规定时限内报告。

  5.结果推送。检测机构要及时反馈上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推送到“我的宁夏”APP。

  (八)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

  1.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组,工作组同时推送2条信息(阳性感染者基本信息、核酸检测阳性报告)至以下6个部门。一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确认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密接)。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五是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密接排查、研判社区封控范围、疫点终末消毒等工作。六是通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上述6个部门同时推送、不分先后。

  2.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单位)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相关涉及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原阳性样本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检,单采复核样本(双采双送)分别送自治区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复核。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1小时内完成。

  (九)医疗废物处理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1.基本要求。

  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

  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物收集装置,做到及时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街道(乡镇)组织人员,按每个采样场所3-5人配备,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

  3.医疗废物清运。

  核酸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定时回收,在采样结束后12小时内进行全部回收并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清运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搬运普通医疗废物前应穿戴工作服,搬运涉疫情医疗废物前应穿戴防护服),并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搬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工作人员接触。各采样点要关注气候变化,如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及时调整医疗废物暂存点位置和暂存方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服从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医疗健康总院统一指挥和调度,对设备、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全面落实辖区核酸检测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根据核酸检测工作需求,县医疗健康总院组织开展各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和实操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样本采集、样本运送、样本处理、安全防护以及职业暴露处置等环节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建立工作梯队、完善轮换机制,确保人员调度时用时拉得出、用得上、靠得住。

  (三)保障信息联通。县医疗健康总院要组织各医疗机构核酸采样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参加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和实操演练;各医疗机构要对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培训,做到医务人员全员熟练掌握系统安装和使用技术要点,提高采样、检测效率,

  (四)做好物资储备。检测耗材、防护物资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由县医疗健康总院统一储备和调配病毒采样管(混采及单采)、防护服、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

  (五)做好经费保障。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费用由本级财政负责,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患者、新住院患者核酸试剂和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予以保障。

  (六)广泛深入宣传。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告知核酸检测有关流程和要求,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各医疗机构要指导乡镇、社区(街道)加强核酸检测点人流监测、预警、分流,通过预约登记、提前告知等方式,疏导人流,避免扎堆聚集。同时,要做好采样现场医疗保障和区域医疗急救,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2

  根据市防控办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汉疫控指办发〔20xx〕43号)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我县一旦发生疫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精准快速的流调排查、社区管控基础上,科学研判疫情传播风险,划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加强组织管理,优化采、送、检、报流程,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在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申请全市支援。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全县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各镇(街)党委、政府对辖区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强化统筹协调、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扁平化管理,科学调配当地核酸检测资源,合理划片、科学布点、摸清底数、备足物资、配齐人员,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贯通镇(街)、村(社区)和网格各级,确保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检测任务。

  (二)分级分类、重点管控。按照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由内到外,全面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传播趋势,以风险为导向,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精准确定核酸检测重点人群。

  (三)梯次推进、精准施策。根据流调溯源、密接人员推送等情况,研判疫情传播趋势,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和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并动态调整。原则上,疫情发生后的前3日,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摸清社会面潜在风险;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筛查范围和频次。若社会面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面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针对有关街道、社区、小区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每日一检,非重点区域可视情况隔日一检或3日一检,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逐步缩小核酸筛查范围,提高筛查精度,科学精准筛查。县防控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有关要求,推进“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监测模式,增加抗原检测作为区域核酸检测的补充手段,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

  (四)统筹调配,分级支援。疫情发生后,按照“先属地、后支援”的原则,立即统筹动员本县核酸检测力量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必要时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书面申请支援,同时启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依据核酸检测能力缺口,统筹调度全市核酸检测力量,开展市内互。支援队员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援地负责,支援任务结束后,按疫情防控要求在受援地完成隔离后由受援地安排车辆点对点送回。

  三、组织管理

  为科学、高效完成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任务,成立县级核酸检测工作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郑莉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共青团略阳县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略阳供电局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详见附件),多方联动,建立扁平化工作机制,出现疫情时紧急启用,统筹协调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工作组下设8个工作专班。

  (一)综合管理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负责,主要负责撰写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核酸检测分析报告,以及核酸检测工作组内各工作专班的综合协调保障工作。

  (二)数据信息专班。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民政局、中国电信略阳分公司、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略阳县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管理员配合。主要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区域核酸检测所产生的数据信息,建立清晰的信息流转流程,专人收集、专人统计、专人上报。建立起数据信息专班和检测机构之间的联系监督机制,实时掌握每一家机构检测进度,随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等。负责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故障,保障系统安全运行,避免出现宕机或系统崩溃等问题;做好核酸检测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根据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制定采检匹配计划,加强采检匹配的动态指挥和调整。需精确掌握全县可用于调动的核酸检测能力和各镇(街)、社区、小区的人口底数,在区域核酸检测过程中,实时掌握采、送、检进度,避免检测机构忙闲不均或样本积压。

  (三)样本转运专班。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人员由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组成。各镇(街)样本转运专班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镇(街)具体负责落实,人员由采样点镇(街)负责样本转运的人员、转运车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转运人员必须经疾控部门生物安全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科学测算运力需求,合理部署转运力量,与数据信息专班密切配合,动态调整样本转运方案,保证各检测机构以最快速度进入饱和工作状态。运力的安排部署要根据核酸采样点的数量、距离、转运车运载量、转运所需时间等进行优化。

  (四)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疫情管控组牵头负责,公安、疾控、相关医疗机构和应急采样小分队组成。主要负责统筹管理涉疫区域所有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处置工作(包括单采阳性和混采阳性),迅速协调完成信息流转、混采阳性的单采复核、单采阳性人员的转运工作。

  (五)物资保障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负责。主要负责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估算、储备和供应保障,包括检测物资、防护物资、转运物资、消杀物资和必要的生活物资等,并建立有效的调用机制,就近就便管理。其中,采样所需的耗材根据人口进行属地储备,统一调度。

  (六)核酸采样质量控制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负责,负责区域核酸采样的质量控制,对采样人员操作、个人防护以及采样点交叉感染防控进行监督督导。

  (七)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专班。由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临床检验质控中心专家组成。负责区域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成立督导组,对实验室检测质控以及实验室内的交叉感染防控进行监督督导。通过加强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假阴性或假阳性,杜绝出具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的现象。

  (八)医废处置专班。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配合,主要负责核酸检测各环节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管理,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减变化,及时调整清运频次,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

  各专班牵头负责单位应于文件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专班成立文件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联系人:曾秉霞,联系电话:)。各镇(街)、村(社区)要成立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组,制定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方案,组建相应工作专班,由镇(街)党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落实采样准备、组织动员、物资调配、信息登记、人员摸底排查、样本转运、医废处理、秩序维护、志愿服务等职责任务,明确人员配备,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工作内容

  (一)摸清人口底数。各镇(街)要落实“四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通过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实际管理人口底数。

  (二)测算采样检测能力。各镇街不区分人口规模,按照24小时内完成区域核酸检测的目标匹配采样和检测力量。其中,原则上,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6小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12小时内完成。按照每个采样台(2个采样人员)每小时采集120人的标准测算采样人员数量,测算公式为:核酸采样人员数(单位:人)=人口数÷360;采用1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10×2;采用2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除以÷20×2。

  (三)细化采样方案

  1.采样点设置。一是科学规划采样点。综合人口数量、地理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按每日6小时的采样时间计算,可参考2000-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600-8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需4-5个采样台,各镇(街)可按照社区、村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原则上以社区、村为单位设置采样点。二是科学选择采样点。采样点应当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地,可选具备通风条件、独立空间的体育馆、展览馆、学校操场等场地。自然条件允许时鼓励设置室外采样点。三是科学布置采样点。采样点内部划分等候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废物暂存区,有效分散待检测人员密度。设置防护服穿脱区,配备手卫设施、穿衣镜或防护装置。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保证人员单向流动,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残障等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应设置健康码“黄码”人员专用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通道),避免因人员交叉造成感染。四是迅速建设采样点。要求采样点在2-4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社区采样为主,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方便群众采样、提高采样效率。

  2.采样组织。在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加强核酸采样的组织动员,明确负责组织动员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规范组织动员工作流程。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做到不缺户、不漏人。核酸采样现场加强精细化组织管理,在由工作人员、志愿者维护工作秩序的同时,鼓励通过采用座椅、金属网格线等物理手段,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通过提前分时段预约、通知及采样等,减少人员在短时间内聚集,力争群众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

  3.采样方式。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1户1管;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行10合1混采。

  (四)落实采样力量。提前准备采样医务人员和信息录入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在合理评估工作量的基础上,配备人员,按每个采样台应配备2名采样人员(须为医务人员,考虑换班)、1名信息录入人员,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集120人样本计算。采样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的采集方法,并进行严格的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培训。信息录入人员应熟练掌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并进行相关的感染控制培训。发现阳性病例的区域,采样人员要固定并实行闭环管理。

  (五)样本保存与转运。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C)保存。在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个小时后,应将首批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使检测机构开始运行。后续样本可每半小时至2小时收集转运一次,保证采集后3小时内送达实验室。优先转运封控区、管控区的样本,保证不超过2小时转运一次;边远镇街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转运时间及频次。可参考每次送样数量约为检测机构单日检测能力的10%,以便有序进行检测。

  样本转运专班根据实际需求,估算转运所需的专用车辆、人员和转运箱数量,做好车辆、人员和转运箱等物资的储备和调用。同时,要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承担区域核酸检测转运任务的车辆情况。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将车辆用于其他用途,做好转运时的生物安全防护。公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做好核酸样本转运过程中的人员防护和物品消杀工作。非灭活样本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行规范包装,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

  (六)加强信息化支撑。

  1.做好采、送、检匹配。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前应提前做好采、送、检匹配,并进行动态调度。一是根据已设置采样点的采样能力、各检测机构的实际检测能力,提前做好划片送样的匹配。二是根据核酸检测机构的实验节奏,分批次送样,动态调度,做到“不空机、不积样”,充分利用好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2.核酸结果反馈。及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做到采、送、检各环节信息准确,及时向公众提供检测结果查询方法和途径,保证群众采样后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保障物资供应。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前,要提前做好物资保障工作。保证检测所需采样管(单管、10合1、20合1等,建议使用灭活型采样管)、咽拭子(鼻咽、口咽)、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且质量优良、型号规格适宜,办公用品、必要的生活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采样点的物资储备要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台风等特殊天气的因素,根据采样点的布局进行清单式、台账式的储备管理。

  五、规范阳性样本处置流程

  (一)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数据统计专班,数据统计专班立即通知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由其开展以下五项工作:一是通知辖区医院安排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找到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四是通知隔离转运工作专班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五是通知流调溯源工作专班(公安、工信、公卫协同)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后续流调溯源及密接排查等工作,并提出社区封控意见。上述部门通知不分先后。

  (二)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釆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小区)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混采阳性单采复核要求鼻咽、口咽双采单检。单采复核样本采取首检负责制,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采检测阳性处置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详见下图)。

  六、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

  (一)加强采样质控。核酸采样督导组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操作、个人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工作,指导各采样点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加强已采集样本的保存管理,确保采样工作高质高效。

  (二)加强检测质控。核酸检测督导组建立蹲点督导机制,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对各检测机构进行点对点蹲点督导。实验室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保障检测质量。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和人员准入要求,制定实验室标准化流程,严防实验室污染和实验室内交叉感染。

  七、规范相关管理

  (一)规范人员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县卫健局应按照《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等规定,按要求进行实验室备案,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范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医务人员及其他非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区域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应用培训。采样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防护要求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执行。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参与核酸采样、检测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应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医废处置专班要及时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转运采样点和核酸检测机构的医疗废物。在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装置,做到当日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镇(街)组织人员,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弃物转运。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暂存条件允许时,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产生量激增无法安全暂存时,要当日清运。核酸检测机构应根据暂存场所、医疗废物贮存情况,与收运单位预约清运时间,清运应避免大风、雷雨天气。收运单位要优化运输车辆调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做好医疗废物清运保障。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乡镇卫生院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xx〕51号)和《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贵港市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预案的通知》(贵新冠防指〔20xx〕6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员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员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在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统筹支援。

  二、工作原则

  按照“镇统筹,各村社区负责、突出重点、组织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网格全员底数,根据疫情涉及范围和严重程度,落实各村中高风险网格内全员核酸检测各项措施。

  (一)党委政府负总责,统一调度指挥

  镇党委政府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统筹各相关单位,组织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按照“先属地、后支援”的原则,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储备和调配,修订工作预案,强化各单位间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二)统筹辖区力量,分级调配支援

  建立辖区内核酸采样队伍、样本运送队伍、信息技术保障队伍和核酸检测能力清单,动态全面掌握各村各核酸检测点基本情况和日(24小时)检测能力,疫情发生时,按照“分级支援”策略,第一级,压实属地责任。各村统筹组织辖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优先立足本村的采样、检测力量去完成,通过增加班次、调集其他岗位医务人员支援、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提高日采样、检测能力。第二级,镇级支援。若超过本村自身能力,则申请镇级支援。第三级,市支援,超过镇级能力以后,申请桂平市级进行支援。

  (三)组织动员有序,物资保障到位

  各村负责辖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居民动员、采样点设置搭建、现场秩序维护、样本转运、后勤保障、物资保障、环境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等相关工作,合理调动村委会干部及志愿者力量参与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充分动员村民有序参加核酸检测,确保任务顺利完成。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封控区域内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各采样点医疗物资调配、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疫情发生后镇本级及各村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响应,科学高效完成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任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组成。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镇宣传委员、派出所、卫生院、镇政府、交警部门、财政所、各村村委会等相关领导。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居民采样检测组、环境采样检测组、信息维护组、技术指导组、秩序维护组、交通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等9个专项组,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镇宣传组。负责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

  的宣传组织和舆情监测工作。

  (二)镇党政办。负责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的物资采购、储备和物流配送工作。

  (三)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机关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以及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现场的通行管制和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全员人口信息查询等相关工作。

  (四)镇交警部门。负责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和保通保畅,以及各类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五)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采样队伍组建和培训、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储备、采送检匹配、医疗废物处理等工作。统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面上支援工作,负责对市一级,协调各村核酸采样和检测等相关支援组织工作。

  (六)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对接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将疫情发生地漫出手机号推送相关地区、部门进行协查。

  (七)各村村委会。对辖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及时修订工作预案,强化各村间协同作战,提前落实物资储备,做好村工作队伍、采样检测队伍、民警队伍、信息维护队伍、机关干部队伍、志愿者队伍、送样队伍、消杀队伍、后勤保障队伍等人员队伍安排和准备,建立“一图两册三队”台账,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准备工作。当辖区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后,迅速落实采样点搭建、村民组织动员、采样现场秩序维护及人员引导、样本转运、环境消杀、后勤保障等工作,按照预案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准备

  (一)摸清底数,建立“一图两册三队”

  1.摸清人口底数,完善信息登记。各村要以公安户籍和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通过采取信息化手段预登记村内实际管理人口底数、特殊人群情况和分布,收集、登记居民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居住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和动态更新。

  2.建立“一图两册三队”台账。一图,即村内核酸采样点的设点图、覆盖范围的网格图。两册,一是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物资、设备清单册;二是村民人员的花名册;三队,一是医疗的采样、检测队伍;二是动员村民的工作人员队伍;三是后勤、志愿者、信息维护队伍。对照现有储备,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出现突发疫情时,可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落实核酸检测能力

  镇卫生院应掌握本辖区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及可迅速调集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发生疫情时,能够迅速调度相当于完成10-15实际管理人口单管检测的核酸检测力量,以适应全员大规模核酸检测需要。村单日需完成的检测任务数超过辖区单日最大检测量70的,按照分级支援策略依次启动镇级、县级、市级支援。

  (三)合理划片,科学布点

  各村要组织各镇(街道)、村(社区)做好核酸采样点选点、登记、造册并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提前规划好采样点的布局。可按照辖区内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明确采样点位置,采样点尽量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原则上以小区、自然村、工厂、院校为单位设置采样点,也可参照每1000—1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每300—500人设置一个采样通道〔各县(市、区)按照实际管理情况统筹确定〕,方便群众采样、提高采样效率。

  根据场地条件,采样点布局划分为出入口、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样本暂存处、医疗废物暂存处、人员休息区、物资区等,配备测温、引导、登记、采样、送样、维持秩序、后勤保障、消杀等人员,在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落实采样点搭建物资、采样耗材、消毒设施设备和样本运输车辆。

  (四)采样点工作人员配备

  采样点负责人由镇(街道)干部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现场采样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人员由采样人员、信息录入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信息维护员、机关干部、志愿者、送样人员、消杀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组成,服从采样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各司其职。

  在采样工作开始前,所有采样点现场工作人员共同做好采样

  点搭建工作。采样工作开始后,村工作人员负责对照本采样点村民人员花名册,有序组织村民到采样点开展采样工作;采样人员负责村民样本采集;信息录入人员负责村民信息录入;公安民警负责做好采样现场秩序维护,要求排队等候居民保持“一米”间距;信息维护员做好现场大规模核酸信息系统的维护;志愿者负责做好采样现场村民测温、引导;送样人员负责和采样点采样人员做好样本收集,并将样本安全送往对应实验室交样;消杀人员负责做好采样点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并对医疗废物和暂存场所进行消毒处置;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用餐、用水、用电、网络及照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按照每个采样通道单日工作12小时,4小时/班(即ABA班)进行轮换,每小时完成100人采样,单日完成1200人采样。每个采样通道配备医务人员6人、引导人员2人,共8人(2组)进行轮换运转(每组采样2人、信息录入1人、引导人员1人)。此外,采样现场其他工作人员、采样现场组织及工作流程准备参考《木乐镇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且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人数不得低于下表安排。

  (五)物资耗材准备

  每个采样点应根据所设置的采样通道数和预计采样人数储备足量警戒线(或隔离带)、文具、电源插座、照明灯、现场指引材料等物资,并根据核酸采样信息化的实际要求配足手机/平板电脑、蓝牙打印机、蓝牙身份证读卡器、“大规模核酸登记”二维码贴纸等。每个采样通道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置采样桌椅、登记桌椅、帐篷、转运箱、个人防护等物资。各采样点设置物资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风雨、低温、高热等特殊天气情况的基础上,参照《采样场所物资清单》准备,由各村组织落实采样点设置搭建所需物资储备、调度,各级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各采样点医疗物资调配、保障。

  (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做好采、送、检匹配

  1.完善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快速录入,包括受检者基本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和采样信息(采样点名称、所在村、样本编号、样本采集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迅速反馈疑似阳性样本的受检者信息。实现核酸检测采、送、检、报信息的快速准确和实时监测,做到核酸检测工作的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要提前做好压力测试,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2.做好采、送、检匹配。提前做好采、送、检匹配,并进行动态调度。按照设置采样点的采样能力,结合各检测机构的`实际检测能力,提前做好划片送样的匹配。根据核酸检测的实验节奏,分批次送样,动态调度,做到检测能力足量利用,提高检测效率。

  五、任务实施

  (一)启动条件

  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包括发生本地散发病例、聚集性疫情、重点人员定期检测发现阳性等情形),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认为存在较大扩散蔓延风险和隐患,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按应急预案启动全员核酸检测。

  (二)制定计划,有序实施

  在疫情发生当日,村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快速响应,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相关部门、工作组、专家研判疫情态势,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研究可操作性强、实用性高的核酸检测计划,计划应遵循“三定”原则。一是圈定范围,即明确核酸检测范围、核酸检测目标人群。二是确定顺序,即按照先重点人员后一般人员的核酸检测顺序安排采样人员及调配物资,确保重点人群24小时内优先完成采样和检测。三是锁定人口,即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控制人员流动,锁定风险。

  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应至少开展3轮全员核

  酸检测。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测范围和频次。原则上,隔离点和近3轮核酸检测出现过病例的街道或社区每日一检,14天内出现过病例但近3轮核酸检测没有出现病例的街道或社区隔日一检,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地区可每5天一检。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应单采单检,封闭小区(封闭到户)1户1管,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5∶1或10∶1开展监测。

  (三)组织发动

  接到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令后,采样点负责人迅速到位,立即组织各村工作人员、志愿者对照本采样点村民人花名册,采取入户、电话通知、张贴公告、微信等方式进行村民动员,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利用信息化手段分批、分时段,组织居民有序到采样点进行采样。需提前录入相关信息时,各村工作人员要提前做好组织和培训。

  (四)人员集结,采样点搭建

  1.人员到位。采样点负责人、各村工作人员、公安民警、信息维护员、机关干部、志愿者、后勤保障人员等人员应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2小时内到位开展工作;采样医务人员和检测人员应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4小时内到位。

  2.物资到位。采样点搭建物资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2小时内到位,防护物资、采样检测所需耗材、设备等物资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4小时内到位。

  3.采样点设置搭建。各采样点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现场工作人员按《全员核酸采样现场布置示意图》完成采样点的帐篷搭建、桌椅摆放、采样点各区域的设置、标识悬挂、“一米线”划定等工作,组织公安民警划定警戒区域和设置好警戒线。采样点设置搭建应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后4小时内完成。

  (五)现场采样

  1.现场采样。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采样人员负责村民采样,信息录入人员负责村民信息登记,志愿者负责体温测量、引导,组织村民在等候区按“一米线”安全距离进行等候排队,提前扫码进行信息登记;公安民警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督促落实“一米线”安全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每个采样点安排1名信息维护员做好现场大规模核酸信息系统的维护;1-2名送样人员负责和采样点采样人员做好样本收集,并将样本安全送往对应实验室交样;2名消杀人员负责做好采样点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并对医疗废物和暂存场所进行消毒处置;1-2名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用餐、用水、用电、网络及照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

  2.样本保存。样本原则上应当低温(2-8℃)保存,如不具

  备低温保存条件的,在采样点放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样本采集后应当在4小时内按批转运,6小时内上机检测。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样本,应当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非灭活样本按照WHO《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行规范包装,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

  3.样本交接。每个通道每组采样人员在送样前或换班前,应将本通道采样管数与信息登记系统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信息一致,无漏管、破管后,由信息维护员确定转运箱和送检单编码,由信息登记员负责将本采样通道采集的居民信息发送至对应实验室。采样人员按规范打包样本,交由送样人员转运至对应实验室。

  4.样本转运。各村要配备足够的车辆和送样人员,保证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六)规范样本接收

  实验室建立样本接收专业队伍,并制定科学、规范、高效的收样流程,开展培训。

  (七)保障检测能力与质量

  各村应当加强统筹,根据人口数、医疗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和仪器测算和配备,在此基础上增加20人员、设备作为检测能力储备,并按每日万管(单管为1万人份、5∶1为5万人份,10∶1为10万人份)核酸检测资源储备。

  (八)规范检测、及时上报结果

  1.样本检测。实验室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2.质量控制。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检测报告。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

  (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

  4.明确时限。检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重点地区重点人群6

  小时、其他人群12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九)信息核对与推送

  信息维护员将已采集居民信息交由社区工作人员与人口底数比对,组织开展补检,确保不漏一人,形成工作闭环。

  (十)医疗废物处理

  1.收集与暂存。各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采样人员在医废箱装满/采样结束后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再置于指定周转桶(箱)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中。再由消杀人员按照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消毒,并对医疗废物和暂存场所进行消毒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转运。医疗废物的运输使用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应按照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进行消毒。设置采样点30分钟内,镇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做好转运医疗废物准备工作。

  3.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可适当增加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随到随处置,在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处置单位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的隔离区,隔离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处置单位隔离区必须由专人负责,按照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

  4.人员卫生防护。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按照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

  (十一)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

  1.单采检测样本结果阳性报告处置程序。检测样本结果为阳性的,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法定报告机构在2小时内将相关信息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辖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第一时间派出负压救护车将阳性感染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疗,同时组织样本复检和“双采双检”,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环境消杀和密接追踪,通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将阳性感染者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混采检测样本结果阳性报告处置程序。混采检测结果为阳性、灰区或单个靶标阳性的,由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混采数量第一时间派出应急采样队,同时对样本涉及人员进行复采,并通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对该采样管所涉人员暂时单独隔离。复核单管核酸检测如均为阴性,则按照阴性结果回报,暂时隔离人员即解除隔离;如检测结果阳性,锁定阳性人员,其余人员解除隔离。同时,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派出负压救护车将阳性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环境消杀和密接追踪,通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将阳性感染者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应急保障措施。镇直依托镇卫生院成立2支应急采样队,各村分别成立1支应急采样队,对混采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应急采样队应当由采样人员、信息录入人员、司机组成,并配备车辆。派出所、社区(村委)等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应急采样人员入户采样,采用鼻咽拭子方式,所采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检。

  (十二)信息发布

  1.负责核酸检测的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材料、宣传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工作。

  2.及时召开村委会。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时通报核酸检测处置工作进展,召开村委会,做好宣传报道。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权威发布采样检测进展情况。

  3.注重舆情引导。密切关注境镇级网络舆情,及时处置网上不实言论,澄清事实。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领导包干制,做好各村人口调查摸底及信息动态更新、统计,以及采样点调查、登记、造册等基础工作。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对上报的采样点进行核实。

  (二)强化物资及后勤保障

  各村要组织做好采样点搭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转运箱、信息录入设备、样本转运车辆等物资耗材准备,做好现场工作人员用餐、饮水、用电、网络等后勤保障。各级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采样物资、检测试剂耗材、转运箱等物资储备,统筹调拨全市核酸检测应急物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预先拨付同级医疗机构部分核酸检测必要物资耗材。各采样人员派出单位、检测机构要落实相关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结合单位实际,储备充足的采样管、检测试剂、耗材和相关物资。

  (三)强化技术保障

  应用信息化技术贯穿预约、登记、采样、检测、查询的全流程,实现大规模核酸采样检测全链条信息化管理,提高核酸采样检测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培训演练

  各村要适时组织检测力量和综合保障力量,分期分批对采样点搭建、人员组织动员、现场秩序维护、样本保存运输、环境消杀和医疗废物处置、个人防护等环节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包括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协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提高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发动、人员物资调动、采样点搭建、样本转运送检、信息反馈及新闻发布等能力水平。

  (五)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属地原则,各村应将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耗材、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工作者等)津贴补贴、第三方检测等费用支出列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保证核酸采样、检测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