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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3篇 创先争优活动具体

2022-10-26 08:30:19综合

年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3篇 创先争优活动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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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3篇 创先争优活动具体

年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1

  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资溪跨越赶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经县委研究,现就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延续,以“三级联创”、“三项创建”活动开展的一些形之有效的做法为载体,围绕“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目标,建立健全抓党建、促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创争内容和标准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先进、争优秀、促和谐、谋发展”为主题,围绕“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目标,在县直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学校·医院及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它等10个领域,分别评选出推进“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在全县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坚定不移地把资溪赶超发展推向新阶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总体标准:全面达到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总体创争要求。党组织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实现经济指标绿色崛起,促进资溪赶超发展中有贡献;在优化发展环境,打造生态文明城市,服务资溪科学发展中有能力;在解决民生难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资溪和谐发展中有办法;在创特色党建、精品党建、品牌党建中见实效;在抓活动、抓创新、抓改革、抓执行、抓落实上显活力;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优化自身建设中有作为。通过创建,能达到全县党建示范点建设要求,代表我县基层党组织创建的先进水平,成为推进资溪赶超发展的坚强堡垒,实现“党员受教育、组织根基牢、经济快发展、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总体标准:全面达到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标准。党员在推进资溪“生态立县、绿色发展”工作岗位上达到“五强五过硬”要求,即:学习意识强,思想上过得硬,在创新发展思路中成为愿学、善学、勤学、好学的表率;党性意识强,政治上过得硬,在操作执行各项工作目标中体现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服务意识强,作风上过得硬。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各项活动中乐于奉献、排忧解难、带民致富,组织上放心、群众满意;发展意识强,能力上过得硬。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中献计献策、敢闯敢干、创新创业、有责有为;廉洁意识强,生活上过得硬。在优化资溪的发展环境中发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品行正、德性好,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各单位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三、分类创争要求

  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赶超发展、党建先行”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基层、分类指导,改革创新、长效管理,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的创争原则,积极参与创先争优,实现组织和党员全覆盖。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确定具体的活动主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创新点和突破点,分类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资溪赶超进位。

  农村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农村“三级联创”、“三项创建”、“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攻坚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吸取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开展“和谐创业带民富、为民解忧展风采”主题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3”文件,全面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巩固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成果、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鼓励党员大学生“村官”和农村党员实用人才带头争优做表率、服务农村促发展,通过设岗定责、依岗承诺、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切实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落实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的“三有一化”机制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完善社区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机制、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以开展“党旗辉映社区红、和谐创建惠万家”活动为载体,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社区。进一步加强城市居住小区党组织的组建力度,通过打造小区“阳光驿站”、成立小区党员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小区党员的先锋作用。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的重大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深入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开展“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制度,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红旗岗等,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创业服务年”建设、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和“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以“学理论比思想、学业务比赶超、学技能比创新、学政策比服务、学典型比奉献”为主要内容的“五学五比”活动,切实发挥机关党员服务赶超发展的作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机关。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设计载体,开展“繁荣社会事业,助推赶超发展”主题活动,通过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人民满意艺术家、白衣天使、师德标兵、拔尖人才等措施发挥党员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要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设计载体,以开展“创优质量、创新效益、创新技术、创低能耗”为载体的“四创”活动,扎实开展科技攻关、技术协作、技能比武、文明创造等争创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科技水平、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实现抓党建促经济互动双赢。

  四、方法步骤

  全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6月)。分层召开创先争优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台搞好宣传发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好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7月—2011年6月底)。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按照“一乡(镇)一品牌”、“一行业一特色、一支部一示范”的要求,采取以点带面、共同参与、多方支持、合力共创的办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开展前,各地要统一开展好“六项活动”:一是“党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红色教育资源和各类培训基地作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二是“岗位奉献”活动。基层单位要围绕本地区本行业的中心任务,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三是“破解难题”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和特点,组织党员分别深入“项目一线、农村一线、改制企业一线、招商一线、企业一线”等复杂岗位、重点地域破解难题,发挥先锋作用,主动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四是“亮牌示范”活动。通过佩戴党徽、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在岗位上作表率、服务上提效率、基层中亮风采。五是“组织创新”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健全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六是“特色品牌”争创活动。以各地实践已创造的党建品牌为基础,从培育载体、巩固成果上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做响,力争创造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党组织工作“特色品牌”。

(三)评选先进,表彰激励(2011年7月)。2011年“七一”前后,县委召开庆祝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具体表彰3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60名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对象,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分级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采取层层推荐、巡回检查推荐、推荐测评的方式产生。具体评选表彰办法按照县委制定的考评细则执行操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记入个人政绩档案;对受到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单位党组织和个人将直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动态管理。

(四)整改提升,巩固完善(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要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树立示范点,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全面整改落实,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在2012年“七一”前夕,要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要着重围绕深化成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抓好成果展示、系统总结、考核评议和完善机制等工作。2012年“七一”前后,县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并从中遴选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省、市委表彰。

(五)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编写丛书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我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二是搞好总结。各单位都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考核评议。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四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抓好创先争优活动,责任在党委,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明确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县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各级党委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书记要亲自抓,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县直有关部门要参照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指导办法,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分类成立工作指导组,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督促指导。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区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

  2、健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在落实场所、人员、机制的基础上,按要求落实好省、市级党建示范点建设专项补助经费,实行资金项目化管理,为基层开展创争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创争活动中要落实创争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整个创争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指导督促小组,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督促、指导。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分类指导,考虑不同部门和单位的不同情况,使活动既不降低标准,又切合实际、讲究实效。并采取经常性听取汇报、领导讲评、专题调度、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4、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作用,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县电视台要通过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巡回报告、张贴标语、向《人民网》等党建刊物积极投稿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县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在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制定后,请及时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年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2

  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直各党委,各直属党(总)支部: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按照 中办发?2010?12号、闽委办?2010?24号、莆委办[2010]31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载体,是全面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

  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为主题,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市“以港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紧密结合市直机关实际,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强大动力,为全面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市直机关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

  1、推动科学发展。机关党组织要立足于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以港兴市、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部署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认真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的作用,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党员干部要牢记职责和义务,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勤奋学习,忠诚履职,扎实工作,成为改革发展的先锋、履职尽责的模范、乐于奉献的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强化项目带动、建设宜居城市、推动港城崛起等方面争创佳绩,建功立业。

  2、促进社会和谐。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人和、事谐、气正的良好机关氛围,以机关和谐推动社会和谐;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主动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积极投身“平安莆田”建设,参与共建文明城市活动,推动建立安定稳定、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大局。

  3、服务人民群众。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不断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各项政策和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 际困难,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及时向群众通报,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及时予以反馈,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加强基层组织。机关党组织要优化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改进活动方式,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机关党务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机关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带头人队伍,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党性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工作好,进得来、出得去、留得住、用得上;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健全以机关党组织建设带动工青妇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激发他们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内在动力。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市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机关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 子好。领导班子坚持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织负责人党性强、作风正,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党员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精神状态良好,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健全,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措施有效,定期开展党性分析,党员在推进本单位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党员队伍结构合理。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完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健全、落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组织体系有效运转;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规定,机关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坚持把上级要求与自身实际结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和改革稳定的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机关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工青妇工作不断进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调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五是群众反映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重点突出,服务方式改进,自觉用好用活政策,大胆先行先试,勇于攻坚克难,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 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机关办事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带头依法行政,严格按章办事,政风、会风、文风得到切实改进,清廉、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进一步树立。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锤炼党性、提高素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面前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单位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党组织和党员,原则上都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0年6月)市直工委将召开市直各党委、直属党(总)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直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宣传媒体和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争创(2010年7月—2011年6月)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公开承诺。市直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创先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并以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党性教育。采取重温入党誓词、领导干部讲党课和学习党史、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2010年“七一”前后,市直各基层党组织要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党员应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3.岗位练兵。市直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练兵、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创一流业绩。

  4.服务群众。市直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自身职能和特点,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亮牌示范。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形成重发展、重为民、重责任的风气,改进机关 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6.组织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7.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要利用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每半年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8.群众评议。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评议结果要登记在册,并以适当方式向要向群众通报。

(三)评选先进(2011年6月)(评选办法另发)1.检查考核。党委(总支、支部)要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工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2.典型上报。各单位要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向市直党工委上报先进典型名单。上报的先进典型名单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评选条件和拟表彰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3.评选表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党组(党委)的名义,对本单位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2011年“七一”前夕,市直机关工委将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 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从中遴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向市委推荐。

(四)深化拓展(2011年7月—2012年6月)

  从2011年7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结束,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持续推进争创活动,巩固成果,深化提高,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典型宣传。市直工委将利用“莆田机关党建”网站等阵地,大力宣扬表彰典型的先进事迹,并采取组织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

  2.对标定位。市直党组织和党员,要对照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

  3.整体推进。对照创先争优标准,加强不同层次党组织和党员建设,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整体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总结表彰。(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1.搞好总结。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都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2.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3.评选表彰。2012年“七一”前后,市直党工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遴选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向市委推荐表彰。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责任在党委,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市直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市直机关工委将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指导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市直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支部)要在本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下,具体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和党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工作上指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法,注重发现、总结、培育和推广好典型,特别要注意选树党员身边的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机关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党员以全国和省、市优秀共产党员中的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市直机关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 好风气。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将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定期点评等方式,及时了解、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市直单位党委也要对下级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要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活动,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四)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不断改进活动方式,使创先争优活动贴近实际,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防止走过场、出偏差。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先行先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做出新的成绩。要与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创建资源,改进考核工作,完善动态管理,使之想互衔接,相互促进。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五)统筹兼顾、形成机制。要正确处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相结合,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用全面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的实际成果来衡 量和检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

  市直各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报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中共莆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0年6月12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基层组织 党员 创先争优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80份)

年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3

  徽州区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我院应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审判执行等工作实际,勇于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从而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

  一、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现“五创先”、“五争优”

  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争创主题,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实现“五创先”、“五争优”——即“坚持思想政治创先,党建活动争优;坚持法院管理创先,队伍建设争优;坚持审判理念创先,案件质量争优;坚持依法办案创先,调解案件争优;坚持廉洁司法创先,法院形象争优。”具体来说是:坚持用先进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法院党建工作进入全区的优秀位次;坚持法院管理创先,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用先进的管理理念,促进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造就一支优秀的法官队伍;坚持创新审判理念,认真落实第一要务,提升案件质量,确保案件成为“铁案、精品案、和谐案”,案件质量争优;坚持依法办案,充分发挥调解功能,调解优先、积极调解,争当优秀调解能手;坚持廉洁司法创先,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廉洁、为民,树立人民法院的优秀形象。

  二、创先争优重在行动 创先争优是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经常性实践活动。群众认干不认说,党支部和党员在工作中体现出来先进性,才能真正得到群众认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能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墙壁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工作中。各支部要行动起来,每位党员要行动起来,切实使该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此要在全院开展“五项活动”,一是开展“党性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的历史、研读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强化对党员的党性教育。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问题,明确我们行动的指南,搞清楚“工作要做什么、入党是为了什么、创先争优怎样争优?”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二是开展“岗位竞赛”活动,围绕我院工作实际、中心任务和工作特点,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奉献、工作效能竞赛等活动,提高送达率、调解率、结案率、执毕率和归档率等各项工作效率,努力推进我院整体工作水平、争创一流业绩;三是开展“服务创新”活动,结合审判工作特点,组织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在各个环节上开展服务创新和服务竞赛活动。要针对各项诉讼活动中的环节,创造方便、提供便利,帮助群众解决涉诉案件中的实际问题。通过提高干警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群众满意率、降低信访投诉率,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支持和理解,增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群众中的威信;四是开展“亮牌示范”活动,以我院开展的争当共产党员“风采之星”活动为抓手建立“创先争优示范岗”,亮明党员身份,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测评,并将此项活动拓展为社会和法院互动、群众和干警共同参与的社会活动,促进党员在透明的环境中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开展“组织创新”活动,加强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强化组织功能,完善党员目标管理,建立创先争优示范岗,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增强队伍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时要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树立典型。根据活动开展的进度,各部门要推选出一名优秀党员,全院要树立1-2个先进党支部。推选要杜绝论资排辈、平均主义,必须用业绩说话,用表现服人;二是对标定位。各支部和全院干警要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三是践行承诺。结合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目前正在开展的“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做好征求意见、党性分析、集体讨论、公开承诺事项等工作,把公开承诺作为落实整改措施的有效途径,公开承诺党支部和党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下功夫解决一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案件,确保活动使群众感受到实效,不走过场。

  三、准确把握创先争优的主旨,与法院工作实现“五个结合” 一是坚持把“创先争优”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加强法官培训工作。鼓励法官学习外地法院先进工作经验,加强交流。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并积极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使学习成为法院工作生活的主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法治理念学习、法律业务学习、综合知识学习等,坚持每周五下午的部门集中学习和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化学习体系,在法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要求全院干警时刻牢记党和人民所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效率。突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杜绝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和态度蛮横四个方面的问题,形成作风扎实、办事高效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最终就是要使各项工作有新突破、新面貌、新成绩,为此两级法院年终目标考核的成绩可以客观的说明这一点。要分别建立干警和部门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坚持做到工作有指标、考核有量化、目标明确具体、信心始终不减,把各项工作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同时强化激励措施,实行表彰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使“创先争优”的评价更加科学化。四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搞好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公开办案制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有效手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同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配之以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问责制。重新修订、规范、整理制度汇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四、结合实际进一步理解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

  一是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要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高度重视能动司法的作用,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任务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围绕中心、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地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使各项工作始终符合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争创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模范。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到增进民族团结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把增强“四个认同”作为主要目标,扎实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党支部,推进民族团结不断加强。党员要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

  三是为促进和谐稳定提供司法服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大力开展“调解和谐年”的今年,在加强调解、案结事了上多下功夫。继续深入开展 “双联系”活动,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进一步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谐稳定。党员始终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率先垂范、经得起考验。

  五、创先争优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是党组织是法院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党员是法院的业务骨干。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不能离开整个法院和其他干警创先争优,不能把创先争优搞成党内自我循环。党支部先进,所在法院不先进;党员优秀,庭室其他干警不优秀,这种先进和优秀的价值会大打折扣。所以,党内的创先争优应该和法院整体的创先争优融为一体,根据法院的中心任务设计争创主题和具体内容,使党支部和党员的争创目标与法院整体的工作目标统一起来。这样的创先争优活动,才能更好的得到群众的支持,意义会更大、效果更持久、更有生命力。二是为使争创活动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党支部对争创活动的高度重视,要及时建立健全创先争优考核机制。要求各支部建立专门的创先争优档案资料盒,每位党员建立专门的创先争优学习记录本,院争创领导小组至少每月一次对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适时通报,并将此作为年终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直接决定党支部年底的评优评先。

  三是此次创先争优活动,时间长、跨度大,内容丰富,各党支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及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在结合中求特色,在结合中推进工作,做到审判争创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